因为我是仙女呀(314)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经随她而逝了。

面对陆蔓蔓的邀约,他踟蹰着:“我...不太会了。”

“噢,那真遗憾了。”陆蔓蔓也有些不大好意思真的和他跳舞。面前这个男人,她本应与他多多亲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怪怪的。

陆蔓蔓离开的时候,寇琛眸子里划过一丝黯然,嘴唇喃了喃,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修看着寇琛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开口道:“寇叔叔唱歌很好听啊。”

“嗯?”

原修接过乐队小哥手里一柄蓝色吉他,朝着寇琛扬了扬:“寇叔叔,要试试吗。”

看到那柄吉他,寇琛某种翻涌起了深沉的暗流,那是被他尘封搁置的青春岁月,那是他的不可言说,是他内心最深的隐痛。

陆蔓蔓回头,惊讶地望向寇琛:“叔叔还会弹吉他啊?”

原修笑了笑:“你寇叔叔不仅会弹吉他,你寇叔叔当年还出过碟呢,有很多粉丝和崇拜者。”

陆蔓蔓惊叫起来:“好棒,那寇叔叔今天肯定逃不了了。”

寇琛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本来想拒绝,但是看着陆蔓蔓期待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他鬼使神差地接过了原修手里的吉他。

所有人都坐了过来,在草地上聚成了一个小圈,将寇琛围在中间。

寇琛调了调音,望向陆蔓蔓,陆蔓蔓倚靠在原修的身边,他伸手揽着她。

她看着寇琛,眸子里满是期待。

寇琛眼角突然热了热,内心翻涌着难以抑制的波澜,他努力保持平静,清了清酸痒的嗓子:“《此情可待》,送给我...”

送给我此生的挚爱。

第124章 正文完

寇琛离开的那天, 是原修开车送他去的机场,乔纳森夫人还说:“既然寇先生过来这边度假,怎么不多呆上一段时间,前两天飓风天气, 都没能好好玩玩, 这时候正好放晴, 牧场还会举办color fight。”

寇琛无奈解释:“公司事务已经堆积如山了,没办法再耽搁。”

路易斯和原修送寇琛到机场,临进安检口的时候,他回头望了好几眼, 虽然明明知道不可能,但是心里总是会抱有某种侥幸和希冀。

她会来吗?

应该是不会吧, 她什么都不知道,看上去还挺厌烦他,以为他想老牛吃嫩草泡她呢。

嘿,这小姑娘...

这小姑娘是他的女儿啊, 仲清留给他唯一的孩子。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向陆蔓蔓坦白,应该会被拒绝吧,肯定会啊。

一开始得知这件事以后,他真是疯了一样恨不得立刻飞到美国把她给带回来,带回自己身边, 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至少从血缘和法律上来讲,他是她的亲生父亲, 是他的监护人。

他甚至都在脑中幻想过无数次对簿公堂的场景,他会请全世界最优秀的律师来为他打赢这场抚养权官司,他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了,他一定要把他的宝贝女儿夺回自己身边看顾着。

哪怕被她怨恨,变成一个坏爸爸。

然而在田纳西牧场的这段时间,看着她在这里骑着小马儿蹦哒,每天赶着羊群去往半山坡。嘴里叼着草像个小痞子,穿着牛仔背带裤,哼着美国乡间民谣小曲儿...典型的美国女孩,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和幸福的家庭。

如果要强取豪夺,将她夺回自己的身边,恐怕她不会快乐。

春风榴火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