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春坊(14)

即墨青莲一脸的尴尬,只是讪讪的笑了笑。

“老头老头,我回来了,你在哪里?过来帮忙啊!”楼下,牛大傻扯着嗓子大声叫道。

“来了!”大概,沈烨钦也感觉有些尴尬,当即答应了一声,招呼即墨青莲下楼,一边还不忘关照道,“你可千万别在大傻面前说,我声音好听这样的话……”

“为什么?”即墨青莲跟在他后面,小声的问道。

“因为……”对于这个话题,沈烨钦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他也知道,他的声音确实好听,小时候之所以他那位不靠谱的死老头收他做弟子,不是看上他聪明绝顶,资质绝高,就是因为他声音悦耳,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他的声音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有时候,他感觉他不应该学医,而是应该去做骗子——这简直就是天赋异禀。

“反正,不要说!”沈烨钦有些无奈的叹气道。

“好吧!”即墨青莲很是乖巧的点头答应着。

楼下客厅里面,牛大傻手中抱着一只小小的纸箱子,见着即墨青莲下来,忙着献宝一样的从箱子里面取出来一杯冰激凌,递了过去,笑道:“姐,这是给你的!”

“谢谢!”六月中旬的天气,吃冰激凌正好,即墨青莲随手接过来,用小汤匙挖了一块,送入口中,这冰激凌不知道什么牌子,口味纯正得紧,香味浓郁。

“买的菜呢?”沈烨钦问道,“看不出来,虽然是傻子,哄女孩子还是蛮上心的。”

即墨青莲大是尴尬,满脸窘迫,而牛大傻居然冲着她挤眉弄眼的笑道:“老头,不是你常常说,女孩子要哄嘛?我这是跟你学的!”

“滚!”沈烨钦骂道,“赶紧准备午饭,下午还有事呢!”

“哦……”牛大傻忙不迭的向着外面跑去,即墨青莲发现,院子里停着一辆破破烂烂的的长安面包车,和这个古色古香的房子,压根不搭调,然后,牛大傻已经从车厢里面,拎出来好几只塑料方便袋,拿着直奔东厢房。

即墨青莲想要跟过去,却被沈烨钦拦住了:“随他去,他手艺还不错,凑合着能够吃!”

即墨青莲想想,自己的手艺,那是凑合着也不能够吃的,还是别去厨房给那个傻子添乱了,不如就坐在这里,等着那个凑合着吃的午饭吧。

但等着开始吃午饭的时候,即墨青莲就发现,这个凑合着能够吃的饭菜,居然味道不错——不,是很不错,赶得上某些酒店的大厨师了。

于是,那个牛大傻在她心中的地位,立刻上升了一个台阶,毕竟,将来两人共处一个房檐下,有着一个会做菜的男人,还是很不错的。

而牛大傻明显对她很是热情,频频给她夹菜,还不住口的介绍,这个菜美容,那个菜养颜,什么菜最是养生,营养丰富。

午后,在沈烨钦的吩咐下,牛大傻就用那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送她回学校,末了,还关照她,收拾好东西,明儿一早他来帮她抗。

回到学校宿舍,即墨青莲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开始想着今天早上租房的离奇遭遇,居然碰到了小时候的熟人——小师公!

小师公还收了一个弟子,而这个弟子,居然还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居然能够顺利拿到驾照,即墨青莲在他开车的时候,心中就有些感慨——这年头,傻子这个职业,也不是好混的。

需要精通厨艺,还要会开车,还要会打拳,有着高大结实的身材……

沈烨钦好歹也有一米七五的身高,但站在牛大傻面前,愣是差了一大截,也不知道他怎么就收了这么一个弟子,怎么看,一个傻子都不是学医的料,更不是学中医的料。

当然,即墨青莲的碎碎念,牛大傻和沈烨钦都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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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世上最好的傻子

第二天早上九点,牛大傻如约去即墨青莲就读的杭城中学接她,还是那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配合着牛大傻魁梧健壮的身材,倒是很有个性。

而即墨青莲也没什么行礼,不过是随身洗换的衣服,一些书籍,一台旧电脑。

这电脑还是她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她老爹给买的,离开家的时候,她就把它带了出来,毕竟,即墨青莲心知肚明,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她的经济都会处于很拮据的状态,像电脑这样的奢侈品,又算得上是必须品,她未必买得起。

所以,就算旧,还能够使用就好了,她一点都不嫌弃,何况,这毕竟是父亲买的。

当牛大傻看着她宝贝似的抱着那台旧电脑的时候,只有摇头叹气的份,把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部搬到面包车上,即墨青莲想了想,又跑去学校的小超市,买了一只普通的玻璃花瓶,顺便在学校门口的花店里面,买了一支吉祥竹。把花瓶装满水,然后把吉祥竹插在花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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