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三生/兽逼男山(出书版)(59)

这句话套用在云姿的娘身上,却也不实用,只能说,云姿的娘本不想做婊/子,是她嫁的那些男人只喜欢婊/子,她被迫只好也沦为婊/子,婊/子无情,多半都是被逼无情,情商都熬干了,拿什么和你谈情。

云姿的娘很快就找到了接手人,这个人可谓是她的终结者。

不帅,不高,不厚道,不有钱,不是好人——曾为乞丐,而后落草为寇。云姿的娘带着云姿上了山,当起了压寨夫人,为了保全云姿长大以后不受土匪们觊觎,还特意拉拢了寨主的小儿子,将两人结成了娃娃亲。

年仅十岁的云姿不肯,对她娘说:“女儿只喜欢顶天立地的大英雄,那个人不可以打家劫舍。”

云姿的娘笑笑说:“咱们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不打家劫舍还劫富济贫不成?你记着,孩子,劫富济贫的大英雄,都是钱多的没处扔的那些人,一分钱逼死英雄汉,你见过有哪个英雄去和人抢烧饼的么?”

云姿不语,但心中仍是不服,此后到现在,心里始终只有“大英雄”。

听到这里,我难免称奇。因为按照云姿母女的际遇,云姿早该成长为现实少女一枚,别说梦想,就是对于爱情的期待,也早该在她娘的生活哲学中得到毁灭,怎么会像如今一样天真可爱,大眼眨眨,将芳心暗许全写在了脸上,由此可见,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摔倒一次再爬起来,再在同样的地方继续摔倒,为的还是在同样的地方再爬起来,真是坚持不懈,令人叹服。

云姿的娘没能活过三十岁,留下十二岁的云姿,可能她娘实在没精力再找第四春吧,只好将结局画在这里。

云姿不想在山寨上继续呆下去,主要是因为小寨主再强大也总归只管一个山头,而云姿的野心是十座山头也难以装下的。

云姿偷偷摸摸的潜下山,在附近的村落里躲了三个月,终于摆脱掉土匪们的追查。这么多土匪们也没能找到一个云姿,除了是因为云姿躲得巧妙,还因为土匪们下山以后饱餐秀色,多带了十几个姑娘回了山。

那时候,师然正带着年仅三岁却身中剧毒的师云疾奔明日城。

究竟为什么师云会在外中毒,又中了什么毒,被何人下毒,谁也不知道。大家只是知道当时的师云浑身紫黑,若不是师然一直用解毒草为他续命,恐怕早就去了奈何桥赏花弄月了。

若这故事的立意点在江湖,师云走过这么一遭,日后多半会百毒不侵,可惜这里不是江湖,所以师云危在旦夕之时,恰被云姿所救。云姿带着师然、师云父子俩去见了村里的一位隐士,听说隐士年轻时害死不少人,也因此身患毒疮,虽不致命,却也不能根治,只好隐姓埋名在此为村民们看病,借此赎罪。

隐士治好了师云,师然感谢隐士。隐士表示,他不需要被感谢,只希望身边这个小姑娘可以有个安身立命的去处,小姑娘指的就是云姿。可见,好心是有好报的,云姿的好心换来了她此后三年的好生活。

云姿入了明日城城府,因得到隐士的教导而负责伺候师云的日常起居,一来防止师云再被人害,二来也是因为一城之主的身边总需要有一两个能人辅佐。

诺大的城府里,云姿平日接触最多的只有两个男人,倘若她性向扭曲,自然不会动心,可惜她正常无比,所以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她也只有两个选择——师然或师云,因为他俩都拥有一座城,能装下这个连十几个山头都装不下的姑娘。除非这个脑子正常的姑娘天生喜欢丈夫养成游戏,否则她一定会选择暗恋师然,并将师然的喜好一一铭记于心,以期将来成为让师然爱不释手的女人。

听今今说,云姿是这里最得宠的侍女,还有一条最牛逼的名言,大意就是说要让一个男人喜欢你,首先要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并且变成那样的人,等他喜欢上你后再慢慢改变他,让他一辈子都能以你的喜好为喜好。

说到这里,今今停了下来,喝了一口水,问我:“小姐,你说,云姿说的话对么?”

我看着今今,心道,今今之所以会问我,是因为此时实在无人可问,还是一眼就看出来我是一个能答疑解惑的智者?

思来想去一番,我觉得她是因为后者。

我说:“哦,也对,也不对。”

今今连忙问为什么也对也不对,不是对就是错,哪有都有的道理。

我拍拍今今的肩说:“你看啊,首先要先变成那个男人喜欢的样子,这一点已经很勉强了,须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你说人能改掉本性么?就算是一时改变,也难以保证一辈子改变,倘若将来变了,又凭什么保证对方会喜欢自己的改变,还会慢慢将自己的改变视为他的喜好?这不仅强人所难,而且太过绝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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