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婆媳战争(原名:新婆媳时代)(160)

明绯绯着实搞不懂自己的婆婆。如果说时美仑有开放的一面却也保守,如果说她保守可对试婚的事说办就办毫不含糊。半个月——这是否意味着如果试婚失败,她与秦岳都会理性的考虑问题,顺带断绝结婚的念头?

明绯绯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上,婆婆的观念是开通的、前卫的、跳跃性高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总之比她还没想清楚就闪婚的决定有建设性的多,可以充分绝了后患。

而时美仑的办事效率也实在是高,说完这话的第二天就搬出去了,临走前又说了一句:“这回你俩自由了。”

明绯绯又是一愣,一时间不明白她话里的嘲讽也搞不清真正含义,抬头看了眼老公,终究恍然大悟。

……

在时美仑离开的那天,明绯绯难掩心里的喜悦,开心的直冒泡,一会儿跑到客厅打开几包零食看会儿电视,一会儿跑到书房上网顺便留下和剩下的咖啡杯,一会儿有在卧室床上抱着小说吃几包海苔。

这么美的日子她自然不想只过一天,连忙打了电话多请了几天假。一放下电话脑中突然萌生疑惑。不对啊!如果婆婆跟秦叔叔试婚愉快自然是好,他们两口子开心了大家都开心了。如果不愉快——岂不是要被打回原形?

老菜心番外:第一春

那一年,我只是妙龄少女,有怀春的时候也有患得患失的时候。当然那种患得患失并来自非暗恋、单相思,更不是来自失恋、分手。

比如,当周围的女性朋友看到秋叶飘落,均不由得感叹一句“又是一年秋”,随即轻抚秀发伤怀一番,可我只能扯扯嘴角说一句“又该买煤球了”,然后翻翻钱包看看生活费够不够。

——相比较同龄的她们,我似乎过于实际了。

大学的时候,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配了对,虽然只发展到拉拉小手的阶段,可在我们看来那已经相当前卫了。约会看场电影都要骗家里说是去同学家复习,若是不小心遇到熟人一定要镇定自若。

如今,再一看大街上搂搂抱抱,认识三五天就滚床单的男男女女们,我只能笑笑:“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啊!”

那年我大概十八九岁吧,当我第一次在校园里遇到危昀的时候,他一身不似学生的打扮,黑色皮夹克,蓝色牛仔裤,黑色球鞋,略长的头发随风飘舞,眼神懒懒的瞄着,似睡非醒,着实迷人。

按照当时的说法,他的打扮就像社会上的小流氓、小痞子,专门拐带良家妇女那种。可按现在的话说,那已经是时尚的代表,够酷哥够MAN。

当时我的心跳已经超出正常速度,险些以为自己犯了心脏病,不停地在脑中翻找家里是否有该病史。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现象纯属一个青春少艾的女生的正常反应。

(多年后再想起这段往事,我不禁自问,在大家都以为他是小流氓的时候,我却觉得很帅很有型,这莫非就是天生的时尚敏锐度?)

自那以后,我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再没见过危昀,偶尔经过操场我还会若有所失,不禁幻想如果当时冲上前去要了联络方式,哪怕问问哪班的也好啊。

后来我才知道他跟学生干部秦岳是一班的,我跟秦岳经常一起忙活学生会的事,却从来不知道他有危昀这样的朋友。因为秦岳总是千篇一律的白衬衫、牛仔裤。头发短短的方便打理,不善于打扮却给人很干净的感觉。

有时候学会里的同学还会议论危昀的是非,我听得很生气可又没立场反驳,反而秦岳真的会拉长了脸,怒了眼神瞪过去,我觉得他一定真拿危昀当朋友的。为什么一个学习优异的男孩子,会拿一个旷课当饭吃的小痞子当朋友,我想,危昀一定有他优异的地方。

秦岳说:“我拼命学习才能拿到满分,危昀只要随便看看就可以,我俩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我很惊讶,这还是大家口中的“盖世太保”危昀么?

直到升上大二的某一日,大家都传一向爱旷课的危昀终于被他们班长秦岳抓了回来。

离上次见面过了整整一年,又是秋季。我刚买完了煤球存在小院里准备过冬,满手还都是黑乎乎的,居然就在要上楼的时候看到了他。

依旧是一身黑色皮夹克,蓝色牛仔裤,黑色球鞋,还多了——手里的一支烟。

围绕着危昀的三四个小青年一看就像是社会小混混,几人嘻嘻哈哈了几句就骑着车走了,留下危昀一人就着凉风又猛吸了几口。

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把冲上前将烟夺了过来。

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红透了,因为某种类似吃过辣椒以后的火辣感正从耳根蔓延而上(时美仑吃辣椒过敏)。尤其是危昀的眼神额外的幽黑,嘴唇微张的呆愣到让我有几分好笑,可随即而来翘起的弧度与笑意更令我无所适从。

上一篇:爱在绝处逢生 下一篇:淘爱

余姗姗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