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于休休/于休休的作妖日常(240)

好在,衣服尺寸几乎一丝不差。

就凭这一点,于休休就很佩服他了。

她没有忸怩,对霍仲南的准备欣然接受,甚至还指点了他审美上的不足——这与霍仲南事先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他以为她会不好意思。

甚至拒绝他的好意。

然而,她是于休休呀。她根本就不带害羞的。

她说:你不差钱,那我就笑纳了。

这直率的性子,让霍仲南又狠狠为她置办了一些符合她审美的衣服,于是,衣帽间都快要放不下了,霍仲南索性专门腾出来一个大房间给她放衣服。

土豪的世界,于休休有点长见识。

就是衣服太多,让她很伤脑筋。选半天才挑了件风衣,配上一双小靴子,挽住霍仲南的胳膊出了门。

清风两袖,阳光正好。

空气里几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

于休休很兴奋:“我终于又活过来了,哥,我们去哪儿?”

霍仲南侧目看她,“你想去哪儿?”

于休休看着路边正在努力抽芽的树木,深吸一口气:“我想去郊外踏青。”

霍仲南说:“好。”

呃!这就依她了?

于休休问:“你本来的计划呢?”

霍仲南说:“我本来的计划,就是听你的。”

于休休哈一声,笑得一脸天真:“那太好了,我们就去踏青吧。”

春寒料峭。出了城,天气就不算暖和了。即便有阳光,凉风吹过来仍然有些冷。

汽车停下来时,于休休看到近在咫尺的小山,左右看了看,不是风景区,也没有标识,完全不知道这是哪里。

“咱们要上山吗?”

她奇怪地看着霍仲南,没有想到,他点头。

“踏青,这里清净。”

“呃!”是挺清净的,人影子都不见一个。

于休休发现霍仲南的日子实在太寡淡。看电影,吃火锅,不论做什么,他都要选择没有人的地方,如果有人,他大爷就直接包场,根本就是从本质上脱离了人类的群居特性。

相处越久,她越是感慨。

这个男人沉默寡言的外表下,有一颗并不那么坚强的心。

这些,会不会是他本能的逃避?

于休休默默靠着他,看着山上的密林:“这山上会有野兽吗?”

霍仲南说:“有。”

于休休惊恐地停下脚步:“哥哥,咱们不用这么想不开吧?”

霍仲南扬起一侧唇角:“我。”

“……”

莫名的,这话让于休休脸红了。

她想说一句“讨厌”,又觉得这样太娇软惹人,好像故意打情骂俏一样,于是,话到嘴边收回去,惹来几声咳嗽,恰好被山风一灌,咳得就更厉害了,眼泪盈满了眶。

霍仲南怔住,拍她后背。

“又咳了,咱们回去找孔呈。”

“不要!”于休休忍着喉咙里的干痒,瞪着泪眼看他,“我只是被你吓住了,野兽。”

霍仲南黑眸微暗,轻笑一下。

“我还没怎么你呢。”

“……”

那你是想怎么我呢?

于休休的耳根微微一烫,低下眸子,没吭声。

霍仲南默默地脱下外套,搭在她的肩膀上,然后自然而然地搂住她,慢慢沿着这山上唯一的一条水泥路往上走。

于休休很享受这样的照顾,没有拒绝。

走到半山腰,发现一个闲置的精致两层小木屋,被掩在丛林里,只露出一个屋檐的角。路边还有一个木质的亭子,站在里面,可以俯瞰整个山脉和山下的风光。于休休欢快得像一只鸟儿,冲上去展开双臂,悦声道。

“这里太美了,太美了!纯天然的美啊。”

她说着又转过头来,笑着问霍仲南:“为什么这里没什么人,但是路却修得很好呢?,还有这么漂亮的亭子和小木屋。天惹!哥哥,你是怎么发现这块宝地的,你太了不起了。”

霍仲南淡淡看她一眼,“不是我发现的。”

“啊?那是谁发现的,我要感谢他。”

“是我买的。”

“房子和路……?”

“我修的。”

“什么?”于休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这片山,这房子,是你的,全部是你的?”

霍仲南点点头。

于休休泪目:“……”

土豪的世界,她真的不懂了。

“你为什么要买它?”

霍仲南走到她的身边,与他一起看着山下的风光,“烦。”

于休休笑出了声来,“就因为烦,就买一座山,修一幢房子,修一条路?所以,你做了这些之后,再来看一看,就不烦了吗?”

霍仲南看她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第一次来。”

好吧!

同样是土豪的思想境界。

于休休叹口气,摇头,“失敬!我愧为暴发户的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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