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番外(41)

作者:伞阿花伞大王 阅读记录

歌声离我越来越远,我却听明白,这一首歌,叫作《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杯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我没有关上那道暗门,我不怜悯他,可他的生死轮不到我来决定。

我也不关心。

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他告诉我世界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美好,也告诉我,我该怎么面对这些不美好。

可是对我来说,他的手段还是太过残忍了——毕竟他没有教过我,见过黑暗之后,该怎么回到光里去。

我开车驶过精美的洋楼,此时门窗紧闭,浓烟还没冒出来,郑嘉颖还在昏迷,躺在我车的后座上。

光真刺眼,我握着方向盘,目光落在右手手腕的名字上。

他最终还是骗了我,那堆材料里夹着一封他亲笔提交给警方的信,信封的底部还有一枚小小的内存卡,我没看,一起交给了警方。

倒空信封,在牛皮纸的内壁,我还看到了一行小字。

「随安,不要眷恋光,你是百合,黑暗从不奈你何。

我将信封折好放进抽屉,耳边仿佛有歌。

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

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

野百合也有春天。」

野百合(番外)

警察同志,您好。

其实写到这一句,我有些忍俊不禁。此刻,不论我的生死,倘若您收到了这封信,那么代表我最终决定向您坦白,我是一个犯罪分子。而身为一个犯罪者,我竟还如此向您问好,何等滑稽,何等可笑。

我绑架了我的女友,胁迫她跟我回到我市郊的别墅,将她囚禁在地下室里,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从 20xx 年 x 月 x 日至今。期间,我态度恶劣,手段残酷,过程往往伴随着暴力和恐吓。

除此,我还犯下了强奸罪,这是不争的事实。受害者可能会跟您解释,说我们是恋爱关系,她是个非常善良的人,有时心肠软得没有原则。又或许她会对此羞于启齿,而向您隐瞒,但我还是决定认罪不讳。

在我们交往的过程中,我数次对她进行了私自的调查,跟踪,监视和电话窃听,侵犯了她的隐私权,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

信件的末尾,我会附上我别墅的地址,以及各道门的密码。在地下室里,您可以找到我进行上述犯罪的工具和证据,希望可以稍微减轻您的工作负担。

我对这一切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承担受害者因此蒙受的所有损失,并进行赔偿。

对因我而产生的对社会舆论的恶劣影响和消极引导,我深感抱歉。

不知道身为犯罪者,我是否有这个资格,但接下来我想向您实名举报几件事情。

第一,我实名举报 xx 慈善基金会的 xxx 会计,自 20xx 年以来,此人借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基金会善款,数额巨大,情节恶劣。我希望法律不会姑息一个犯罪者,也不要让无辜的人为了家人犯下的罪行而搭上余生。

第二,我实名检举郑嘉颖利用音频剪辑手段和网络舆论对李随安女士造成的名誉毁损,并希望能在不违背李随安女士意愿的前提下,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追责。

随信附带的内存卡中存有揭露以上罪行的证据,希望您尤其能将其中原始的音频公布于众,使事情的真相得以昭彰,洗清对李随安女士毋需有的诽谤。

其实,提笔至今,我仍不确定我如今生死,因为我也在纠结,我也在直面与逃避的边缘深深挣扎,无法抉择。但我想,不论结局如何,令我向生和使我向死的,将会是同一件事,同一个人。在这里想拜托您,对她进行密切的保护和观察,并佐以定时的心理疏导。

我的生死,我尚不知道,但收到信件的您此刻应已有了定论。倘若我还活着,我愿归案伏法,放弃一切上诉,服从法律判决。倘若我死了,那么罪有应得,我的遗产将全部留予我生前女友,她若拒绝,烦请您帮助我,以她的名义进行捐赠,我的名字不干净,不应再出现在大众视野。此外,请容我拒绝一切遗体捐赠,我想彻底烂去,化作尘土,这是我的夙愿。

以上事务将由我的律师,何曼女士全权负责,并协助李随安女士完成遗产继承或捐赠等事宜。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读完我的来信,我在别墅二楼的壁柜中略备了一些薄酒。若我活着,会在此等您,请容我与您喝上一杯再走,若我死去,也烦请您为我倒上一杯,此生寥寥,并无亲友,无颜与爱人再面对,只好拉下脸来,烦请您送我走上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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