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白和于小柏(22)

作者:独衣舞二 阅读记录

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我高三毕业后的第一年从外地回家乡。

当时我和我堂弟丁晓伟正好逛街,我堂弟,个头175CM,大圆脸,小眼睛,皮肤白净,人有些胖。

在我前面大概50米不到的地方,我发现了他和那两个男孩在前面走,他们都穿着当时流行的黑皮夹克,黑裤子、那模样看着酷酷的样子!

我停下了脚步,没想到他转头好像发现了我,也停下了脚步,朝我的方向望过来,我们就那样对视了几秒钟。

其实,当时的我都胖到120斤了!以前都不到100斤,脸变得圆圆的,上身穿着我弟的浅黑色牛仔衣,下身是蓝色的宽腿牛仔裤。

他是真的认出我了吗?毕竟他已经高中毕业两年了!

我就和我堂弟从左边的路走去,他没有走过来,也许是看到我身边有一个男孩,现在看,他也是默默的喜欢一个人,若是对方不给他回应的话,他也不会去强求。

至少,我不愿意,他没有强迫我去喜欢他。只是在能看到我的地方默默的守候。

喜欢和被喜欢到底哪个更幸福呢!

我想应该是互相都喜欢才是最幸福的吧!至少付出的爱都是对等的。

喜欢一个人,他却不知道你喜欢他,那种煎熬是非常难受的。你只能默默的去关注他,不打扰他的生活。

勇气对于想爱的人来说多么重要呀!反正那个时候我没有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

若是他不向我走过来,我就不可能向他走过去。

现在想想,虽然遗憾,但我却不后悔。

有时,缺憾的美才让人更难以忘怀吧!

家庭聚会

我们家有时也会有家庭聚会,两家的大人们加上我们这些小孩,大概十多口人。

要说起两家人开始聚会的时间那要从我上小学的时候说起了!我和我小学的同学杨英关系非常好,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耍,这个女孩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皮肤白净,五官娟秀。个头大概160CM,不胖不瘦很匀称。

我们俩经常都会去各自的家里做客,我们都很让对方的父母喜欢。大概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的父母想认识一下我的父母,那一天,她带着她的父母亲到我的家里来做客。

当时我们还住在农村的那个小院子里。从聊天中知道,她的妈妈和我爸爸从小都在京城里长大,都是十多岁的时候来到了西北的这个小城市。

从此以后,我们两家就因为我们俩的关系让我们的父母也成为了朋友。

我的这个同学其实不是和我从一年级一起长大的,她是因为父母的工作的关系从很远的矿区转来的,之前我说过新来的同学都会成为我的好朋友,而她就是那个第一个转学来成为我好朋友的人。

他们家大概离我家有2公里的样子,所以,去彼此的家里做客,都很方便。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去她家做客。那天,我们满满的坐了一桌。大概饭桌上的菜有十几种呢!

因为她的父母都很有文化,所以,在饭桌上我们就边吃饭边做游戏,当时,玩的是接龙游戏。他们从数字一开始玩起,就听我同学的妈妈说:“我先起个头,我说一心一意。”

她的妈妈的旁边坐着我妈,我妈随口就来,她说:“二泉映月”好像我的妈以前并没有玩过这样的游戏,妈妈还是很聪明的。

大家听到我妈妈说的都觉着说的好,大家都举起杯子欢快的畅饮着。

我长这么大,好像除了过年去爷爷奶奶家有许多人坐在一起吃饭外,基本上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我看着那些大人们玩的游戏是既陌生又有趣。

原来现代的人也可以玩的像古代的人那样,虽然不是行酒令,但是,效果也差不多。

这样的氛围我是真的很喜欢,大人们聊着时下的一些事,我记得当时正好是海南开发的时候,她的爸爸说:“我们隔壁的邻居打算搬到海南去了!据说那里有许多的优惠政策,那里正在大力的建设中,需要很多的人才。”

对于我们生活在内陆的人来说,离开自己的家乡去陌生的地方生活真的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像这样的聚会,大概要玩三个多小时,我们都乐在其中,大人们一起聊着天,我们吃饱了!就一起玩我们孩子的。

有时我父母也会邀请他们来我家玩,现在我们已经住在我爸厂里的家属院了!

妈妈的做饭手艺我想大家都知道的,所以,我们都很开心地一起品尝我妈妈的手艺。我记得我妈妈的拿手菜有石榴包、竹笋炒肉、干炸丸子、桔子银耳汤、葱炒鸡蛋、软炸里脊等。

聚会哪能没有美酒呢!我们一起喝着酒,大人们喝着白酒,我们小孩们喝着葡萄酒,酒过三循,大家都吃好喝好了!

上一篇:装不在意 下一篇:纵有花落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