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萧雯的一生(20)

作者:文小琼 阅读记录

天知道萧雯是怎么跑回家的,当时,她脑袋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敢想,只知道一直跑一直跑,中间还跑错了方向,只好倒回来重新跑,到了傍晚时分,她才看到熟悉的景象。她的鞋子早已湿透了,两只脚也冻得没了知觉,但她的心却是雀跃的。

后来,据萧雯回忆说,那件事情对她的伤害很大,从此以后,她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了,是的,任何人,包括最爱她的爷爷奶奶。而且,她好像还有被害妄想症,吃东西怕被别人下毒,走在路上怕被别人在背后捅刀子,总而言之,她害怕一切一切。

萧天佑夫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到浑身上下脏兮兮、湿漉漉的萧雯,以为她是在外面疯玩乱跑才弄成这个样子,于是把她臭骂了一顿。骂完之后,江小娟又心疼不已,立即找来干净的衣服给她换上。

晚上,萧家兴得知萧雯私自跑回来了,立即赶到萧天佑夫妇家,像发了疯似的,非要将她送出去。萧雯吓得大哭起来,拼了命一样地胡乱挣扎,萧天佑夫妇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立即出手阻止萧家兴。在他们的帮助下,萧雯从魔掌里挣脱出来,立即跑进房间里,立即上了锁,立即爬进床底下,躲在最里面的位置,浑身直哆嗦,然后咬着拳头,不敢发出半点声响。

尽管有人拦着,尽管有人劝着,萧家兴还是踢开了那扇房门,还是在床底下找到了浑身颤抖的萧雯。他骂骂咧咧,一双眼睛红通通的,面目也十分狰狞,而且非要拖她出来不可。那一幕,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那一刻,萧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绝望”……

☆、讨论/民间送养行为是否违法?

前段时间,某上市公司原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长达4年的消息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友极大的愤怒。

据报道,这个无耻的“养父”从“养女”年满14周岁就开始了对她长达4年的变态性侵,一直持续到她18岁再次企图自杀,这件事才被浮出水面,让人看清了这个总裁“养父”的丑恶无耻的面目。

就在这两天,媒体又报道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消息:鲍毓明案牵出民间送养黑链条,有人养一堆孕妇卖孩子!

据记者调查发现,各类私自□□的信息,在网络中不断蔓延,隐匿在QQ群、论坛等社交网站中。“养不起”、“很意外”等成为私自送养的主因,同时标出数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补偿”。

那么,问题来了,私自□□是否违法呢?毕竟,私自□□的现象到处可见,人们似乎并不觉得奇怪,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接下来,要划重点了!可以肯定的是,□□是不合法的。根据《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亲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如果孩子不满14周岁、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也可以被人收养。但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首先,□□有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私下□□虽然从形式上看,满足了部分家庭无力抚养小孩,和部分夫妻不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送养及收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种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收养小孩必须要通过福利院办理手续,私下捡、收养是不合法的。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我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规定,收养小孩必须办理相应的收养登记手续,需要提供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的证明等资料。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则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一篇:二饮红影 下一篇:综凭心而动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