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天生好命+番外(227)

清早林鸿恩带着林昭吃得是羊肉粉丝汤,这里的高汤用的是羊骨和鸡架一起熬制的,粉丝提前已经浸润好,在滚烫的沸水里烫一烫,再倒入到碗中,用筷子夹上几片切得薄薄的羊肉,用葫芦舀上高汤,哗啦啦地浸润住粉丝与薄羊肉片,倘若是喜欢吃葱花的,再给加上一点葱花,粉丝浸润在高汤里,因为烫的时间恰到好处,吃起来不软也不硬。

除了粉丝之外,这羊肉粉丝汤里还有切得细细的嫩豆干,这豆干是一直被高汤浸润着的,轻轻一咬口中就是汁水溢出,让人品尝到羊肉汤的鲜美。

吃了粉丝和豆干,再要用勺子舀上羊肉汤送入到口中,滚烫的汤让人身上出了薄汗,昨个儿因为下过雨,今儿天气还有些微凉,吃这样的汤格外畅快。

无论是粉丝还是豆干,都不大饱肚子,这里还有炕过的火烙馍,有人习惯用手把火烙馍揪成小块儿,饱满地沾了羊汤这样吃,也有人喜欢单独啃烙馍。

最外面一层是焦脆的,里面则是蜂窝状的软芯,口味繁复味道很好,林昭注意到,还有人带了番茄酱,用火烙馍蘸番茄酱吃。

去年因为番茄太少,只是自家吃,还送了交好的几户,今年种的多了,现在这番茄酱已经卖到了云州。

那人注意到了林昭的目光,笑着说道:“这叫做番茄酱,是云香楼的新品,小姑娘要不要试试看?这样还怪好吃的。”

云香楼的东西并不算很贵,不过当出现了新品的时候,因为产量有限,价格还是会略略上浮,就有人笑着说道:“吴老三,这番茄酱你怎么就给小姑娘尝,不给我尝尝看?”

吴老三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你吃得少了?”然后看着林昭。

林昭笑道:“多谢您的意,我吃过番茄酱,我觉得这里的火烙馍还是配着羊肉粉丝汤最好吃。”

摊铺的主人因为生意好很是忙碌,不过听到了林昭的这话还是说道,“我就说了,不需要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烙馍配着羊肉粉丝汤最好,最开始有什么蔷薇酱的时候,也是这般吃,你看看不过是一时新鲜,现在有还这样吃?”

吴老三哼哼,“这番茄酱不一样。”本来想说着酱是甜的,想到了各种花酱也是甜的,就说道,“这酸甜的味道开胃,伴着这个火烙馍,我都可以多吃一个。”

林昭弯眼咬着火烙馍,想着旁人喜欢吃这番茄酱就再好不过了,建安这个地方还是很适合种番茄的。

想到了番邦的植株,林昭又想到自己委托给孙大夫的番薯来,希望等到秋天的时候,那番薯就像是册子里说的那样,可以长出许多的小番薯。

当赵昶安经过这个摊位的时候,就看到了林昭弯眼咬着饼子吃,她很快注意到了赵昶安,飞快地放下饼,提醒了祖父。

卫淞与汪德全昨晚上喝了酒,两人早晨还是宿醉,只有赵昶安并不想在宅院里吃饭,而是打算在外看看有什么吃的,结果遇到了林昭与林鸿恩,他本来要去的是前面的食肆,看着林昭吃得香甜,此处人又多,就起了兴致,想要尝一尝这摊位上的食物。

他还从未这样吃过,难得离开了京都,约束他的小舅舅也还萎靡不振地宿醉中,这样一想,他大跨步往摊位里面走。

“少爷。”侍从额头上的汗水都要出来了,紧紧跟着赵昶安试图劝说他,“还是到前面满香楼这个食肆,这里摊位不干净。”

铺子的主人有些不大高兴,但看了赵昶安一眼,这位小少爷一身衣裳看着贵气,就连脚下的皂靴都用的是好料子,怕得罪人,此时不悦地咕囔着说道:“我这里干净着呢,指不定比前面的满香楼还好。”

那位吴老三笑着说道:“少年人,你得管管你家侍从,这样说可不妥当,太得罪人了。刘来这里的羊肉粉丝汤是一绝,每天高汤都是夜里熬制的,东西从来不过夜,放心吧,比前面的满香楼还好,味道没话说,也干净得很。”

其他人听到了吴老三的话,也纷纷附和说道:

“就是,满香楼的东西都是忽悠外地人的,咱们云州的都喜欢吃这一家的羊肉粉丝汤,今儿天气也合适,吃一碗羊汤,舒坦!”

“刘来的东西很好,他家卖东西从来都没有剩下来过,干净着呢。”

“这位老爷子和小姑娘看着也是金贵人,可以吃的,还有啊,咱们吴老三也是家财万贯啊,你看都是在这里吃饭。”

听到了后面的话,摊位上的人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

赵昶安很少接触这些市井的东西,之前在京都里,他虽然可以出宫,总是被约束着,今日里当真有被松开了禁锢的感觉。眼睛微亮薄唇也翘了起来,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决,“就在这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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