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貌美易推倒(51)

喊了好几声,见二叔没什么反应,于是季繁星就跑出去了,快要离开二叔房间的时候,季繁星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她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小小的她却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不知缘由,便也没有引起她的太多深思。

等季繁星跑回妈妈身边,季妈问她:“怎么样,二叔醒了吗?”

季繁星娇憨回答:“还没有啊,二叔好懒,我都醒了呢。”

“那让你二叔先睡吧,准备吃早餐再喊他起床就好。”

之后的记忆,一度很模糊……

她只记得那日在老家那条巷子里不断回响的鸣笛声、警报声,只记得爷爷奶奶的痛哭声,只记得年幼的她跟着爸爸妈妈他们一起去祭拜一座新坟。

当时的她尚且参透不了何谓生死,但当她站在那座新坟前时,她却是知道何谓生死两隔。

那个喜欢抱着她,喜欢笑着夸她可爱,喜欢对她说以后有了女朋友一定要给她看看,如果女朋友不喜欢她他也不要人家了,喜欢带她一起去看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宠着她,对她笑得温柔的人,已经不在了。

她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见不到那个对她而言亦父亦兄亦友,陪伴她的时间更长于她的父亲的人了。

季繁星抱着妈妈,泣不成声。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季繁星在无人的时候总喜欢静静的发呆。

她是在季爸季妈零碎的谈话中知道了,原来她的二叔,是突然猝死的。

没有任何的征兆,就这样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大人总觉得小孩子不记事,所以关于这件事,季爸季妈都很少对她提及,更谬论安慰她了。也许在他们看来她没有什么事情,但季繁星知道不是这样的。

生死于她而言的确很远,但有些记忆,却注定要伴随她走过一生。

一直被二叔称为“季大胆”的她突然很害怕漫漫长夜,很害怕黑暗。尤其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要把自己全部埋在被子里,只留下一点点的缝来透气。

再大一些的时候,她开始慢慢忘记了二叔,就像大人觉得的那样,小孩子忘性都很大。

可是她无法忘记那一天的事情,无法忘记二叔的教导……

所以她成长得越来越好,成长为二叔希望她成为的模样,骄傲自信,坚强乐观。但是私底下无人的时候,缩在墙角莫名痛哭到昏睡过去的人也是她。

那些难受,那些绝望,就这样悄然滋生,完全的不知缘由。

大概她的潜意识里,就一直潜藏着无法释怀的悲伤吧。

她背负着越来越多的东西前行,行走得非常的坚决,但有时也会被莫名的悲伤给束缚住。

二叔是他那个领域异军突起的一颗新星。也许二叔不曾想过让她做什么,但是季繁星却早已不知不觉的选择背负起二叔的理想与信念了。

要上高一的时候,因为季爸季妈工作的原因,季繁星搬了一次家。

搬家前几天,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书架,到了最后便看到了一本《圣经》。

季繁星抚摸着那已有了明显年代感的书,脑海里有些记忆就这样慢慢的清晰起来。

记忆中二叔经常抱着她,给她念着《圣经》里面的故事。

而二叔最常念的是——

季繁星翻看折痕最明显的那页,第一眼就看到了二叔最喜欢的那句话——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圣经《约伯记》

如此骄傲自信,一如当初的二叔。

后来二叔去世了,奶奶收拾东西的时候把这本书给了她,妈妈便帮她收好。

现在,季繁星把这本书合上,嘴里还轻声念叨着这句话,她发现,自己也是很喜欢这句话啊。

原本季繁星对于自己未来的路还有些迷迷糊糊的,但现在突然之间就拨云见日一般,她对于自己未来的路已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

并且,她愿意走下去。

大概就像《爆裂鼓手》中的那句话一样——面对诱惑,如果你伸手说要,那么要就是你的宿命。

搬家之后,肖薇儿家与她家正好在一个小区。

肖薇儿因为早产的原因,身体一直不好。又因为季爸与肖薇儿爸爸是同事,所以两家人经常来往,季繁星也把这个小姑娘当妹妹来看。但因为肖薇儿当时正值初三,两人交集并不算多,但是关系还算可以。

后来,两个人在了同一所高中,但是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好的时候是在季繁星高三下学期。

高三下学期的时候,季繁星就很少回家了,季爸季妈又因为工作走不开,便经常托肖薇儿给她带吃的以及各种东西。肖薇儿也会自己给季繁星买一些饮料什么的。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关系更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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