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何时照他还+番外(71)

向芸有些无奈地摇摇头笑道:“其实我这个年龄去读研,意义不大,也没有任何优势,不过是找个借口逃离这里,再给自己一点缓冲期,毕竟在山里待了几年,人都快废了。要返回大城市生活工作,那种压力一时半会儿也承受不了。”

本来沉默着吃粉的陆远,忽然抬起头:“既然知道没有优势,为什么不考一个更好一点的学校?北大虽然难考,但那是你的母校,有你熟悉的老师和同学,不会比复旦更难。而且你说过你同学在北京创业,有邀请你加入。为什么不去北京?”

向芸看着他的眼睛,沉默了片刻,声音隐隐压抑着:“你知道是为什么?”

陆远微微皱眉,表情里那么一闪而过的烦躁:“别犯傻,前途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你已经不是刚毕业的小姑娘,这次离开是你给自己人生重来一次的机会,也许以后不会再有第二次。”

向芸勉强地笑了笑:“我知道。”

谢雨噗嗤笑了一声:“得了,吃个早餐就别讲这些了。向芸不是红溪小学那些小孩子,不需要你给她讲道理,你整日待在山里,连个网络都没有,人家比你懂得多多了。”

陆远看向她,嘴角微不可寻地翘了翘,略有些自嘲:“我知道。”

一时,三人都没有再说话。店里人多嘈杂,也不是聊天的好场所。

陆远和谢雨先吃完,因为要赶车,便与还在吃的向芸告别。

向芸有些心不在焉地朝两人笑了笑:“玩得愉快。”

今日恰巧乡上逢场,赶集的乡民,背着家里的土产,街上贩卖。平日里的冷冷清清的街道,从早上开始就人声鼎沸,沿街都是方言叫卖吆喝声。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大都背着当地特色的大背篓,一不小心就会碰到。这种赶场文化,算是当地特有的民风民俗,谢雨饶有兴趣地想体会一把,便走在陆远前方,左顾右盼看着周围的一切。

只是,虽然小心翼翼走在街道中的人群里,但时而还是会被忽然转身或者插在前方的乡民,用那背篓不小心碰到。

她有些无奈,正当重新找条路时,手忽然被人握住。

她转头,看到陆远朝她笑了一下,走到她前面开路,将她护在身旁。他身材高大,在人群中国鹤立鸡群。

谢雨看了看他轮廓分明的侧脸,笑道:“向芸想去上海是因为你,你刚刚那样说,好像有点太冷漠了。”

陆远斜看了她一眼:“我是为了她好,也不想给她留这种希望。”

谢雨问:“那如果我没出现,你会对她这样说吗?”

陆远道:“这跟你没关系。”

谢雨笑了笑,片刻之后,又道:“其实我还蛮喜欢向芸的。虽然我从小成绩还不错,但对那种超级学霸打心底佩服。而且她是个有想法,也有理想的女孩。想要靠一己之力改变家乡面貌这种理想,确实过于理想化。但她理想破灭,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在重来一回。我记得她说过,想要赚很多钱,等改变自己的家庭之后,如果有可能还是会为家乡做一些事情。”

她想,这是一个比她坚定,也比她明确的女孩。

陆远道:“她确实个好姑娘,而且很有能力。她刚来的时候特别有干劲,之前有做过不少招商引资,也达成了许多协议。但是你知道的,小地方惰政严重,踢皮球的做法到处都是,很多手续拖拖拉拉办不下来,你这里能等,人家投资商不愿等。后来基本上就不了了之。她想离开,也确实是因为太失望。”

谢雨歪头看他,有些酸溜溜道:“你和她还真是挺熟悉的嘛”

陆远笑了一声:“我好歹在大上海工作过好几年,她做一些计划书的时候,偶尔会跟我讨论,问我一点意见。你也知道,虽然她是本地人,但还是跟这里其他人不一样,她那些同事,平时不是上网就是打牌,有时候就会到学校找我聊天。”

谢雨了然般点头。

陆远想了想,又道:“其实她想去哪里是她自己的事,我之前知道她的想法,也没打算说什么。今天这么劝她,其实还是受人之托。”

谢雨好奇地睁眼看他。

陆远道:“这是别人的私事,我本来不应该告诉你这个八卦的记者。不过我觉得男人有时候也可以适当八卦一点的。”

谢雨笑:“你就说吧。”

“是向芸以前在大学的男友。她那个在北京创业的同学,其实就是她前男友。当初向芸执意回了故乡,男孩留在北京。前段时间,男孩知道向芸要考研去上海发展,他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劝她考回北京。我见过那男的一次,前年千里迢迢来这里看向芸,人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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