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恐的我终于恋爱了呢+番外(84)

作者:敦敦敦尼 阅读记录

文笔好的不一定口才好,口才好的也未必擅长写作。

通过以上论证,我只能得出这么个结论:我和我的小松鼠,真是天作之合。

*** ***

工作后我在中国住了7年,发现大陆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晚一些。

从11月开始,经常在新闻看到北方的人们在玩雪,而南方一次又一次地宣告入秋失败。

娴妤特别爱看这类新闻,常捧着手机看视频里的人打雪仗,笑得不亦乐乎。

她在南方长大,25岁以前没有见过真正的雪,后来有一年我们一起去了瑞士滑雪,众目睽睽之下,她激动地在雪地里打滚,完全不记得自 己是个社恐的事情。

像诗里说的:【将发热的面颊埋在柔软的积雪里一般,想那么恋爱一下看看①。】

我在一旁微笑看她,想把这场景一帧一帧记在脑海,她如此欢脱放飞的样子真是无比珍贵。

娴妤爱雪是一回事,她非常怕冷,南方家里没有暖气,入夜之后,屋内比屋外温度还低。

那种透骨的寒冷,能顷刻间消磨掉人类的意志力,而她会穿着羽绒服,经常在夜里码字到一点。

我不太赞同这种工作方式,因为心疼。

但是看到她充满热忱,全神贯注对着电脑打字的时候,浑身像笼罩了一层光环,眼里有光的样子跟之前在雪地里撒欢一样。

我知道她一定是开心的,我会选择为她冲一杯热气腾腾的菊花枸杞茶和调整好电暖风的角度。

除了我,哈鲁和核桃总是非常有默契地围在她身边。哈鲁喜欢坐在娴妤的脚丫上,而核桃则总是钻在她怀里。

这个时候我就特别羡慕她们爱意绵绵地依偎在一起。

以我的身高体型,只能将她们仨全部揽在我的怀里。这种感觉特别美好,拥着她们,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昨晚两个小家伙伏在她腿边睡觉,娴妤怕吵醒它们,给我发信息:

【祯炎炎,你快来,我脚麻动不了。】

我走进书房,我的姑娘笑得温柔,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在发光。

她宁愿自己忍受不适,也不愿意打扰小动物们的美梦。我相信这么善良的人,写出来的文字也会是滚烫的。

我真诚地感谢看文的读者们,主观原因,这篇情书在我心里永远是最棒的作品,无关文笔、收藏和人气。

而得到你们的鼓励和喜爱,真是这个冬天里最美好的意外。

前期这篇文的收藏量堪忧,数据凉得算是“扑街”,个位数的收藏保持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为了给老婆最大的支持,我分别用两部手机号悄悄贡献了两个收藏。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扑街”这个词很形象。我理解为:一个人狠狠地扑到在街上,吧唧一声,摔得很痛。

但是娴妤很乐观,她继续钻研码字。就算冷到北极,她不但不扑,反而会从床上猛地蹦起来,“祯炎炎!有个读者给我发私信,说很喜欢这篇文的价值观!”

然后袜子也顾不得穿,咚的一声跳下床,光脚跑去拿手提电脑,赶着去作者后台阅读读者完整的评论。

正是因为前期读者寥寥无几,后来每当看到表达喜爱的留言或私信,我和她一样觉得很神奇。

娴妤解释,这叫“网络因缘一线牵”。

好形象,我喜欢“一线牵”这个词,仿佛有一条名为“缘分”的红线,绑在彼此的小尾 指上。你在那头勾一勾手,我就能感应。

娴妤抱着电脑把小说重新从第一章看到最后一章,她想找出自己究竟写了什么价值观。

我把她冻红的脚捂在怀里,劝道:“每个读者都有一个哈姆雷特,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心,不要把别人的理解尝试加给自己。”

“我懂,我只是想试着去体验一遍读者的快乐。”她的眼睛里又溢出那种钻石般的光,像黑夜里的星星。

我的老婆怎么这么可爱?我真的好喜欢她。

诶?各位,我好像又跑题了。

无法回忆当年我是怎么通过汉语等级的高级考试,写作文这件事,非常消耗脑力和体力啊,

侧面说明,娴妤是不是很棒棒?

*** ***

再次认真审视这封回信,越来越觉得有难度。万一写得不好给媳妇招黑怎么办?

她明明这么好,我搜刮完自己词库里的单词,仍旧无法找到一词能够准确完善地将她概括。

事实是我先喜欢她,然后随着深入了解越来越爱她。

网上说,相爱的契机往往很简单,始于颜值。之后才有机会渐渐陷于人品,忠于灵魂。

这个观点我举双手同意。

颜值这件事,并不客观,其实非常主观。

一种叫“我觉得自己好看”,另一种叫“我喜欢的人觉得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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