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人设(268)

作者:往生阙 阅读记录

嘿, 要是第一个被禁了,我就用第二个再剪剪交上去。这不是宣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嘛。

实在还不行,那就在海外上映,要是海外拿个奖,国内就好办了。

游缘跟老朋友喝了点小酒,电话里和江秋十抱怨。

天大地大,投资方最大。江秋十推了自己的剧来陪他拍这部敏感题材,游缘心里不是不感激。为此,他做了以往自己嗤之以鼻的两手结局准备。

总不能,真叫人家亏本。

原版结局拍出来了,他心里就踏实了。大不了,自己放家里请人来看。

江秋十倒很乐观,一边做规划一边安慰他,暂时先别担忧那么多,广电那边通通气,咱们再换个宣传方略,也不至于不过审。

游缘一点都没被安慰到。

这两年,拴在脖子上的那根绳儿是卡得越来越紧。

就拿去年江秋十的那部电影来说。下映后,授权给某几家视频网站播放,谁知没多久就有一些家长举报到广电,声称里面有血腥暴力的内容,容易让小孩子模仿。为此,视频网站不得不把原版电影中最精彩的那段打戏剪掉。

就那么几分钟见血的镜头,是导演港式风格中暴力美学的精髓所在,就这么剪了。游缘想翻出来看,也只能去某字母站的粉丝剪辑中回顾。

拍的时候一派乐观,这会儿要完成后期制作,拿去复审了。游缘心里反而忐忑起来。

挂断通话,江秋十并不很担忧。

或者说,他的情绪浅淡得可怜,没有太多精力去忧虑尚未发生的事项。

他不会去忧愁,只会尽力把前期准备做足,至于结果,听天由命。

前两天的公益热推,就是他放出来的钩。

这部电影中自己百分之二十收入捐赠,还不够正能量吗?

在做宣传时,他就已经为电影找好了最早一批受众和卖点。

白柳的故事会叫人替她打抱不平,她的结局亦是悲哀。查木身为律师,枉顾法律为其进行不择手段的辩护,最终失败。从感情上,人心会站在查木与白柳身上,但换个角度看,这又何常不是宣传民众需要遵纪守法呢?

一般来说,审片之后再开始正式宣传和发行,碍于这部片子的特殊性,宣传部门提前组建好,并开始带风向。营销早已准备好,只待高考结束就开始。

高考期间,谁都不能抢考试风头,连一贯喜欢买腿长手长头发长热搜的明星们安分下来,替莘莘学子们加油。

电影同样制作一张海报发博,是丁招娣的角色白林,她穿着校服认真看书,身影有点儿虚幻,做出一种已经不在人世的感觉。

高考结束后,压抑了几天的宣传组立时开始发力,放出一段花絮后,炒起了反对校园暴力的话题,并搭上了法律修正的顺风车。

法律没有固定的修正时间,但不妨碍人大代表们收集民众意见,向上级递交。今年,就有一名人大代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形成提案草案,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呼声。

天下苦熊孩子久矣!

鹤留:“现在的孩子真不像以前的孩子,一个个小学就人高马大,有的上了初中比成年人还高。”

苏大佬的小迷妹:“别说小孩什么都不懂了,现在各种信息无孔不入,小孩子什么都知道。”

阿翛&翾:“最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了,我早就想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罪犯吗?真正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哪里受到了保护?”

西瓜:“看到一些法盲的话就笑了,不懂就不要装懂。未成年人犯罪豁免是由刑法决定的,跟《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关系OK ?”

麦克列:“有些人才是不要高高在上吧?这和什么法律有什么关系?我们就是觉得这个法律不公平,它已经不适用我们这个时代了,就该修改掉,用你在这儿装专业人士科普?”

……

不少营销号底下都有此类掐得死去活来的对话,但舆论几乎一面倒,随便点开,都是要求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发言。

就算杀人不死刑,总要关起来吧?教育两天后隐姓埋名转学就完了?难道还指望这种人长大了会对社会做出贡献吗?

各论坛激烈争辩时,一个大V挂出几张长截图。

正是[荒唐辩护]里查木驳斥同学的一段话,试镜时的台词进组后改了改,更具冲突性。

“普通民众在讨论死刑废除与否、刑罚过轻时,不是为了让你们这帮学法学木了的人来高高在上地科普这就是法律、法律就是这么判的……在法律之前,人应当有最基本的同理心……”

“法律是工具,是人民意志体现,但人不可以是工具!……任何人都不能让知识泯灭了自己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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