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嗅觉通关剧本杀[无限](41)

作者:小酥醒 阅读记录

茹愿冷不丁地冒出来一句:“侯文彰,你不是真正的厨子吧?”

她忽然点到金丝猴的真名,对方身形微僵,有些错愕。

茹愿又道:“你的房间里有几本西餐速成书,好像是刚买的?”

“我、我之前做的都是中餐,为了能来这里赚钱特地学的西餐。”金丝猴辩解道。

茹愿捏着潮湿的发尾,好奇地追问:“为什么要为了来这里学西餐,而不是去找一个自己擅长的中餐工作?人家都说,隔行如隔山,西餐和中餐可是有天壤地别的差距。”

“……”金丝猴。

气氛又凝固住了。

时间还剩下最后四十分钟。

津戈撩看向众人:“我的背景故事里面有明确说明,在调查我‘姐姐’胡媚五年前的死亡真相之间,我还调查了一些朱学民早年的一些事情。其中就包括那本《不见天日的900天》。”

此话一出。

金丝猴故作镇定的皮囊之下流淌出一股像腐烂的柠檬泡在碱水里发酵的气味。

心虚至极。

津戈撩:“《不见天日的900天》里讲的故事偏向黑暗,一位被指控为弓虽女干犯的男主在狱中服刑三年之后,当年的真正弓虽女干犯自首翻案释放男主的故事。虽然当年的冤案沉冤昭雪,但是给男主造成的后续伤害却犹如在狱中的900多天一样,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尽管媒体报道了当年的冤案,但人们更相信自己的偏见。在不被社会认可的重重压力之下,男主真的走向了弓虽女干的道路,成为了真正的弓虽女干犯。”

众人嗟默,听着晶钻大佬的款款道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有一种让人信服的信念感。

可能是分段等级在这里摆着、也有可能跟他出自国家政府钦点送给爷爷特训出来的气质有关。

“而同年,有一位笔名为‘木马人’的写手在论坛中发表《混沌之夜》。很巧的是,这部《混沌之夜》在剧情上和《不见天日的900天》有异曲同工之妙。前者讲述的是男主在阴差阳错之下被人诬陷成了杀人犯,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入狱的第十年,昔日真正的杀人犯因患晚期癌症而良心发现,濒死之前向警方自首。但服刑十年的男主出狱之后发现整个社会今非昔比,昔日的玩伴、亲友对自己依旧抱有怨言。曾经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在就业屡屡碰壁之下沦落到拾荒捡废品度日,男主因此性情大变三观扭曲,变成了真正的杀人狂魔。”

“因现实世界里并不会出现错案情况,所以这种猎奇的悬疑类题材一出就颇受好评。但有《不见天日的900天》珠玉在前,《混沌之夜》被网友群嘲并且进行了疯狂辱骂。”

茹愿紧跟着摆出204房间里找到的人面马身摆件:“这是从金丝猴房间里找到的,你就是那个‘木马人’吧?”

津戈撩:“十年前的那场抄袭风波,你不敌网络舆论暴力,封笔告别网文界。所以现在,你是来找朱学民报仇的,对不对?”

茹愿:“你房间里少了一把刀,你用这把刀砍断了朱学民的十根手指,让他即使到地府也无法再写作。以此来满足你的报复心理,你把朱学民书桌上的手稿撕碎,扔到朱学民的身上让你拥有复仇的快感。对不对?”

津戈撩:“抄袭者变成了被抄袭者,被抄袭者无辜封笔。你看着朱学民用抄袭你的文章火遍全国、赚个玲琅满盆。只有他死了,才能消你心头之恨,对不对?”

这一连几个对不对,让金丝猴攥紧了衣角,默默以对。

第19章 不要害怕19 能杀人的并不是工具,而……

在耀金和晶钻二人的围攻之下。

金丝猴逐渐有一点招架不住的意思。

弹幕里面的同理心紧跟着开始泛滥。

——“哇, 这个小猴子也太可怜了吧?”

——“感觉自己把自己写进书里了,因为被人诬陷抄袭十年没能动笔,太惨了。”

——“惨=杀机, 越惨杀机越重, 奥特曼出拳.jpg”

——“金戈大大审讯的样子好A,请正面上我!”

——“斯文败类鞭打拷问我可以!”

就算金丝猴不说话, 圆桌上的所有人几乎也认定了茹愿他们的这几番判断。

金丝猴的肩膀微微前倾,拘谨地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没错, 我就是木马人。”

其他玩家倒吸一口气, 露出恍然的眼神。

金丝猴又道:“但是, 我早不报仇晚不报仇, 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个节骨眼的时候呢?十年的时间里,我有大量的时间可以为自己报仇, 为什么到这个时候才开始动手呢?”

他似乎找到了这个逻辑漏洞,甩了甩自己的短发,摊手表示自己的无辜。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