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331)

李世民震惊地看向小相公,小相公挑了挑眉,“加油哦!二凤!”

二凤抱着自己的巨弓,小声逼逼:“小气鬼。”

上台的两个妖族在听到裁判宣布开始后,迅速露出尖牙利爪,向李世民扑过去。

天策上将侧头,神情带笑地拉开了两米长的弓:“我家小队长说了,我可以一打二,这么多人看着,我可不能让他的威信跌落。”

“我要射穿你的额头。”他说。

风声呜呜吹响,利箭如白虹贯日,刹那间穿透了扑将过来的妖族额头。

在那妖后面的妖族几乎要冲到李世民面前了,银甲将军眼中流写锐气,不慌不忙地弯弓搭箭,“我要射穿你的胸口。”

箭应声而出,洞穿了妖族的心口。

妖族腥臭的血液喷了一地,淌红了擂台。李世民拿鞋尖晃了晃尸体的脑袋,回头冲着林稚水笑,眉目飞扬:“我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妖族直接动手这事,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嚣张,但是其实别说异族了,历史上还有当街杀官员的。

唐宪宗李纯那时候,宰相武元衡想要改革,上朝途中就直接被杀了,那时候路上还有很多行人。

“十年六月三日,将朝,出里东门,有暗中叱使灭烛者,导骑诃之,贼射之,中肩。又有匿树阴突出者,以棓击元衡左股。其徒驭已为贼所格奔逸,贼乃持元衡马,东南行十余步害之,批其颅骨怀去。及众呼偕至,持火照之,见元衡已踣于血中,即元衡宅东北隅墙之外。时夜漏未尽,陌上多朝骑及行人,铺卒连呼十余里,皆云贼杀宰相,声达朝堂”

——《旧唐书》

所以,嚣张的人,做事不一定会顾及很多,可能直接就嚣张去做了。

*

然后,快要冲到面前还能弯弓搭箭,二凤确实做到过。

有一突厥,勇壮绝人,直冲太宗。两将接,太宗以天策上将大箭射之,中心,洞背,应弦而毙。

——《武经总要》

第140章 一群怂包

在李世民打赢后, 虚空中缓缓浮现天道的金光大字——

队伍【乾曜合德】所派队员【李二】,于二对二场合,完美攻败了妖族第一场, 用时【五息】,改新了过往记录。

天道没有感情, 用词亦是平和,观看的人却是激情充沛。

他们自发充当起了拉拉队——

“李二!李二!李二!”

“太厉害了!那一手箭术太俊了!”

“神箭手!李广再世!”

一些带着花篮来的人, 抓了满满的花瓣, 撒向李世民,还有不少果子也扔了过去,李世民手疾眼快抓住一个投掷过来的桃子, 脆脆地咬了一口,挥手笑道:“多谢各位厚爱, 不过某可不想被‘看杀’了, 掷果盈车这种事,还是不要再做了!”

其他队伍的参赛者脸上带着与有荣焉的笑意时,也掩不住担忧。

一片花瓣随风飞过来, 寇渔在自己手背上将它轻轻捻起, 随他一起来九灵盛宴的少女探头过来,“这么浓艳的颜色, 好像是玫瑰花?我记得有首诗就是咏玫瑰的?”她轻轻哼念出来:“露湿凝衣粉, 风吹散蕊黄。蒙茏珠树合, 焕烂锦屏张。”

这首诗名为《和李员外与舍人咏玫瑰花寄徐侍郎》,是盛唐的作品, 寇渔也学过,“是啊,玫瑰美好, 诗里说它‘胜看竹’,‘比爱棠’,他这一局比得太惊艳了,等会儿我们就成了‘竹’,成了‘棠’。”

何止寇渔,其他人也是怕,被比成地上泥倒还能接受,就怕万一输了,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原来你怕的是这个呀。”少女嫣然一笑,倒比在座不少人有胆色,“如果是我,我反而能高兴得多吃两碗饭。这代表什么,代表我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奋力放手一搏了。赢了就快快乐乐的庆祝,输了也不怕,还有林郡公他们兜着底,他们一定会帮人族得到胜利的。”

她拿了新飘来的花瓣在手里,哼着小曲换掉寇渔掌心中快要被他揉烂了的玫瑰,分外开心:“打一场不怕输的仗,多快活呀,我在边境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舒心的仗,那时候我可不敢输,也不能输。”

寇渔被她轻松的语气感染了,“你说得对。哎,我就是因为太争强好胜,才被丢掉学业,去边关赚军功,我以为我能成长,没想到一遇事就立刻暴露了。”

他还是那个喜好争高低的他。

通天路的规则是,由妖族摆擂台,人族的队伍不论输赢,都轮着上台。就像现在,第一场,人族队伍赢了一次,到下一场,就要换一支队伍去挑擂,如果还赢了,便往下轮下一支队伍,如果输了,那也往下轮。一直轮到双方其中一方,一个参赛者都没有,才算结出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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