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医(467)

作者:沉舟钓雪 阅读记录

崇文院大殿上,郑锦逸侃侃而谈:“常有民间说言,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然则当真如此?昔年秦用卫鞅,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

他洋洋洒洒,总结而下。

王子犯法又怎么可能与庶民同罪呢?

比如卫鞅执法,卫鞅执法何其严苛,他甚至也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可是即便如此,在真正面对太子犯法的时候,他也还要正视一个问题:太子是君嗣!

储君代表国体,如果对君嗣施刑,那国家成什么了?

就算是卫鞅商君,也只能退后一步,选择由太子太傅代刑。

郑锦逸道:“学生以为,此非是藐视刑法,然则刑有体量,有礼制。正所谓礼在法先,依礼治国,便当如是。”

又道:“唐孔颖达正义云: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

他昂然用语,顾盼生雄。

在座殿中,全是“大夫”之流,谁会反对“刑不上大夫”?

谁又能反对?

难道有人敢说,太子犯法,也要受刑?

皇帝看向宋熠,道:“宋鹤轩有何看法?”

宋熠上前道:“学生不同意郑兄观点。”

第355章 金口钦点谁是状元?

宋熠决然反对郑锦逸的观点!

流芳亭旁,鸿泰学说宋熠。

他并没有亲眼见到宋熠殿前答对究竟是什么样的,但他凭着自己设想中的读书人的语调,如同说书似的说起了宋熠说的话,竟也像模像样,十分有意思。

“宋郎昂然道:刑不上大夫原出《礼记》,成书于先秦至西汉初年。既说礼,亦说义。司马迁曾言: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

鸿泰摇头晃脑地说着,还踱了个方步,然后手一扬:“……”

“郡主……”他顿了顿,堆着笑,对素霓郡主打躬道,“这些话小的也是囫囵记了,是个什么意思,却听不懂呢!”

说着,苦恼又可怜地看向素霓郡主。

他生得十分俊俏,尤其面皮非常白净。先前素霓郡主还曾指着他对江慧嘉说“人们传言他是我的面首”!

江慧嘉当时听素霓郡主用那样的语调说话,还以为这个传言是假的呢,可看此时此刻,此人如此姿态,她又有些不确定了。

莫非真是面首?

那可真是有意思了。

就见素霓郡主笑了起来。

“太史公的意思是,刑不上大夫,其真义应当在于激励士大夫,当存气节以自勉。”素霓郡主解说了一番。

太史公,也就是司马迁。

郑锦逸引用先贤言论做论证,宋熠也引用先贤言论做论证。

鸿泰立时用崇敬的眼神看向素霓郡主。

素霓郡主显然对这样的眼神十分受用,只道:“你记性甚好,多读些书,总没有坏处的。”

鸿泰恭敬应是。

崇文院大殿中,宋熠的姿态其实并不昂然,相反,他心平气和说着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庶人与士何曾有分耶?”

“然则一者受笔墨供应,先贤醍醐,一者蜉蝣市井,倥偬乡野……人非圣贤,孰能生而知之?所知固有所义……”

流芳亭旁,江慧嘉听着郑锦逸转述宋熠的种种言论,一边在心里给自己翻译了一遍。

宋熠先说明了,刑不上大夫指的不是说士大夫阶层即便犯法,也不应受刑囚加身,而是说,越是士人就越应该勤加自勉,以身作则,勿忘尊严!

如此一来,不犯法自然也就不存在用刑的问题。

刑不上大夫,是礼法给士人阶层强扯的遮羞布,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层遮羞布的存在,然而大家难道就能够心安理得的享受这层遮羞布吗?

当然不是这样!

接下来,他就开始提到庶人与士大夫之间的区别。

他又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和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吗?

宋熠认为,在先天阶层,人都一样无知,所以是平等的。

可是到了后天,因为所受教育的不同,所处的位置不同,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同,人与人自然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听到这里,江慧嘉心里其实并不认同。

但她也知道,宋熠虽然出身寒门,可他所受到的,也毕竟是儒家的教育。儒家首重礼法,一个“礼”字,首先就天然教人懂得了阶层的区别。

封建社会,士大夫阶层统治世界,依靠的可不就是等级礼法?

当然不能用现代的思想,来强行要求古代读书人怎么样。

但宋熠在文章中所提出的核心思想也很有意思,他理论的并不是“刑不上大夫”究竟对还是不对,而是从另一种角度来解析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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