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者[刑侦](471)

作者:一人元良 阅读记录

赵言成:“确定凶手是死者的儿子崔心远,死者丈夫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他那几天都在外地出差,直到死者[坠楼]身亡那天他才从外面回来。”

“在他回来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了五个小时以上了。”

古时七:“崔心远才十二岁,尚未满十四岁,他杀人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崔陶杀人,那就不一样了,所以会不会是崔陶教唆崔心远杀人,并且故意在那几天出去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赵言成:“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刑侦一组的人,但是根据他们的调查,崔陶夫妻生活十分的恩爱,两人很少吵架,并且崔陶在外人看来一直都是一个好丈夫,是个妻管严。”

“而且凶手崔心远是激情犯罪,那天是因为柯凡打电话辱骂学校老师,崔心远才和母亲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愤怒离家,回来后就杀了母亲,这个事情是突发情况,所以应该不存在教唆杀人。”

赵言成:“最重要的一点是,死者喝的水中并不是普通的安眠药,而是氟.硝.西.泮。”

氟.硝.西.泮?

d品?

一个十二岁的小孩怎么弄到毒品的?

赵言成:“这也是刑侦一组排除崔陶是主使教唆崔心远杀人的原因,因为崔心远所谓的迷药是他花了十块钱从外面的一个中年男人手里买下来的。”

不用脑子想都知道十块钱是绝对买不到□□,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他们怀疑这个中年男人就是传销的一员,柯凡的死亡其实是被灭口了!”

第242章 神的信徒4

从现有的线索上来看, 这宗崔心远弑母案确实疑点重重,表面上来看案子是破了,杀人凶手是找到了, 但是隐藏在这个案子后面的还有很多的东西。

传销组织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到销售的非法活动,从它的本质上来说,传销就是通过欺诈来完成非法敛财的群体。

传销一般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 通过洗脑去控制一些人,然后让这些人再去对其他的人进行洗脑进行控制, 让受害者成为加害者, 进一步的去组织进行传销。

一些人被骗到传销组织后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 将你身上的所有物品都收起来,对你进行强制的洗脑, 这期间还充斥着许多的暴力手段。

传销是警方严厉打击的非法组织, 一个摸了一年多都还找不到根据地的非法传销组织可以猜测它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这本身就是需要重点侦察打击的对象了。

而现在, 他们发现这个传销组织居然能够弄到毒品, 那就不仅仅是传销组织这么简单了, 而且这个传销组织不仅有毒品, 甚至来利用毒品去间接杀害了一个女性, 问题就更加的严重了。

从这点上来看,这个案子转来破案组倒也不奇怪。

在了解案子, 并且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之后, 大家开始分配工作进行调查。

对于传销组织他们现在的了解还十分的少,古时七认为要找到那个传销组织还是应该从这个年仅十二岁却残忍的杀害了自己母亲的杀人犯崔心远开始查起。

柯凡是传销组织中的人, 可能传销组织是发现了她被警方的人盯上了,所以要杀人灭口,但是他们的时机怎么能找的如此恰到好处?

就在柯凡和她的儿子吵架之后, 马上就出现卖给了崔心远毒品。

古时七想也许他们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死柯凡而是想控制柯凡,不然他们用的就不会是毒品而是毒药了。

能知道崔心远和柯凡关系不好,并且能在崔心远的必经之路上卖给他药,这个人一定对柯凡的家庭环境和她和儿子之间的矛盾有着很深的了解,不然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所以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了从全方位去了解柯凡这个人,找到她身边可能存在的嫌疑人。

但是柯凡现在已经死了,所以他们只能从活人出开始进行了解。

第一个,就是杀害柯凡的凶手,她的儿子崔心远。

崔心远今年才十二岁,他还是个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的不满14周岁的人尚出于幼年时期,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他是不必负法律责任的。从法律上来说只需要责令其家人进行严加管教。

想到这个古时七就皱起了眉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更改建议方案她之前已经提交上去了,但是现在还没有结果出来。

这个年龄一定得改,所有人都需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法律所规定的14周岁以下的人属于幼年时期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社会了。

这条法案需要一个变革。

古时七和霍轩正说着话,到地方了,未成年人犯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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