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1529)

作者:燕水月 阅读记录

当时还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这个人不喜欢争,最好的朋友更不行,转系,是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这样也避免误会。”

当时还有好多人为她打抱不平。

纷纷指责原主不仅抢了人家的机会,还要让人家放弃主持事业。

不要太过分。

然后,原主再查,居然发现‘顾晗’和当红影帝也有一腿。

影帝和小生甚至互相对知道对方的存在。

看着对方占着自己的身体肆意妄为,原主愤怒至极,但是再多的,她也查不出来了。

她现在没有了工作。

更没有人脉。

黎家又是普通人家。

别说和那两个护花使者抗衡,就是叔叔那一关,也过不了。

原主最后只能拖着破败的身体,做着勉强糊口的工作。

一生都在致力于找到‘顾晗’陷害她的证据,以及想办法换回身体。

但是一无所获。

而占了她身体的黎欢,却靠着那张艳压群芳的脸,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就算没有演技,也不再主持节目,仅仅靠着各种广告,和在各大电影中当花瓶。

照样红透大江南北。

而且最后不仅是流量小生,当红影帝,最后到知名青年导演,金牌制片人,还有知名娱乐公司总裁,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每次记者采访问她,取得这样的成就想说什么的时候。

她都会提起原主,说什么……

“我骨子里其实就是一个不爱跟人争的人,之所以走到今天,可能也是命里使然吧。”

“当初我最好的朋友喜欢做主持,我知道她很喜欢站在台上的感觉,她的天赋也不比我差,所以我想着,如果我们都做主持这一行的话,肯定是要互相竞争的。

竞争多了,总会影响感情。

我是个感性的人。

不喜欢那种感觉。

我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尚,其实更多的我为了我自己。

本来我就不喜欢和人争抢,何况是最好的朋友,只是……

算了,不说也罢。

所以我才退出主持界,阴差阳错的走上今天这条路。

经过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怪她,反而还要感谢她。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这么多对我好,给我温暖的人,还有我的粉丝们。

真的是上天给我的礼物,我很爱你们。”

当年的事情,在学校被传的沸沸扬扬。

‘顾晗’这么说,也没有人反驳。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加上她树立的人设。

所以在娱乐圈这个腥风血雨的地方。

路人缘极好。

但凡有人和她产生矛盾。

不管她的粉丝还是路人,都会说一句。

“晗晗这样不争的人,肯定是你们做的不对。”

“连晗晗这样的脾气都受不了,你们不知道做了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别人喜欢晗晗是晗晗的错吗?没本事的女人才去嫉妒比她优秀的女人。”

第1062章 我不争的4

“跟晗晗作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为了朋友能放弃前途的人,我不信她是一个坏人。”

“永远支持晗晗,不管她做什么我都相信她。”

“……”诸如此类的言论。

但凡有人说她一句不是,都会被喷的狗血淋头。

而伴随着‘顾晗’莫名其妙连续不断的走红。

原主就算想认命做点勉强糊口的工作,也会被认出她的人,各种找麻烦。

最后偶然一次她查到,‘顾晗’当年雇人泼她硫酸的事。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就算法院判决书下来。

‘顾晗’被迫赔偿了两百万。

粉丝和大部分网民依然一边倒的维护‘顾晗’。

说原主证据造假。

肯定又用了什么下作手段对付晗晗。

甚至还有人到法院的官网下为‘顾晗’叫屈。

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还晗晗一个清白。

最后把有关部门都惹火了。

官媒出来制止,‘顾晗’装模作样的召开发布会。

眼泪汪汪的说都是自己年轻不懂事,绝对服从法院的判决。

请大家都不要再纠结过去了。

既然一切都过去了,那就过去吧。

就算是为了我,也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大家都各自安好,才不负当年最真挚的友谊。

这件事不了了之。

原主却一辈子都生活在憋屈里。

她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恶到这种程度。

他们当初明明是朋友啊。

她自认为从来没有对不起黎欢的地方。

结果黎欢抢了她的身体和身份不说,还非要让她陷入泥潭,永远爬不起来。

顾晗的愿望:就算换了身体,也要过得比黎欢好,比黎欢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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