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108)

作者:伏渊 阅读记录

夸完之后才开始逐条分析陈词以前的几点交锋,最后以法学院压倒式的9:0获胜。

至于这场决赛的最佳辩手,在苏迢迢结辩强大的情绪输出下,也毫不意外地判给了她。

每年的“争锋杯”都会给决胜队伍颁发奖杯和奖金,此外还有决赛最佳辩手的奖状,只是后者的分量比较轻,是优先颁发的,李三当时在台下听到自己作为颁奖嘉宾的名号,“呲溜”一下就跨上了台,喜气洋洋地双手接过奖状,再双手递给苏迢迢。

然后非常理所当然地从主席手中接过话筒,即兴发表了一篇“对今天这个辩题我也想讲两句、小苏同学今天发挥得很精彩真是英雄出少年、法学院蝉联三冠我作为指导老师也深感荣幸”的演讲。

说完后还嫌不够,又顺势把话筒递给苏迢迢,大手一挥,示意她乘兴也讲两句。

苏迢迢当时都被他看愣了,正常比赛流程里根本没有这个环节,然而思索片刻后还是接过了话筒,抬起脸面向观众。

她一直以来的自我认识都很清晰,那就是吃不得闷亏、受不了委屈,不平则鸣。

于是眼下她也顺着自己的意,近乎出格地在这样的场合上开口:

“在今天的比赛开始之前,很多同学在听到我的名字之后反响很激烈,我知道是为了什么,所以刚好借着这个机会,澄清一点最近关于我的传闻。

“我之所以能作为一个大一新生站上‘争锋杯’的舞台,仅仅是因为我的实力足够让我站在这里,没有任何其他原因。”

“所以对于那位恶意造谣者,不管你现在在不在台下,我都在这告诉你,我和几位同样被你恶言中伤的受害者,已经收集了你在信息网络捏造损害我个人名誉的事实证据,包括它在各个渠道平台上的转发量和阅读量。你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诽谤罪。

“而根据我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对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学生,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此,我、法学院队长陆礼、国关院队长余嘉清以及哲学院队长谢昂然已于昨天将此事整理上报给教务处,同时将会报警立案,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只接受造谣者为此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最后,法学院的院训是‘博学明知,尚辨明思,崇法明理,审慎明事’,这是我们辩队的开场词,在这里,我也同样把这句话送给在场的各位,与你们共勉。”

“我的话说完了,感谢各位。”

苏迢迢在高中时期有过很多公共演讲的锻炼,更何况她还是辩论出身,即使是即兴发言也毫不怯场,气场很强。一番话说得进退有度,即便底下那排评审老师和边上的李三都听得一头雾水,也没人起来喊停。

等她这番话落毕,底下观众鸦雀无声,估计是没想到她不光知道这件事,还敢当众扯开所有人的遮羞布出来表态,顺便明讽了在场各位不会明辨是非,送他们一句院训共勉。

这种让人震撼的寂静持续了两秒后,才响起一个伶仃而清脆的掌声,陆礼在第一排观众席站起身来,满眼带笑地看着台中央的人,带头鼓掌。

于是观众们也都被这一举动提醒,纷纷开始鼓掌。

苏迢迢刚才的这番话事先没跟陆礼通过气,多少有些破坏场合,想不到他倒是接受得很快,顺势帮她解了僵局,没让场面太尴尬。

当下没忍住轻抿了一下翘起的唇角,看他一眼后,把话筒递回到李三手中,转身回到四辩席上。

后续的颁奖环节也进行得很快,陆礼最后带着法学院众人上台,从李三手中捧回了从小商品市场批发来的玻璃奖杯,热热闹闹地合了几张影,就由主席宣布第十七届“争锋杯”至此落下帷幕。

而苏迢迢在结束离场后总算能找到陆礼,开口第一句就是:“走吧,我们去报案。”

“好,”陆礼跟上她的脚步,问,“你这几天想到可疑的人了吗?”

“还能有谁?”苏迢迢转过头来,看他一眼。

陆礼迎着她的视线,顿了一秒后,说出她心里的那个猜测:“吴卓。”

“又是大一学生,又是辩队的内部人员,还跟我有过争执,并且在争执当天就急不可耐地匿名造了那些谣,这么蠢的人除了他我想不到第二个,就这还来读法学,早点退学了也好。”苏迢迢一条一条地数出那人的罪状,语气里没有丝毫愤怒,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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