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180)

作者:伏渊 阅读记录

陆礼闻言再次失笑,摇了摇头,示意她:“没什么,请您继续。”

苏迢迢这才重新收回视线,看向手机上一早写好的文档,语气逐渐变得严肃:“第一条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我永远不会迈入婚姻,即使对象是你。我甚至不算不婚主义者,而是彻底的反婚主义者。”

陆礼今天早上才打过与婚姻有关的辩题,明白女权主义者赋予“反婚”这个词的进步性意义,第一时间点头答应:“我同意。”

苏迢迢当然知道他会答应,陆曼青撰写过好几篇以“婚姻为女性带来了什么”为题的论文,即使考虑到他的家长,也不会有太大的阻碍,更何况她的家长早在高考那会儿就被她搞定了。

于是苏迢迢的视线下落,来到第二条原则:

“第二,我近十年内没有生育计划,但万一我在将来想要生孩子——虽然我现在找不到任何生孩子的理由——并且孩子的父亲是你的话,孩子必须跟我姓,不管生了几个,不管什么性别。”

“当然,”陆礼自己就是随母性的,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只是顿了顿,忍着自己上扬的嘴角问她,“你觉得我们十年后还会在一起?”

“在不在一起要看我们有没有违背恋爱的定义,这就来到了第三条原则,”苏迢迢顺势往下推自己的list,满脸写着铁面无私,“我无法容忍任何形式的不忠,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上的。一旦你对我的爱慕不再,喜欢上了别的女生,请在确认自己的感情后第一时间告知我,以便结束这段关系。当然,这条原则适用于我们双方,如果我爱上了别人,也会第一时间告知。”

陆礼的表情在听前两条原则时还是轻松的,直到这会儿才露出愁容,长睫微垂,遮住清亮的瞳仁,难以想象他们最后会因为某一方移情别恋而分开。片刻后,轻叹了口气:“我有点担心,你应该不会太快厌倦我吧?”

苏迢迢抬起头来,仔细地看着他,视线在他秾长的眼睫和高挺的鼻梁上流连了一二,最后回答:“不会很快,只要你继续保持身材和脸蛋,我很难找到一个长得比你更好看的男生去喜欢。”

陆礼一早知道她对脸蛋的重视程度,颇为幽怨地抬头看她一眼,念道,“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驰,爱弛则恩绝。”

他正经八百地念《李夫人传》原句的样子实在好笑,苏迢迢看了他一会儿,没忍住凑近,飞快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道:“那就等你侍到色无可色了再说吧,陆同学。”

“好吧。”陆礼只能答应,伸手拉住她准备离开的动作,扣着她的下巴,在她唇上轻吻了一下。

湖上很安静,他们事先关掉了游船的发动机,只有微风不时穿拂,勾起她纤细的发丝。

这样的环境的确很适合讨论这些既严肃又浪漫的东西,等苏迢迢和他分开,好容易才找回刚才不苟言笑的状态,接连道:

“第四,我是个有一定控制欲的人,虽然我不一定真的会查你的手机,但我需要你对我开放一切通讯设备的权限,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第三条原则的落实。同样,这一原则对我也适用。”

“第五,我还从没与男性发展过性缘关系,因此,我并不确定我是否能够接受男本位的性行为。如果不能接受,那么我们今后将不存在男本位的性行为;如果可以接受,那么请你主动结扎。同时,这一原则有一个引申出的条款,我需要你定期体检,当然,这一条款对我也适用。”

“第六,在未同居状态下,恋爱中占比最大的劳动就是安排约会,约会计划应由提出约会的一方制定;等到将来我们同居,同居中产生的家务应当平分,一方可以以雇佣钟点工的形式消耗家务劳动。”

“第七,恋爱中产生的一切开销,我不接受AA的形式,一笔一笔地算钱收付款会严重影响我的约会体验感,就按照我们之前的默契,以交替买单的形式进行。”

“第八,一旦分手,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追讨恋爱花销或青春损失费。对于这一条,我将拟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

“第九,一旦分手,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纠缠、威胁、恐吓对方,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当然,法律会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无需另外拟定合约,只是特此提出。”

苏迢迢念完九条原则后,抬起头来,示意他:“我说完了。”

但陆礼一时没开口,只是深深地看着她,让人读不懂他脸上的表情。

苏迢迢被盯得莫名,眉心缓缓打出一个褶来,问他:“你不会是觉得我的要求太高……你做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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