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102)

作者: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一个靠工资生活的人,身后的财产数额比他全部的工资收入都高,这是不合常理的,不合理的部分不能分,要提存,否则一旦有债权人、或者是把钱存在她父亲名下的委托代管人来追讨,他们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这还只是指现金存款那部分,不包括股市资产,股市里的钱是她陶峥的!

这振振有词的逻辑,一听就是孙杠精教的。孙杠精不但是杠精,还是搅和精。

陶峥算完经济账,又打感情牌:“妈,你拍着良心说,你到我家这二十年,我爸对你怎样,我们兄妹俩对你怎样?

你半夜生病了,是不是我开车去把你送到医院?

我爸是不是天天嘱咐,让你别忘了吃药?

家里有什么好吃好喝的,我们爷仨个有没有瞒着你,偷着吃一点?

咱们一家人相处了二十年,有没有吵过架红过脸?

俺爸一死你就这么翻脸无情,为这几个钱把我们告上法庭,你对得起我爸吗?

对得起他这么多年对你的感情吗?自从知道你把我们告了,我出门都抬不起头来,没脸见人啊!

外面人都说是我们不好,我们不给后妈钱,逼得后妈上法院!

妈,家和万事兴,你撤诉吧,回去我们就去公证处做公证,你先把钱提出来花着,房子您尽管住,到百年之后再给我们,行不?”

康继美稳稳地坐在原告席上:“我不听你的!我听法官的!”

法官制止了陶峥的演讲:先开庭,感情上的事,你们庭后再说!

举证阶段。江离把证据一份一份地排出去。关于年巧巧和陶奋的结婚证和离婚判决书,陶峥认可是真的。

但是,对方律师提出,年巧巧与陶奋结婚一年三个月后离婚,当时年巧巧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女儿,这个女儿与陶奋形成了抚养关系,应当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

江离的心中滚过一万吨草泥马,孙剑霄,你知道年巧巧的女儿在美国不?

他应当不知道,如果知道,那会更加要求追加。

江离反驳说:他们婚姻存续时间一年三个月不假,可是这一年三个月里,有一年的时间双方分居,分居的同时还在打离婚,年巧巧当时还在广州,这种情况下,说陶奋与那个未成年孩子形成了抚养关系是不可能的,对方代理人提出要求追加年巧巧的女儿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纯属无理缠讼,故意拖延本案的诉讼周期,浪费司法资源,强烈建议法庭对此进行谴责!

此案应当正常审理,退一万步讲,如果年巧巧的女儿认为她有继承权,可以另行起诉,不影响她的权益!

法官同意江离的意见,驳回了孙杠精要求追加年巧巧女儿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的要求……

轮到房子了。果然,陶峥和孙剑霄说,第一套房子是陶峥生母和陶奋的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子是陶峥生母在世期间,陶奋以家庭为单位分得的,里面也有陶峥母亲的份额。庭后我们会对此另行诉讼!

对此,江离答辩说,第一处房产是陶奋家的祖屋拆迁转化来的,此房在拆迁前,就是陶奋的个人财产,并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套房子,在陶奋与康继美用工龄买下来之前,前身是陶奋承租的公房,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被告所称此房内有案外人的份额,没有法律和事实上的依据!

第105章 偷米不成蚀了鸡

江离答辩完了,又正色道:“我想提请被告注意,第一,如果你们发起对两处房产的诉讼,我们奉陪,但在你们诉讼期间,并不能影响我当事人居住;

第二,你们诉讼结束之后,我当事人会继续打这个继承官司,即便我当事人活不到那一天,她的遗嘱继承人也会打,庭后我的当事人会立即订立遗嘱,把她应当继承到的全部财产指定给某一个继承人继承!

第三,你们针对房产发动诉讼,不影响本案处理现金和股票资产,此两项财产是我当事人和被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依法应当分割到三分之二的份额,鉴于被告有侵吞这部分财产的行为发生,我们要求法院依法予以惩戒,判被告少分此项财产份额!

这部分钱分割后,我当事人可以一边花着这些钱,一边看着你们慢慢打官司!

当然,如果你们不做无理纠缠和无谓诉讼,我可以劝我当事人在分割现金资产方面适当让步。比如,不再要求法院对被告少判份额!”

这意思很明白了:你们愿意打官司就打吧,我们不怕。但是,如果你们把这些肯定赢不了的官司打下去,每一次的诉讼费加律师费就得小十万元,你们愿意拿这钱和时间去折腾着玩,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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