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104)

作者: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江离恨得咬了一下舌头,告诫自己可是一个律师,律师的每一句话,都要找到法律依据,律师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要负责到底!

既然自己嘴贱捅了漏子,康继美以后的官司,你就负责到底吧,还是免费的!

哎,我江离哪辈子造了孽,这辈子碰上康继美!

这案子的另一个主角——陶峰,一直没出现,会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叫。

江离心里一直有不好的预感,觉得这个人是一个很有破坏力的存在。

果然,开庭后没几天,贺苗给江离打电话说,昨天半夜她家的电话响了,是一个男的打来的,问她是康继美的亲属吗?

康继美突然犯病了,正在医院抢救,让他们赶紧来交钱!

自打康继美守了寡,贺苗天天都去康继美家陪她,每天一大早就上岗到位,晚上9点多看康继美没事要睡了才回自己家,可就这样,康继美还是出事了,贺苗和她老公康继辉赶紧爬起来穿上衣服跑去医院,急诊室根本没有这个人,难道送到病房了?

医生说,没有,晚上病房不收人!难道是别的医院?

遂打120问,说没到这地儿接过这样一个病号!

两个人就又跑到康继美家里,咚咚咚敲门,没有动静,打康继美的电话,没人接!

这两人是真急了,康继辉直接用拳头擂门,把隔壁邻居擂了出来,邻居拉开铁门里面的小窗户,吼道,干什么干什么?深更半夜的!

贺苗连忙陪着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大姐病了,我们敲门她听不见,电话也不接!

邻居说,这房子的走廊比较深,她可能没听见,我回去敲敲墙吧,你们别砸门了。

两家的卧室隔着一道墙。邻居回屋后,不一会康继美就搓着眼出来了,很不满地问:“你们干什么,这大半夜地像起了火,炸了尸!”

贺苗差点脱口而出“你才炸尸呢!”,但看到康继美好好的,一下子放下心来。说半夜有人给她打电话说你病了在医院抢救。

康继辉照着来电拔回去,那头提示关机。

虚惊一场,贺苗让康继辉自己回家睡觉,她留下陪康继美。

听贺苗说完,江离说,以后要多注意了,这可能只是个序曲,我就知道陶峰在后面憋坏招。

果然,仅仅过了两天,贺苗又来电话,江离直接问:“又出妖蛾子了?”

等了老大一会,贺苗才说:“疯了疯了,陶峰完全疯了!我们怎么办啊江律师?”

“怎么回事?别急,慢慢说!”

昨天上午我和大姐去农贸市场买菜,回家打开门,吓得赶紧退了出来,屋里正当中站着一个又高又浑实的大小伙子!

头顶还扎着根小辫子!我吓坏了,喊了一声 「谁?干什么?!」 那人说, “我是租房子的,怎么,陶哥没告诉你们?”

大姐晃了晃身子,差点晕倒,估计是高血压犯了,她一只手扶着楼梯栏杆,另一个手指着那个小流氓:“你怎么进来的?出去!啊,你不能走,你等着!”

我和大姐从外面把门带上,打了110,十几分钟后警察到了。

我用钥匙打开门,小流氓正坐在大姐床上大模四样地玩手机,看到警察进来,什么话也不说,扔出一份租房合同。

合同的出租方是陶峰,说把自己对这套房子享有的份额出租给乙方。

第107章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警察把小流氓带走了,让我们赶紧把锁换了。还责备我们,说明知道陶峰手上有这套房子的钥匙,为什么不换锁?我们说,谁能想到他们能坏到这地步?就这,江律师,你说以后待怎么过啊!”

这招太坏了,坏到连江离都瞠目结舌,要知道江离什么样的地痞混混没见过!

江离就想,如果自己还是治安警,碰上这样的事该怎么处理?

这个房子是陶奋的遗产,那么,在遗产分割前,它就由全部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所有。

法律明确规定,对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那么, 陶峰既然对这房子有一定的所有权,他有没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置?

说他有权?这种权利显然会侵犯康继美的居住权,说他没有?他享有的物权又何从体现?

等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后明确了各继承人的份额呢?

陶峰作为按份共有人,可否处置自己的份额?甚至,他可不可以大摇大摆地住进来?

想到这,江离冒了一身冷汗。

这事儿提醒江离,法院判决按份分割房产时,还要同时明确康继美对那套房子有独立的使用权!

律师啊,只能百密,不能一疏就!

江离仰天长叹:房子啊房子,一个睡觉的地方而已,怎么这么多事啊,没有法律的时候人是怎么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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