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135)

作者: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至于,官司打到这个程度后,池凤彩会不会被以涉嫌诈骗罪起诉,那只能看她自己造化了,自作孽,不可活,江离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开庭后,江离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由年乖乖和年乖乖的奶奶继承别锦山的全部遗产,池凤彩返还从别锦山账户上转移走的全部钱款。

理由是别锦山本人没有和池凤彩去山洼县民政局领结婚证,池凤彩不是别锦山的合法配偶。

池凤彩是找了律师的。池凤彩律师的答辩是,她和别锦山的结婚证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民政局在颁发结婚证的时候,会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合法有效,池凤彩是别锦山的合法配偶,理应依法继承别锦山的遗产。

池凤彩应当没有跟她的律师说她找人冒充别锦山领结婚证的事。

但她的律师应当提出疑问,即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去池凤彩的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池凤彩当然可以准备一万个理由来解释。

只要是民政局发的结婚证,就当然推定为是真的,律师没错,年乖乖主张结婚证是假的,你得拿出证据。

江离首先问池凤彩:“请问被告,结婚证是什么时间领的?上午还是下午?”

池凤彩回答:“结婚证上有时间,是上午。”

江离又提出要对结婚登记档案上别锦山的签名和手印进行鉴定。

对方首先说不同意,说结婚当事人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证填表,登记机关核对身份后才会颁发证件,没有必要鉴定,被告作为结婚证持证人,没有义务证明所持的结婚证是假的,如果原告认为结婚证有诈,应当去告颁发证件的民政局!

振振有词,咄咄逼人。听上去很有道理。

第140章 揭开画皮

江离说,鉴定的事先一放,我们的理由和证据在下面。接着出示第二份证据,别锦山亲笔写给年乖乖的绝笔信,证明别锦山在领结婚证的当天在瀛州城里的家里,池凤彩反而没在家。

对方律师傻眼了,把信的复印件拿给池凤彩看,问是怎么回事,池凤彩的脸一瞬间变得煞白:“这信上的日期是错的!如果不是错的,就是别锦山在领证当天早晨出发前或者晚上回来后写的!他一个病人,成天在家不出门,根本不知道哪天是哪天!”

江离反问道:“您刚才说,别锦山成天在家不出门,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对方律师反驳江离:“我当事人说的是通常情况下别锦山不出门!我反对原告律师的吹毛求疵!”

江离微微一笑,觉得自己在说那句话的时候也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杠精,接着申请法庭允许证人出庭作证。

牛斌进来了。法官核对了牛斌的身份后,让江离对牛斌进行询问。

江离:“牛斌先生,请问您和别锦山是同事吗?”

“对。”

“请问别锦山在生前,托您办什么事了没有?”

“有的,他托我给他女儿年乖乖转交一些东西。”

“请问是哪一天托付您的?转交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托您转交?请说一下具体情况?”

“2018年1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我正在单位上班,接到别锦山的电话,说有事想托付我,让我去他家一趟。

我从单位请了假就开车过去了。我车的牌子是瀛BGN754,到那儿后我把车停在他家楼下,上楼去到了他家,就他自己在家,他从柜子里找出几样金首饰,让我转交给他女儿年乖乖,我觉得那些东西都挺贵得的,就让他写一个清单,他想了想,就写了一封信给他女儿。”

“请问那些东西您是否已经转给年乖乖?别锦山当时写的信, 是不是就是这个?”江离把信的原件递给牛斌让他看。

“首饰我转给年乖乖了,别锦山当时写的信就是这个!”

“您当时把车停在别锦山的楼下,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吗?”

“有的,当时我的车被贴了罚单。”

“您还有没有其它证据能证明您当天去了别锦山家见了别锦山?”

“当天我从单位请假去的,所以单位同一办公室的同事都知道。我从别锦山家拿回来那些首饰时,还给同事看来,同事小王还说,老别的女儿都三十多岁了吧?他怎么还给她买这些小婴孩戴的东西?”

“您刚才说,您去的时候,别锦山一个人在家,请问别锦山有没有跟您说,他为什么要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把给年乖乖的东西交给您?还有,他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交给您转交?”

“别锦山说,他不愿意让护工知道他还藏着这些东西,他怕他去世后,这些东西被护工偷走,所以就先给我保存。”

“他说的护工是指谁?是指池凤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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