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山雪(147)

作者:吾九殿 阅读记录

“你确定?”伯什阿嘎族长冷飕飕开口,“血仇比武,血亲可替代上场,姻亲同属其内,”他意有所指地看了图勒巫师一眼,“你要挑战他?”

“是。”

青马木部额尔德尼半跪在地上。

图勒巫师站起身。

罕力骨族长摇摇头,看向图勒的老族长。与之一起看向图勒的,还有沈方卓等人。没人有对比武的结果有任何怀疑。

年轻的图勒巫师对苍老的族长说了句什么。

老族长沉默片刻,点点头,站起来宣布他将只以武士的身份接受挑战。闻言,各部勇士鼓起掌表示赞许——萨满与武士的力量太过悬殊,以萨满力量比武,只能是一场毫无公平的决斗。

然而,老族长接着宣布:

图勒的首巫,以勇士的身份接受挑战,接受最古老的“血盟”挑战

场面顿时一片寂静,包括苍狼在内,所有部族同时露出惊愕的神色。

最混乱的年代末端,英雄王库伦扎尔,为了结束雪原永无休止的流血厮杀,对所有部族说:来吧,让我来做你们共同的血仇之敌,来一起杀我吧。如果我没死,从今往后,所有的仇怨一笔勾销。

那就是血盟。

——万神大会的由来,除了英雄王库伦扎尔外,再没有任何人完成的血盟!

短暂的惊愕与沉寂,整个大帐彻底沸腾。

万众喧哗中,图勒巫师只低头,看盖着他的斗篷,安静望他的仇薄灯。

“给我你的信物,阿尔兰。”

——让我为你而战。

作者有话要说:假装是情人节的糖。

娇娇负责掀桌子,掀完就不管,阿洛负责给他收场,他只需要胡来就够了。

他是阿洛的薄灯、阿尔兰、赛罕兰塔。任性的,娇纵的,肆意的赛罕兰塔。

作为一个小甜饼,本来不想唠叨的,不过本章争议比较大,还是稍微解释一下~

本章的应战准确称呼是“血仇审判”,设定为雪原司法系统中的司法决斗。原型是起源日耳曼族的决斗审判。

古代,证据学与刑侦学发展不完善,司法审判中充斥大量伪证。在无法断定双方真伪,或诉讼方提出的证据无法确凿说明嫌疑人有罪时,可采取司法决斗断定双方的清白——注意该决斗结果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又称为“以你的血肉为证”。一旦进入司法决斗,双方都要压上性命。

引用李昌盛教授《英国决斗式审判的理性和正义》中的评价“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原始的审判方式显得无比野蛮和愚蠢。但是,欧洲当时采纳这种审判方式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决斗是欧洲野蛮部落的“陋习”,随着罗马的衰落,分崩离析的各邦君王已经无力控制这些野蛮部落。与其放任不管,不如通过设置决斗规则将其合法化,纳入审判体系。而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司法权被上帝“收回”。在笃信宗教的中世纪人们看来,神灵会庇佑正义者赢得决斗。决斗的结果就是神灵的启示,它昭示胜者宣誓为真,输者宣誓为假。虚假宣誓不仅是对上帝的亵渎,同时也违背当时的社会道德,所以输者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制裁。因此,决斗式审判被看作是神判的表现形式之一,都是通过神灵介入来发现真相、获得正义的。不过,比起水审、火审等神判形式,决斗式审判可以给原告和被告更多自我控制命运的机会。”

本文设定雪原部族,处于一个各部分裂,以《大格萨》和万神节大会为枢纽,通过共同的原始信仰维系在一起的复杂历史阶段。完善的司法体系尚未发展,而恶劣的气候与游牧生活又铸造他们的尚武精神,和特殊的萨满文化,原始而又虔诚的宗教信仰——因此拥有诞生决斗审判的土壤。

具体背景设定中,部族的司法决斗一直上推到最混乱的时代(尚未诞生成文法典的时代),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通过武力来决定。直到英雄王库伦扎尔将之限定于“血仇”的范围。

从普遍的“比武决斗”到限定的“血仇决斗”,是由游牧民族的复仇法则决定的:极度重视亲属,极度重视血缘。一方血亲的死亡,只能以另一方血亲的死亡告终。在《大格萨》与万神大会尚未诞生之前,这一复仇法则往往会衍生成部族之间不死不休的战争。通过成文法,将它约束在一方任出一人的死伤之间,并通过万神大会万族见证,保证其司法效力,实质上是一次司法进步。

决斗审判体现的是部族司法观的朴素公平观和理性观。文中,罕力骨部族长等人认为证据无法确凿说明娇娇有罪,已经摒弃双原的偏见,给予了一个较为公证的认定——有嫌疑,但不能认定有罪。在此基础上,血仇无解,双方只能选择以决斗,以任意一方的死亡来断定真相——即给予被控告者通过决斗洗刷罪名的机会。而血亲与姻亲能代理进行审判,一定程度上,也是保证了双方不会因为武力悬殊过大而造成的不公,比如像娇娇这种完全不会打架的娇气少爷,有权指派自己的亲属替自己上场——只要那个人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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