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54)

作者:乐寻 阅读记录

那女人看着他,轻轻笑开,恍惚觉得时间回到了十多年前。

他还是那个让人心疼,惹人喜欢的小孩子。

有句不那么中听的俗语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话想来也是没错的,一个人不论外形气质再怎么变化,刻在骨头里的教养、融进骨血里的良善,怎么都不会改变。

安静片刻,她低声问,“阿修,你今年多大了?”

岁月不饶人,她真是年纪大了,连他的生日是几月几号都已经记不清。

陆谨修走过去,将盛好的两碗米饭搁在餐桌上。

他拾起一双筷子,递过去道,“过完今年的生日就二十七了。”

女人接过筷子,示意他坐下吃饭,沉思几秒才道,“你是十二月的生日,对吧?”

陆谨修菲薄的唇微抿了下,轻描淡写地道:“您说得很接近,我十一月八号生日。”

满打满算,距离现在也不过两个月。

可他没什么过生日的习惯。

近几年,倒是顾承野、霍辞和虞绯他们总会在他生日前或当天送他份贺礼。

女人略微浑浊的眼睛闪烁了下,思考着究竟要不要现在就把那东西交给他。

说起来,这孩子的母亲也是个妙人。

她当初把这东西交给她的时候,说的那句“我信得过你”她记得尤为清晰。

而自己,因着她这句话,踏踏实实地将那东西一路存留到现在。

不管生活有多难,她都没想过要拿它换钱。

她知道,自己不能辜负他母亲的信任。

她把东西交给她那年,阿修也不过九岁。

细细算来,已有十七年了。

女人夹了片精瘦肉放进他碗里,笑着问,“阿修,你现在有没有谈女朋友啊?”

陆谨修神色微顿,起身给她盛了碗汤。

把碗放下后,他低低淡淡出声,“还没。”

“那你有没有心仪的女孩子?”

陆谨修抬眸,半开玩笑似的问,“怎么,阿姨您是打算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女人摇头,“我哪里认识什么配得上你的女孩子……”

她虽没什么大文化,但平日里还是会读读报纸看看电视的。

她在一档访谈节目里看到过主持人讲他的经历,知道他在国外留过学,现在的身份不同以往。

门不当户不对,身份学历也不匹配的爱情是注定走不长远的。

既走不远,不如就不开始。

她到底比他多活了小半辈子,这点儿道理怎么会不明白。

陆谨修扯唇低笑了下,随意夹了一块花菜放进碗里,“阿姨,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很早,很早就有了。

女人眼睛倏地一亮,直接问:“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结婚?”

结婚?

陆谨修一怔。

他状似无意地轻笑一声,“阿姨,她现在还不是我女朋友。”

说实话,他常年跟老顾老霍他们两位待在一起,倒从未有哪一刻觉得自己的思维有多跟不上潮流,也从没觉得自己年纪有多大。

毕竟他们两位可是比他更“年长”的存在。

但听完阿姨的话,他头一回生出一种疑惑。

自己的思维到底是断代了还是不够跳脱,连比他年长二十多岁的中年人都比不上。

“既然喜欢人家,那就赶紧追呀。现在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可不容易,你得好好珍惜,万一错过了,那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她苦口婆心地劝。

“阿姨,我知道的,您说的我都明白。”

“你光明白可不行,你得拿出实际行动来啊。”

安静片刻。

陆谨修低低应了一声,“好。”

饭吃到一半,女人起身走到卧室,从床头一箱摆件里取出一串儿极不起眼的钥匙。

她捏着其中一只小小的钥匙,打开床底下那个尘封已久的红棕色小木匣。

女人从红棕色的木匣子里取出一样物件儿来。

她躬身吹了吹上面的灰,又拿起挂在墙上的毛巾细心地擦拭了下这个做工精致的黛青色包装盒。

女人离开卧室,走到陆谨修身旁。

她低眸瞧见他眼前那只空空的碗,问:“还吃吗?阿姨给你盛。”

陆谨修摆摆手,温和有礼地拒绝,“阿姨,我吃好了,多谢款待。”

“只是一些家常菜而已,你不嫌弃就好了,还说什么款待,真够抬举我的。”

他笑,“可我喜欢。”

母亲不会做饭,他们在南城那道小巷子里生活的时候,经常去阿姨家蹭饭。

她的手艺很好。

他做菜的本领全都是跟她学的。

女人看着他,背在身后那只手缓缓抬起。

然后,她把手里那只精致小盒儿小心翼翼地搁在桌上,对他说,“这是你母亲留给她未来儿媳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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