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也是他的金主(3)

作者:二三五言 阅读记录

只洒了一点,就小心翼翼的封了封口,再仔仔细细的装进衣袋里,拉了拉小拉链。

没办法,独耳的兔子,想要活着太难了。

只有薄荷草味的兔粮,才能稍微抵御他的病痛。

他并不是一出生就是这么一只独耳兔子的,他有名字,也很好听,是他的人类爸爸给他取的,叫江半。

他们总是很亲切的喊他——半半,可惜十几年了,所有人见到他,都变成了一声——兔叽。

兔子总是挂念着以前的乳名,他总会在别人喊兔叽的时候,默默的在心里补上了一句,不是兔叽,是江半。

【作者有话说:此部别名:《绝对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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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他的身子是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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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半吃完了眼前的兔粮,还是感觉到耳朵很痛,但眼下他该去换班了,撑着一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走着路都不像方才在便利店那般迅捷,他躲到墙边的小角落里,瑟瑟的发着抖。

“抱抱我……”

但屋里除了一只羸弱的兔子。

焉哒哒的兔耳朵扬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在朝着谁开口,声色软软糯糯的:“要摸摸。”

江半知道,他生病了,并且已然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他经常会幻听、会看到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未离开。

这症状,是从他月余前重逢了那人的时候起。那时,他跪坐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客人在他面前数着钱,一张又一张的打着他的兔耳朵。不疼,可侮辱性很强,但江半还是笑脸相迎着,仿佛这没什么。

他的身体是凉的,客人的手是热的,捏着他的下巴,用一种轻佻又傲慢的语气诱哄他:“跟了我,你就不用再卖酒了。”

“还可以坐着喝酒,喝不惯也没关系,我给你准备一屋子的兔粮,怎么样?总好比你在这破酒店当什么服务生。”

客人的身上全是烟味,江半很不喜欢。

所以他躲开了一些距离。

这动作直接惹怒了对方,江半被扯着耳朵拽着离了地,不被怜惜的扔到了门口,“不愿意就滚蛋,装什么清高,不过只是只会冲人要胡萝卜吃的小东西。”

江半摔到地上后,并没有很快就站起来,他知道这些人就是很恶劣的想看他出糗罢了,反抗只会招惹更多的是非。

但在外人看来,却是另一番姿态,兔子的嘴巴微微的抿着,目光清冷,身子微微弓着,十足不屈不挠的模样。

“兔子好可爱啊,也很有个性啊,那男的好凶,怎么能这么欺负一只兔子?!”是一个路过的女生的声音。

“别管了,谁叫那只兔子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还以为自己是十年前那个金贵的少爷吗?”

“啊?”

“他姓江。”

江……

江家早就没了,江半也不再是那个金贵的小少爷了,所有的繁荣富贵离他的生活早就远到遥不可及的地步了。

笑话看完了。江半慢吞吞的起了身,身上的灰都没有来得及拍,就赶忙拉着一车的酒店吃食,与方才的茫然完全不同,他此刻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兔耳朵深深的藏进发丝里,动物的本能,就是趋利避害。

事实证明,无论是哪种车,只要速度超标,就容易发生事故。

兔子太容易受惊了,眼睁睁看着一推车的酒食被掀翻在地,惊得不可自控地尖叫了出声,刺耳尖锐的,整个兔子都在发着抖。

“叫什么叫!惊扰了大客户你吃不了兜着走!”管事草草的打理了这里的纷争,恶狠狠的看了眼兔子,就急着走了。

江半惊意未定,左手按着右手,怔怔的看着管事离开的方向,他的心率忽而又飙升了,视线相接那刻,江半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对方。

那个男人低着头看了一眼江半的耳朵和一地的狼藉,眼里是浅淡的疏离感,目光一路往下,停在了江半锁骨边的工作牌上,“江兔子?”

语气并没有什么波澜,好似在唤一个陌生人。

男人的手指骨节纤细,轻轻的落在纸质文件上。

江半的手指冰冷漂亮,捡起地上落着的玻璃渣。

原来,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说的是这个意思。金贵的小少爷变成了泥里的人,被江家养着的供小少爷玩乐的人,却成了一市有名、呼风唤雨的虞总。

捡了几块大玻璃后,江半感受到了后颈被一股力量拉扯着往后退,耳边传来了脚步声和经理的呵斥声,“赶紧收拾了滚蛋,做事毛毛躁躁的!”

而后又分外刻意的讨好另一个人,赔笑道:“虞总,这边来,小心,别踩着玻璃了。”

“嗯。”

“我们换层楼谈谈,这里氛围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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