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红线小能手[快穿](146)

“那……如果我唱功足够优秀呢?要是我优秀到让人忽略我的行动,唯独专注我的唱腔呢?”林悦执拗地盯着班主,紧抿的唇后是牙齿用力咬着唇瓣。

她不能放弃!她不想重新回去流浪!

林悦看得出来,戏子在单雯心中拥有着不一般的地位,纵然两人间有约法三章,林悦依旧不敢赌单雯的的心思,怕她会毁约。

——何况对方本就没叉务去负担她的未来。

所以她必须加重自己的筹码。

必须!

“想做到你说的情况,很难。哪怕你嗓子再得天独厚,同样需要比常人刻苦十倍百倍,还不一定可以成功。”班主真诚的给出建议:“你若真舍不得你的金嗓子,不知你愿不愿意去学学唱小曲儿?学个三五年,声音没那么稚气,去给人唱曲总比唱戏好。”

班主五岁学戏,十三岁上台,至今已有三十年,差不多是大半辈子。从听到林悦的声音那一刻他心中断定她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好苗子,然而梨园哪里是好去处,小孩子不知事,他身为大人哪儿能真将她拉进泥潭里沾一身脏污呢。

“不一样的。”林悦摇头,旋即拉拉单雯袖子:“姐姐,容我去试试吧。我不怕困难,当成练嗓子,假如……假如失败,总归卖唱的行生仍容得下我,我把钱给您赚回来。”

林悦牢牢记着,学戏的钱是她借的,以后该还。

单雯同意了。

回家之前,单雯顺便点一出戏,听罢才独自回到租房里,戏台上的人唱功功力深厚,在她听过的名班子中排得上号,可是听过林悦的声音后,总觉得不尽完美。

要不是年龄原因,她该以为林悦是唱虞姬的旦角转世,不然两人怎么那么相似呢?

*

长女醒来,见有身影背对她照镜梳妆,灯火颤巍巍抖动。

你是谁?

嗓子眼似堵着棉花,一个字也抠不出来。

那人回过脸,长女大骇。

那张脸上呀,眼晴的地方是两粒黑豆,嘴巴用针线缝成缝,针尾拉着线,拉到嘴旁斜外下方,雪亮的针头刺进肉中,血珠一颗颗滚出来,落成红珠子。

那位置正是她长红痣的地方。

迈着小步无声行到床边。

“我是牌坊妖。”那人嘻嘻笑,拈着长女秀发,伏脸轻蹭,叹谓:“我在那贞节牌坊下压有数十年,终令我等到脱身之时。长女呀长女,你的身份该予我,我更使你的父母满意呀。”红珠子落到乌溜溜的发上,重溅成血珠。

二日,婢女木头人般给小姐梳洗,一点一点给干瘪的脸填充进棉絮,鬣狗摇头摆尾,隔绣鞋轻啃小脚,腐肉的香味栓成最忠实的链子。

父母称赞乖女,称赞她黑豆的眼沉静无神,不妖不媚,称赞她缝起的唇不带笑,语不掀唇,称赞她体如牌坊沉稳,行不动裙。

“你终是到长大时候,愿意守规矩了。”母亲心慰。

长女含羞垂首,血流尽的脸颊由棉花撑起白净。

被厚重的贞节牌坊压着的新诞生的牌坊妖,在安静耐心地等待下一位不规矩的人。

——《牌坊妖》石桥著

单雯浑身上下激起战栗,翻出为方便写作买回来的钢笔,奋笔疾书。

“唇角红痣又称美人痣。血流干,天足摧残成小脚,行止端庄,眼儿不妖不媚,方被世人认为是美人。长女变化如此大,父母却不去辨识——兴许已然认出,可那又如何,一句守规矩,抹杀掉过去所有痕迹,他们不需要不守规矩的女儿,只要守规矩,妖怪他们亦欣然接受,至于不守规矩的长女,‘皆大欢喜’压在贞节牌坊下,变得‘安静’……”

到最后需要落款时,单雯迟疑一两秒,写下“文善”二字。

她想和作者交个朋友。

几天后,美滋滋收到回信。

*

从她离家出走第一天算起,整整半年时间,足以让“文善”这个笔名传遍大江南北,她的稿费一升再升,现在是千字二十大洋。

单雯将钱存下来一半,作为还给家里的钱。无论如何,他们依然是养育她十几年,免她孤苦伶仃,颠沛流离。反哺是应该的。

——唯有反哺而已,想她做更多的……抱歉。

剩下的钱足够单雯在京城买一座大的四合院,正房三间,厢房两间,南房两间,连上院子一共是半亩地,仅花费她两百块大洋。

不过,单雯深深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刚买大房子住进去没到两天,石桥写信给她,说要开一所女校,不是遮遮掩掩的混杂私货,企图瞒天过海,而是要光明正大教女子怎么自立自强。问单雯有没有兴趣,想邀请她一同加盟教师职业。

有兴趣!

简直太有兴趣!

房子算什么,大不了空着!唔,不,租出去比较合理运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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