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之舟[珍妮](91)

作者:傅支支 阅读记录

中国人的新年是拉长了的,是能够把那红色的喜庆和快乐延展到前后几个月的。

林念从前不是喜欢热闹的人,这几年和程征在一起,却愈发喜欢起热热闹闹的东西。

但自从上次得知青帮的人在跟踪她,她便很少出门。

街上的热闹都是听公馆里的婆子和上门来找她的老托说的。

程征和林念的婚礼定在一月下旬,也是就是程征生日的那天。这是林念坚持的。

婚礼预备在程公馆里办,而晚上的舞会则安排在国际饭店。

林念沉静,事事安排得井井有条,只是缺了一个重要角色——伴娘。

林念和程征有心请秦燕荪作自己的伴娘,但燕荪自从去了江西便断了音讯和联络,程林两人开始渐渐觉察到不对劲。

正巧汪精卫忙于筹备“还都南京”之事,要在上海、浙江、江西、江苏等地区排查不安全因素以防止在“还都”之日有任何意外因素发生,同时强化对华东地区的统治,消灭和驱逐革命力量与抗日武装,使之成为日本侵略军稳固的兵站基地,以达到“确立治安”、恣意奴役和搜刮的目的。

这便是日后“清乡运动”的雏形。

本来汪氏属意程征和他一道前往南京。

南京作为未来“首都”,正是最接近权利中心的地方。

然而程征为了更快知道秦燕荪的下落,故意推说自己资历尚浅,尚不足以担此重任,此一行汪先生身边有比他更好的人选。

汪精卫未曾想到程征会推这事,便问程征认为谁更适合同自己一道去南京。

程征略一思忖,说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名字,道:“士群兄在日本特高科和军队中的关系良好,确乎是‘和平运动’的中流砥柱,是您的股骨之臣。我认为由他陪您去南京,既能够保证您和夫人的安全,又能有所建树。”

其实到底是李世群去还是丁默邨去,都无所谓,只要不是周佛海去,后者心中自然会有不满。

现在76号特工部捏在李、丁两人手里,颇受汪的倚重,周若心生不满,便是为日后戴笠策反他留下了绝好的机会。

程征现在挑李世群走,是因为相比于丁默邨,前者在76号中的势力相对更大些。

这倒不是和个人能力有什么关系,因为丁默邨的狠毒手段绝不亚于李世群。

此间的事,还是和青帮的季云卿有关系。

因为黄金荣闭门不出,杜月笙避走香港,张啸林被军统暗杀,原本青帮的四五号人物季云卿顿时成了此时上海青帮的领袖。

李士群早早认了季云卿作师傅,76号中的很多成员都是季云卿的徒弟,所以也大都是李士群的好友和门徒,譬如吴世宝就是这样加入76号的。

汪精卫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果然还是觉得程征说的有理,于是命李士群和自己一道前往南京,又派程征前往浙江,而周佛海在沪原地待命。

·

临行前夜。

绮楼里的水暖气管子烧得热热的,牙黄色的罩纱电灯朦朦胧地亮着。林念依偎程征怀里。

也许是暖气熏得人昏昏欲睡,林念只觉得睡意如此强悍,十年来未曾体会到的甘甜睡意在这两个月中屡屡向她袭来,每每一碰枕头便昏然入睡。

她本就是个极美貌的女子,如今不再餐风宿露,过了几年的安稳日子,便更加养出人间富贵花的美。尤其是那双漂亮而圆的眸子,微微向上挑的形状,笑起来像小月亮,仿佛会勾人。

此刻她的眼睫沉重地一搭一搭,小扇子似地来回扫在程征的面颊上。

程征抱着她,垂下眼见怀里的人小脑袋一磕一磕的,煞是可爱。她的嘴唇长得很精致,红艳欲滴的菱形,从程征的角度看去,恰好能看到她天生上扬的嘴角,端得妩媚。

他把高高的鼻子在她头发里轻轻蹭了蹭,低声笑她,“阿宝,不要强撑,要睡了我就关灯。”

她换了新的洗发香波,长发漆黑,发间有轻盈的柑橘或柚子的香味。

林念迷迷糊糊,反而搂住他的脖子,向上攀了攀,将他抱得更紧,小奶猫似的嘟囔:“要抱抱。”

程征含笑,随之微微弓起背,迁就她的动作。

尽管林念以为这次程征的出行只是婚礼前最后的分别,尽管程征许诺她一定在一月前赶回来,她还是这样不舍。

她的感觉器官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起来。

不舍,疲惫,迷恋,以至于不肯睡去。她从前并不这样脆弱,但现在仿佛身体里有了某种本质的变化,叫她变得这样黏人。

“良缘永结,白首相携。”她轻声地,一字一顿地说:“还有二十天。”

程征当然知道她在说什么,她说的那八个字,是他们的婚帖子上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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