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伴(57)

隔着四十年的岁月,对于六十岁的林宁山来说,想象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给他写信时的心情是困难的。其实他连自己二十岁的许多心理都忘了。他只能把信封、信纸、纸上的字一点点拼凑起来,她给他寄的信不是平邮,而是挂号信,她是一个很俭省的人,寄挂号信比平邮要花更多的钱,但同时会更安全、更快。她为了让他更快看到信多花了钱,但他看到时已经很晚了,信上也没有讲什么要紧的事,她很有耐心地给他讲蓝天、白云、绿树、黄澄澄的麦子,他们之前播种的麦粒已经结出了大麦穗,很沉,都要把麦秆压弯了,她站在麦地里,把还没收割的麦粒放在嘴里嚼,想象到了馒头的味道,抬头看天,云的颜色和馒头一样白,信上的一切在当时都给了他安慰。他当时只觉得她有欣赏一切美好的眼睛,却没有读出她的言外之意。

她不会说“我们都是平等的”,她说“我想云彩总是差不多的”;她也不说她想他,她说他们一起种的麦子,到收获时只剩她自己了。她小心翼翼地用他教给她的字斟酌着,慎重地用笔写在纸上,怕他太明白,又怕他不明白。

他们一起生活的时间里,她并不是个含蓄的姑娘,她会直接说“小林,教我写字吧”,她想学什么,她会直接跟他说,“小林,我要学带‘雨’的字,我觉得有‘雨’的都很好看”,他自己写了那么多年字,第一次觉得字本身也有好看和不好看之分。她也会跟他说,“小林,给我讲讲你知道我不知道的,让我也知道知道。”但她在表达对他的想念时却含蓄得不得了。

林宁山很突兀地问:“你那时候觉得我除了比你多认几个字,还有别的优点吗?”

这问题接在明蕙的澄清后面,她并没准备好回答这个问题,听到林宁山问,她下意识答道:“你很能干,每次干活儿都很快就干完,干完了就帮我……”她是很羡慕林宁山的学识,但最初她对他有好感,并且一直好感到现在,是因为他能干活儿,在这方面她简直是个天生的劳动人民,厌恶一切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男人。如果他只是一个有学问的男人,她会羡慕他,但也仅仅停在这个阶段。

等她说完,她才意识到她应该否认林宁山的学问绝不只是认几个字而已,但林宁山打断了她。

“你忘了,最开始你干得比我快,干完了不走,还返回来教我。到了中午,请我吃你做的野菜窝头。”明蕙请他吃的同时,指着地边的苋菜说,窝头里的菜就来自这里。

一个农民天生是半个植物学家,明蕙教他认地里的野菜野草野花,告诉他什么能吃,什么能做药,什么只适合观赏,他有一次划破了手,明蕙摘了地边的野草捣碎了给他敷上,告诉他不久就会好。当时十六岁的明蕙很自豪,仿佛所有的野菜野草野花都是她自己的。她很虔诚地对林宁山说,麦子很好,但种麦子很费事,而这些是恩赐,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

明蕙会偷着用指甲花染指甲,怕别人看见,她只染脚指甲,干活儿的时候她光着大脚丫,看着她干活儿,一点点胭脂红在黄土地里跳动。

在没有实现农业机器化的时代,农活被视作一种苦役,劳动的喜悦只出现在士大夫的诗里,诗里写得再清贫,诗人也不用种地维生。真正顶着烈日在地里刨食的农人是很难感到喜悦的,他初到乡下,靠挣地的工分维生,更觉得苦。但在明蕙身上,他发现劳动也自有它的一种美感。他有一次在西班牙乡间看跳舞,完全是即兴的,没有编排,也少了程式化。他因此想起了明蕙,明蕙干活儿时有一种节奏感,她长手长脚,插秧拔草都那么舒展,透着一股欢快劲儿和劳动本身的尊严。有些时候,他会发现她停下来,在太阳底下慢慢抬起脚尖,看上去仿佛在欣赏她自己的大脚,她倏地又放下去,继续干活儿。可惜他们乡下没有跳舞的传统,否则明蕙也能编出一场大舞。

明蕙并不说话,只是听着林宁山回忆他们的过往。她慢慢听出了林宁山语气里的哽咽,她不知道是什么触动了他。因为不知道,所以也无从安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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