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门暴发户(22)

“老头子?”沈霁这才有空询问,“那是?”

“我前主人。”简歌提到他就牙疼,“我本体是愁歌剑,他是我的主人。后来我能化形之后,就成了独立的生灵,自然不再从属于他。而他也不再需要仙剑作为武器了,对于仙人来说,仙力凝成的武器更好用一些。”

只有武器的器灵,才能真正发挥出仙器的威力。而仙人使用仙器的话,仙人和仙器双方都无法发挥最大的战斗力,而且仙器又有灵智,所以仙界早就形成共识了,仙器是单独的生灵,不再作为某个仙人的所有物。

不过,像愁歌剑尊这样把愁歌剑当儿子的,也是不多见的。

虽然简歌嘴上说是老头子,但愁歌剑尊其实看起来非常年轻俊美,就是性格比较欠揍。沈霁听闻他就是愁歌剑尊时,总算明白为什么当初简歌看到那本《无名剑诀》时为何神色那么复杂了。

感情那东西就是他前主人写的,也算是缘分了。

愁歌剑尊彼时正在喝酒,并没有兴趣和“儿婿”多说废话。他不耐烦地把两人赶了出去,说是已经看过人了,让他们自己过自己小日子去,别来碍眼。

沈霁很理解他:“剑尊毕竟单身,没有道侣,自然见不得我们秀恩爱。”

简歌想了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表示了赞同。

屋子里耳朵尖听到了二人对话的愁歌剑尊:“……”

我单身你奶奶个腿儿哦!信不信老子neng死你!有道侣了不起吗!灵魔界的人怎么都这么讨厌!天天就知道秀恩爱!

见过了家长之后,两人又去逛了逛仙界各处。

仙界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至少简歌是这么觉得的。而沈霁对于玩闹不感兴趣,只要简歌陪着他就觉得很有趣。所以没多久,两人就逛腻了。

但是逛完之后的沈霁倒是下定了决心,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去留了。他想留在灵魔界,努力把灵魔界打造成一个大界,到时候身为魔尊的他就能和简歌门当户对了,而且再不会有人说他俩不配。

简歌对他的雄心壮志非常支持,并表示:“那你可能要努力数万年了。”

虽然沈霁自己要成为顶尖的灵魔可能只需要万年,但光他一个人实力高也没用,灵魔界主要的问题是资源少人少。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数万年积累的。

沈霁感觉道侣在打击他,虽然对方说的是事实。

“别灰心,这些都急不来,先陪我去度个蜜月?”简歌说道,度蜜月还是他跟其他灵魔学的说法。

沈霁自然不会拒绝道侣的要求,只是问道:“去哪里度蜜月?”

简歌早就准备好了:“去落雁界!我之前才玩了一会儿就被弄回来了,这次不会了。我叫我朋友重新做了两个躯体,这次咱俩一起修炼!”

他兴致勃勃地拉着沈霁去看那两具身体。

沈霁:“……”

说实在的,他在落雁界早就玩腻了。

不过既然道侣喜欢,那就勉为其难再去玩一趟吧╮( ̄▽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这本小短篇终于完结了,拖了好久

下一本长篇是那本无cp傻吊逃杀,写完再写耽美快穿,我已经想了好几个有趣的逃杀副本了

上一篇:荒野风声 下一篇:星星落在你枕边

落雁城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