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番外(530)

作者:凤凌九霄 阅读记录

讲几个案例,稍停顿五六分钟,给直播间里网友提问的时间。

这一次,就有网友问了薛深一句——『薛律师,我想报名司法考试,但是市面上只能买到你的刑法书,其他科目我不知道该跟哪个老师比较好,您有什么推荐吗?』

“有的。”薛深曾经在深厚法考,手里还有大量的股份。只是他平时低调,并不在公开场合提这些事。既然有人问到了,薛深也没藏着掖着,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给做了个几个简单的推荐,“有几家法考机构,我觉得还不错的……”

薛深说完。

有人问了薛深第二个问题,还蛮有意思的——『薛深老师,在公开场合当众强奸妇女,属于需要加重量刑的强奸。那么,如果张三在非公开场合强奸妇女,并且在强奸的过程中开直播,是否属于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

“属于。”薛深点点头,答。

这个网友接着追问——『如果,张三开直播强奸,在自己的朋友圈公布了直播间链接,直播间不需要密码或权限即可随意进入。但是,直播间里在线网友人数为0。请问,张三的行为是否属于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

其实,无论是不是当众实施行为,强奸妇女构成犯罪,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纠结。

可是强奸罪的基础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强奸罪加重犯的量刑,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网友的问题一扔出来。

众人也懵逼了。

『这个问题……』

『直播间没有人,人数是0啊,又没有人看到,肯定不能定性为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

『为什么开直播强奸要定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呢?』

『直播间≠公共场合吧。』

薛深一手敲着平板,切换屏幕共享功能,把刑法236条【强奸罪】打在屏幕上,他另一只手摁了摁耳机,语调轻缓,回道:

“首先,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的特征是——对受害者的内心伤害更大,更罔顾伦理道德,性质更加恶劣。开直播强奸完全符合公共场合当众强奸的所有特征,因此可以将开直播强奸扩张解释为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就好像青天白日杀人,比月黑风高杀人更恶劣,这个道理是一样的,薛深半点也不迟疑,表述流畅,逻辑清晰,“所以,在直播间强奸与在公共场合强奸的法律效果相似。”

“其次,即使直播间里的实时在线人数为0,依然构成在公共场合强奸。”

“知道为什么吗?”薛深说。

“原因很简单,因为……”

第386章 录音欠条

“其一,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不需要确实有多人在场,只要是公共场合,只要是有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可以自由出入的场合,就符合这一加重量刑的构成要件。”

“其二,张三把直播间的链接放到了自己朋友圈,并且不需要任何限制和密码,就可以随意进入直播间。”

“因此无论直播间里有没有人在线观看,张三的行为都构成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最高死刑。”

又有几个网友在直播间里问了问题。

薛深像个百科全书。

来者不拒。

无论对方问的是哪个部门法的问题,他都能在十秒之内给出答案。

甚至有人问到了法国的民法,薛深也能说上几句。在他这里,根本没有专业壁垒一说。

直播快要结束的时候,薛深翻看着弹幕区网友的问题,从众多问题和留言中,又找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

『薛深老师,求你帮帮忙,我真没办法了。我有个喜欢赌博的老赖舅舅,总来我们家找我妈借钱。我不愿意借,我妈还骂我丧良心,后来我舅舅撒谎说他要盖房子,我妈就偷偷把我存在她卡里的十万块钱拿给我舅舅了,钱要不回来,还没有欠条,打官司都打不了,我有工作上的调动,急需这十万块钱应酬,怎么办啊?』

直播间里的网友众说纷纭。

说什么的都有。

『集美你好惨。』

『真糟心。』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十万块,能拿回来的可能性很小了,隔着亲戚关系,而且又没有证据证明钱是舅舅借走的。真要打官司,恐怕妈妈那里还要闹得个天翻地覆。这事儿可不好办,麻烦啊。』

岂料薛深并不觉得难办。

他脸上还挂着一抹轻松且温和的笑,清了清嗓子,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地打趣道:“你舅舅应该没在看我直播吧?”

『他喝醉了,这会儿应该在家里打我舅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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