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爱丽丝姐姐(146)

真是个奇异的女人,好像和我认识的女孩子都不一样。说不清那里不一样了,就是感觉她和谁都不一样。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偷偷注视一个女人的背影,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毛衣,湖面上的风扬起了她及肩的头发,发丝又黑又亮,那个背影让我想起外公说的话,世间大多的男子都有心怀那样的一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

外公口中的女子,大约如此吧。

她就在我的身下,发如云卷,巧笑嫣然,我不知道一场脚趾头游戏会发展成现在的这个样子,我大脑还里不由的想起几日前她在泡温泉时的样子。背对我站着,□着大半个白皙的背,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背上。水蒸气把她衬的如梦如幻,像湖里的女妖。

身体里有什么蠢蠢欲动着,有什么东西正在冲上了我的血管,叫嚣着。只觉热血沸腾。

她一把推开我,带着小尴尬,没看我一眼就走了,跟在她的后面,我拍了拍自己的头,蓝桢烈,你在干什么,那是爱丽丝,心里住着死去恋人的爱丽丝姐姐。

情人节这天,我看见她和陌生的男子在酒吧里拥吻,那个男人的手在她的身上摸索着,我把她带了出去,我讨厌她这个样子,极讨厌,背着她我走了十七年来最漫长的路,她在我的背上哭着,最后,哭声变成了喃喃自语声,就这么叫着,乔,乔安迪,该死的乔安迪。

情人节的第二天是我很久以后都不愿回忆起的一天,就这样我把她的身体拉过来挡住迎面而来的登山车。

她没说什么,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羞愧心令我不敢和她正视,以前我也这么干过,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地自容,我的心中还小小的害怕,害怕她从此不再理我。

虽然她没有不理我,但明显态度改变了。

关于离别,我很早就明白了,也知道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很早的的时候我便不再为离别而烦恼了,可对于她的不告而别我比想象的还要在乎还要难过。

我追到了慕尼黑,开门时她看见我,诧异之时还有一点点的动情。

拉着她穿梭在慕尼黑的大街小巷上,我觉得那些看似枯燥的景点好像在一日之间变得生机勃勃,有人说某个时刻你会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彼时我不以为然,觉得这句话文艺腔十足,而这一刻我想起了这句话,好像,在这一个瞬间我对于这座城市充满了好感,那些在我印象中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也好像变的十分可爱。

我想,这一切也许是因为身边这个女人的关系。

我把爸爸留给我的手表换来了手机,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太万般的叮嘱着她要给我打电话,我还一次次的回头偷看她离去的背影,我还希望她也回过头来看看我,可她一次也没有,那时,我就应该猜得到你是一个多么冷漠的女人。

几小时后,我在机场的失物招领处找到我的手机,它安静的躺在那里,好像在嘲笑我的天真和一厢情愿。

这个女人,这个叫□丽丝的女人我打算把她忘了,我要把她当成我人生之中的一次触霉运。

事实上,我也好像把她忘了,如果,如果我来到那座叫做上海的城市。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二)

第二次见到她时是在医院,我是病号,她是护工,隔着五年的时间距离有如戏剧般的相遇了。

五年是一段不长不短的光阴,这五年里,我失去了我的外公,一个我生命中为数不多让我想敞开心非用亲情包容我的长者。在我学成归来的时候我面对的是冰冷的坟墓。它好像在嘲笑我荒唐的人生。我开始了我二十五岁之前的自我放逐,交了很多会玩朋友,和女孩子约会,换女友,流连声乐场所,通宵派对,赌博,一掷千金,偶尔也沾大麻,迷恋速度,比如赛车。还交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朋友,一个像小白兔一样纯真的女孩子,偶尔,我也会迷惑,在她的身上好像存在着某种的似曾相识,如透过她在找寻一缕悠远的记忆。

她穿着白色的制服,轻描淡写,久违了,蓝桢烈。

呵!我的爱丽丝姐姐。

真是个爱撒谎的女人,林四月才是她的真实名字,她还告诉我手机是她无意中丢失的,说这些话时她脸不红心不跳的。

狠狠的,我嘲讽了她,我要她知道我并不是那个整天跟在她的后面转的十七岁少年,她一直维持着一个淡淡的表情听着我的冷嘲热讽,最后,她说,蓝桢烈,给个机会吧!

我觉得把她留在身边时为了折磨她,蓝桢烈的第一次闭门羹是在她的身上讨到得,我得在她的身上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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