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飞花(114)

作者:多梨 阅读记录

他来的时候,方清芷正在花店里挑礼物,听到阿贤这样讲,愣了愣,又问:“是不是再来几次,就一点儿疤痕也看不出了?”

“也不会,”阿贤说,“医生讲了,说会变淡,之前那些坑坑洼洼、不平整的肉会变得平整光滑……但颜色没办法,再长好之后,还是有痕迹的,会容易发红。”

方清芷想了想:“其实也没关系啦,稍微有些发红,不明显的。”

阿贤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也笑:“对,刚好我是个男人嘛,长得太好看也不行,容易被怀疑工作能力——你在为大哥选花?”

后面那句,阿贤高高扬起调子,有些欣喜的意味。

“不是,”方清芷解释,“同学的未婚夫过生日,要请我们一块儿过去。我不知送什么好,想选束花。”

阿贤问:“上次书店里的那个同学?”

“对呀,”方清芷没想到他还记得,说,“你记忆力真好。”

“还行,”阿贤笑,“选百合吧,百年好合,他们将来也是夫妻,这个兆头好。白头偕老,和谐美满,百年好合……”

他帮着方清芷挑选百合花,指点她,该怎么挑——之前和陈修泽一起跟着孟久歌的时候,阿贤没少做这些帮忙挑选花朵的事情。

陈修泽一直没有再来。

阿贤也不是经常往方清芷这边跑,他知道当初方清芷为什么搬出来,所以尽量让自己的动机像个朋友,而非“监视者”。和其他人相比,方清芷同阿贤相处其实更自在些,至少阿贤不会真的像个狱卒。

方清芷也不知如今她和陈修泽究竟算不算“分手”,也或者……冷落?分歧?一拍两散?找不出合适的词语。

阿贤倒是同她提了几次陈修泽的现状,说陈永诚无心学业,陈修泽原本想让弟弟去留学读书,现在也渐渐打消了这个心思。

陈永诚不适合做学术,真要送去英国,他本身性格顽劣,若是再染上些其他糟糕的癖好,岂不是更加糟糕。

“不是讲,97年英国佬就会离开吗?”阿贤说,“今天早上,大哥还说,那个铁娘子戴……”

方清芷说:“戴卓尔。”

“对对对,戴卓尔,”阿?婲贤说,“她昨天去大陆谈判,就是讲英国和香港的事,跌了一跤。”

方清芷顿了顿:“她跌跤怎么了?”

“大哥说,英国佬离开是板上钉钉的事,”阿贤低声,“香港的人口太少了,不能总看这一时。大哥看上内陆的发展前景,打算送永诚去那边做事。看,这些年香港的地产生意不就像个金矿么?大哥讲了,现在去内地,那里才是还未开垦的大金矿。”

方清芷说:“你一直在讲大哥说,大哥说,怎么陈修泽最近话这么多?”

阿贤笑:“那我不讲大哥说的,说’大哥不说’的事情。”

方清芷问:“什么?”

阿贤说:“大哥嘴上不说,我看他挺想你的。你离开后,他便天天睡在你房间里了。”

方清芷抱一束洁白的百合,转脸看窗外:“……那个家都是他的,也不是我房间,我只是暂时住在那里而已。”

阿贤不说话,他只看方清芷怀里的百合,洁白,美丽,馨香,是他亲自挑的,每一朵都完美无瑕,无论花还是茎,都没有缺陷。

一如对方。

到了。

方清芷抱着百合花躬身下车。

米娜同她未婚夫家庭都阔绰,虽然尚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远超普通家庭。方清芷捧着花送过去,米娜笑着迎接,她右边的腿有一块儿淤青,颇为惹眼,只笑着说是不小心磕碰到了。

方清芷没有放在心上。

她之前一心读书打工,极少交朋友。现在才渐渐觉出朋友的重要性,不过也不会主动去结交,对于旁人递来善意的橄榄枝,方清芷也不会拒绝。

比如米娜邀请她们来的这一次。

直到傍晚才散场,方清芷不饮酒,但不慎吃了一小颗酒心巧克力。味道虽然不重,但对于丝毫碰不得酒精的她而言,仍旧是个大麻烦。

尽管她在尝出酒精味道时就偷偷吐了出来,也不能保证当真安然无恙。方清芷急急同米娜告别,只说自己家中有事,先回去。

米娜好心肠地让司机送她到家。

下车时,方清芷的步伐就开始不稳当了,偏偏房间还是在三楼,她头昏眼花地扶着墙慢慢爬楼梯,刚踩了一脚上去,台阶窄,便不小心跌在地上,磕得膝盖痛。

没等方清芷起身,一双手扶起她。

方清芷转身,看到陈修泽。

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了,他还是那个模样,如今不笑不讲话,看着有些严肃。

陈修泽将手杖递到方清芷手中:“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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