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5)

作者:小涵仙 阅读记录

这是在喂鱼。

沈常乐盯着他喂鱼的动作盯了好一会儿,舍不得挪开眼,有点心痒。这儿还可以喂鱼呢?

那男人忽然把手里的鱼食盒朝她扬了扬,“喂鱼吗?”

隔的有些远,深沉低冽的声线传进耳朵里,像幻听,惹得耳根子酥酥麻麻的。很温柔的调子,偏偏那嗓子冷淡的很,像茶,明明是苦的,喝过之后却多了回甘。

沈常乐也不矫情,径直走了过去,她穿着一套宝石蓝的洋装,像是民国年代出国留过洋的精致大小姐,配着亭台楼阁的景色,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娇贵。

“你这鱼食是找服务员拿的?还是....买的啊?”沈常乐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半张脸有些熟悉,像是在哪儿见过。

路听野这才懒懒散散地侧过头,瞥了眼沈常乐,把鱼食递过去,“你喜欢就给你。”

一只骨节清瘦的手出现在视野里,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一看就很干净。

“我可以买。”

沈常乐扬高下巴尖,不肯占人半分便宜,说着就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

路听野哼笑了声,这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

一盒破鱼食,哪里值一百块。

“送你。不要钱。”说话间,路听野的眸子顺着望过来,在沈常乐精致的红唇上落了一眼,随后才辗转向上,目光撞上了她的眼。

沈常乐这才看清楚男人的大半张脸,眼眸划过一丝惊艳,这人.......

脑袋像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就是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她止住思绪,接过那盒鱼食,“谢谢。”

沈常乐抓了一大把洒进池子里,一时间鱼儿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有几只大的闹得最凶,鱼嘴一张一合,差点就要跃出水面。

路听野见她玩得不亦乐乎,就跟好哄好骗的小姑娘似的,嘴角向上翘了翘。

喂鱼有这么好玩?

沈常乐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人在,直到一声低懒的嗓问她,“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桃花酥吧。”

沈常乐脱口而出,话说完她才发现自己像个傻子,这是什么问题?

她惊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见面前的男人点头,说:“行。知道了。”

“?”

沈常乐怔了怔,直到男人已经走了,她这才缓过神来。

她看着手里的食盒,只觉得哪哪儿都奇怪。

装鱼食的盒子是一只精美的螺钿漆盒,沈常乐不知道该放哪,就拿着回了包厢。

“乐,你去哪儿了?等你好久。”

沈常乐把鱼食盒随意搁在架子上,走过去,“出去走了走。”

茶台上多了一些精致的吃食,一份是拿九宫木盒装着的广式小吃,还有一份是拿竹篾小提篮装着的中式酥点。

模样瞧着像桃花。

“这是谁点的啊?”沈常乐随口一问。

“这不是你点的桃花酥吗?”霍甯婉好笑地看着沈常乐,“你怎么知道这儿有桃花酥?我在菜单上都没找到。”

桃花酥?

--“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沈常乐张了张嘴,被霾魇住的脑子在这一刻澄明。

是昨天在后台给她送花的男人。

鸢尾,鱼食,桃花酥.......

他靠近得不动声色,像从容捕猎的野兽,而她居然罕见地没有防备。

沈常乐背脊窜起一阵寒意。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被可怕的野兽盯上了!

路小狗:就是我!这条狗!

小小声:霍甯婉是霍庭和姚瑶的女儿

其实之前在《嗜娇》里有说过,一位折腾头发的大小姐。

第3章 绚烂烟花

熟悉沈常乐的人都知道,她是出名的挑嘴。

挑嘴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是不喜欢吃的东西,宁愿饿着,饿到发慌也不吃一口。

沈家上下为此很是头疼,从小到大不知道给沈常乐请了多少厨师,就没一个能坚持三个月以上。

所以她那纤细到能捏碎的身子,大概是饿出来的。

“乐,不是你点的你也尝一口吧。别把胃饿坏了。”霍甯婉瞧着沈常乐那几两肉,一阵风过来都能把她吹跑。

沈常乐原本不打算吃,可酥点做的太过精致玲珑,香气扑鼻,勾的人心里痒痒的。

她心想,这份桃花酥别不是那个男人点的吧?

“真的好好吃!乐乐!你快点尝!我就没吃过这么香的饼子!”

“要被你笑死,你这话说的像在吃葱油饼。”

沈常乐也跟着笑,如玉的手指拿了一块送入口中,咬开脆脆的酥皮,浓郁的鲜花酱在舌尖化开,仿佛连呼吸中都带着花香。

沈常乐眼睛跟着亮了亮,要不.....把这的厨子给挖回去?

临近饭点,几个女孩说笑着走出包厢,到了前厅,沈常乐招了个服务员过来,问她做糕点的师傅是哪位,能不能见见。

服务员心想现在的客人一个比一个奇怪,说要问一下。过了两分钟才折返。

“小姐,桃花酥是我们老板亲手做的。您要见吗?”

沈常乐愣了下,“那算了。不用。”

霍甯婉拿胳膊肘推了一下沈常乐,“真是老天开眼了,还有被你这种大小姐看上的厨师?老板怎么?老板也给人挖回去!”

“你啊,少来这些。”沈常乐嗔了眼过去。

两人边走边说着,霍甯婉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乐,我投资了一家私人会所,下星期开业,就在国宁中心附近,到时候你来捧场啊。”

霍家是搞娱乐产业起家的,虽然已经转型,但这一块的资源也没扔,上京时不时新冒出一些尖端的会所夜店,大多是霍家投资的。

沈常乐挽上她的手,“行,给霍大小姐捧场。”

修长的细腿跨出门槛,娉婷的身影逐渐远去,只留下一阵暖融融的甜香,惹得坐在角落喝茶的男人动了动鼻子。

又过了两天,霍甯婉煞有其事地给沈常乐寄了邀请函,说开业当晚会举办一个大型party,邀请了圈里不少名媛贵妇,还有明星网红,让她尽管打扮漂亮点。

沈常乐嗤笑,回过去一句:【小心我告诉霍叔叔,说你正事不搞天天搞会所。】

霍甯婉发来三个巨大的感叹号。

周五下午,沈常乐换好衣服后发现搭配用的高跟鞋和首饰全部在春和公馆,她只好回家去拿。

这几天为了躲爸妈,她一直住在工作室里,说是工作室,其实也就是一套商用两住的大平层,就在国宁中心的写字楼。国宁中心是上京有名的城市综合体,也算是城东的地标性建筑,由沈氏集团开发,落成后几乎带动了这一片地区的经济。

她的工作室可以说寸土寸金,有钱都买不到。

回到公馆,沈常乐特意走后花园的小楼梯进到卧室,顺利把东西拿到手,正准备溜走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笑,声音很娇媚,丝毫听不出任何岁月的痕迹。

“般般,打扮这么漂亮,去哪儿玩呢?”

“.........”

很棒,她每次偷偷摸摸都会被抓到。

几秒过后,她认命地转过去,对上一位保养极好的贵妇。

“妈.....说好了不叫小名的....我都二十五了。”

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小三花猫,不急不缓地走过来,她穿着绸缎软鞋,踏在木地板上一丁点声音也没有。

裴珊笑眯眯地看着女儿,“才二十五就翅膀硬了?”

“没....”

“上次那个绯闻又是假的?”

“当然是--”沈常乐怔了下,反应过来:“妈!您不会巴不得我绯闻是真的吧?”

裴珊:“不然呢?一天天的净是绯闻,真的都算了,也算占了实惠,偏偏都是假的,一个男朋友都没谈过,里子面子都亏。你妈年轻时也没你这么笨。”

沈常乐只是笑,客客气气顶回去:“怎么没有谈男朋友,我那么多男朋友,您不都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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