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遨游[快穿](6)

作者:瑾秀Ann 阅读记录

马诺林想到蒜蓉牡蛎的味道,她觉得她的口水又下来了,但是她今天并没有带撬牡蛎的工具,而且这里的牡蛎都不够大,没有多少肉,即使她不怕麻烦的撬下来生吃,也没带柠檬。

她在最后赶海结束的时候,圣地亚哥用鱼叉给她撬了几个肥美的大牡蛎,但是等到了圣地亚哥的小屋,马诺林才想起来,古巴没有蒜!当然,这样的懊悔是后来的事情了,而她啥时候吃上真正的蒜蓉牡蛎又是longlongafter的事情了。

现在,没有给马诺林多少时间思考吃牡蛎,在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潮水退却,可以看到海水之下漏出沙滩上的贝壳,圣地亚哥对马诺林说:“我们去看看怎么样了。”就拿着叉子和麻袋往陷阱在的地方去。

他们并不是直奔陷阱去的,在去的这大约五百米的距离,他们是慢慢的在海边,看有没有“好运”——搁浅的鱼或者个头还可以的蛤蜊和凤螺。

马诺林一路捡了十几个凤螺,都是空心的,反倒是圣地亚哥只低头捡了三个,都是有肉的,“圣地亚哥,捡这个也是有技巧的吗?”马诺林眼神灼灼的问圣地亚哥。

“嗯,我不知道算不算技巧。”圣地亚哥挠了挠他的胡子,说,“要凤螺的肚子朝下的,而且整只漏出一半的才有可能有肉,这些小家伙在潮水往后退的时候,会向下吸着沙子,防止被水带下去。”

马诺林捡的好几个都是肚皮朝外的,她还以为螺肉缩进壳里了,原来不是,里面什么都没有,连寄居蟹都没有,“哦,原来是这样呀!”

没有捡到凤螺,但是蛤蜊是很好捡的,而且一捡一个准。马诺林从礁石往陷阱在的地方去的路上,那个装饵料的小桶已经装了半桶的蛤蜊了,这种蛤蜊和白蛤很像,就是有些壳大肉小,要让它至少吐一天的沙子才能吃,马诺林吃过,味道不错,不过镇上的人依旧是因为嫌麻烦,没几个搞来吃的。

他们在路上还捡了几条小鱼——一条不能吃的颜色漂亮的鲽鱼,一条死了的但是还新鲜的十英寸长的比目鱼,这个可以煎来吃,如果回去不太新鲜了就当去钓鱼的鱼饵,还有两条巴掌大的沙丁鱼,是活的,但也活不了多久了,吃法和比目鱼类似。

而他们今天的目标——石斑鱼,并没有那么容易在海滩上捡到,它们喜欢躲在石头缝里,和石头混为一色,让人难以分辨。

陷阱的地方已经因为潮水的退去变成了浅水湾,老人的眼睛,即使是天刚刚亮,也不需要煤油灯的光就能看清水里有没有鱼。

圣地亚哥走进陷阱里,慢慢的走着,看着他能看到的每一个石头缝,他的右手举着叉子,在马诺林还什么都没看到的时候,就猛地将叉子叉向水中。当叉子再举起来的时候,一条上面已经有一条石斑鱼了,叉子的尖叉进了石斑鱼的鱼头,可见是没有给它一点游动的时间,石斑鱼抖动着身体,腮快速的扇动着,但是却无济于事。

马诺林高兴的上前帮忙从叉子上解鱼,这条鱼虽然和捡到的沙丁鱼差不多长,但是这是石斑鱼,味道比沙丁鱼不知道好多少,这么一条就可以熬出奶白鲜美的鱼汤。因为解下来的石斑鱼还在做“垂死挣扎”,所以不能放在马诺林快满了的小桶里,放到了圣地亚哥带来的麻袋里。

这个陷阱的浅水湾不小,而且现在没有出去的地方,不怕惊到鱼,就是要防止海水变浊之后看不到鱼的踪迹。

马诺林跟在圣地亚哥的后面,等待着下一个收获,但是圣地亚哥走了几步后,对马诺林说:“你先上去,今天这个陷阱里该死的有一只鳗鱼。”鳗鱼是咬人的,而且这里的鳗鱼刺多不好吃。

马诺林听话的回到陷阱上面,果然他上去不一会儿,圣地亚哥的鱼叉再次扬起,叉到水里再举起来,上面就有了一条鳗鱼,鳗鱼的速度快,这次只插到一点,然后圣地亚哥迅速的把鱼叉一甩,鱼叉上的鳗鱼就被甩出了陷阱,甩回了海里,马诺林能看到鳗鱼迅速的消失在海里。

危机解除,但是圣地亚哥还是不让马诺林再下水了,因为最深处只能漫过他腿肚子的海水,对于七岁的马诺林来说,已经够深的了,她会在海水中站不稳。

这个浅水湾整个面积要有五十平米吧,圣地亚哥巡逻着找了三遍,从一个石头缝里找到一只龙虾和比第一只稍微大一点的石斑鱼。还有太小的螃蟹圣地亚哥因为没有带绑螃蟹的绳子就没去管它们。

等太阳完全升起,海鸥们成群结队从天空中飞过,圣地亚哥看着海水再次涨上来,他从陷阱里上来,随手用鱼叉撬了几个大牡蛎——他早就看到马诺林想吃这个了——今天的赶海就算是结束了。

第7章 像样的早餐

“圣地亚哥,你今天的收获不错呀。”往回走的时候,路过露台酒店遇到在酒店门口伸懒腰的培德里克。

培德里克早早的在酒店里就看到圣地亚哥和马诺林去赶海了,他这是专门出来瞧瞧能收点什么的。

赶海看上去是个完全靠运气的活儿,其实就像是今天一样,也是有技术的。并不是所有海边的人都能像圣地亚哥一样,培德里克就没赶海的天赋,当然,他做的菜是小镇上顶好的,这也是他和圣地亚哥做朋友的原因,互补嘛。

“还可以,有个龙虾,你要吗?”圣地亚哥将他和马诺林的收获展示给培德里克看。圣地亚哥不太擅长处理龙虾,对于古巴龙虾这种比小龙虾大多了,又比波士顿龙虾小的龙虾,马诺林也不会做,而且在圣地亚哥的小屋里,调料有限,所以在路上的时候两人就商量了把龙虾给培德里克了。

培德里克看了看麻袋里的,只有那只龙虾还是活着的,块头也可以。两只被鱼叉叉中脑袋的石斑鱼早就没了动静,而且卖相不好,而在海边捡的比目鱼和沙丁鱼明显是用来当鱼饵的。“是的,这只龙虾棒极了!圣地亚哥,我给你记在账上。”

“这只先不记在账上,我想换几个空的啤酒瓶子。”昨天在露台酒店吃饭的时候,圣地亚哥没找到机会问培德里克要瓶子,酒店那么多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马诺林的“发明”,如果别人知道了,就会像烤菠萝一样被学去。

“没问题,小马诺要用来装鱿鱼的是吧,这个确实比海螺好用多了。你要几个?”

培德里克说到,他看向马诺林拿着的小桶里的蛤蜊,“小马诺不愧是改不了的女孩子,就是喜欢这些玩意儿。”

培德里克心里想着,这种蛤蜊我们说过壳大肉少,但是蛤蜊的内部是蓝紫色或者粉色的,很好看,小镇上的女孩子会拿来做成风铃之类的装饰品。

看培德里克误会了空啤酒瓶的用处,圣地亚哥也没有解释,想了想龙虾的价格和瓶子的价格,他说:“八个吧。”

“好的。”八个空的没用的啤酒瓶子就能换来一只龙虾,培德里克觉得赚了,在圣地亚哥将龙虾放在露台酒店门口的桶里的时候,他去去了瓶子,放到了圣地亚哥的麻袋里,并且邀请道:“嘿,你们两个也累了吧,在我这儿喝杯咖啡吧!”

“谢谢你,培德里克叔叔,我们今天早饭喝鱼汤,我们要抓紧回去煮。”马诺林先一步说,他在路上就和圣地亚哥说今天早上要喝石斑鱼汤,他就圣地亚哥会不好意思拒接培德里克的好意,就喝了咖啡,他可是真的不想再喝甜腻的黏嗓子的咖啡了。

圣地亚哥对用什么当早饭没有意见,应该说,他对吃食上没有任何研究,原先他妻子还在世的时候,这些都是她在张罗,而在她去世后,他吃东西就是为了让自己有力气。他每次先把鱼给露台酒店,也是为了记账上好方便解决吃饭的问题。

他小屋里的炉子这两年马诺林用的都比他多,马诺林就像是他的小子一样在照顾他,虽然他还那么小。所以听马诺林说要回去煮鱼汤,圣地亚哥点点头,说:“是的,培德里克,咖啡我们就不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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