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哄我呀(64)

第三十四章

“好久不见, 娇娇。”萧铮一双星目带着笑, 绅士的把口红递到姜韵面前。

“好久不见, 你回来了。”姜韵收好口红, 她已经三四年没有见过萧铮了。

“是啊,就这几天回来的,这两天忙入职的事情,所以没有去打扰你,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真是缘分。”

萧铮看着姜韵,连眼睛也不愿意眨, 差三天就满四年了。

这四年来,萧铮没有一天不想姜韵,时时刻刻都想去找她,隐忍四年,就是为了现如今再见到姜韵,可以给姜韵更好的生活,可以让姜家把女儿托付给他。

“嘿嘿,我听嘉嘉说你回来了, 我就知道你肯定很忙, 所以也没有打扰。”

姜韵对萧铮还算热络,萧铮于姜韵, 可以说得算是青梅竹马吧。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萧铮大姜韵几岁,很是照顾姜韵, 这样的照顾又和姜霁清黎寄风他们不一样。

黎寄风那是哥哥的照顾,而萧铮更像是玩伴,两个人会去干许多“坏事”,孟琛权走了以后,萧铮陪她的时间很多。

姜韵还记得,萧铮为她爬过树摘枣子,为她被狗追过,陪她一起去赛车……

两人之间有许多秘密,虽然这样,可姜韵从来只把萧铮当朋友,当玩伴,所以后来萧铮追求姜韵的时候,姜韵被萧铮吓到了。

她没有那样的心思,所以也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萧铮的心思,就在姜韵知道萧铮的心思之后,两个人就渐行渐远了。

之后萧家全家移民加拿大,从那之后,姜韵就没有见过萧铮了,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这几天忙完了就好了,到时候请你出来吃饭。”

“好啊,四年未见,有没有给我带个嫂子回来啊?”姜韵笑了,微眯起眼睛,弯弯的月牙似的。

姜韵承认,她是故意的,虽然四年了,而且那时候她还小,那时候的感情根本不成熟,说不定萧铮早就不喜欢她了。

她还是想要自作多情一下,因为有些人,注定了只能是朋友,如果真的可以发展成其他关系,那早就成功了,不会等到现在。

“没有,单身狗一个,娇娇有男朋友了吗?”萧铮的笑是有把握的笑,他早已经查清楚了,一直以来,姜韵都是单身,所以这给了萧铮很大的希望,只要自己用点心,姜韵迟早是自己的。

“哈哈,不急,我哥说还早呢。”

“我昨天晚上见到你哥了。”

“那可真巧,常市还挺小的,哈哈,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和嘉嘉有约了,那我先走了。”姜韵很突然,和萧铮实在是没有什么话题可聊的。

“好,拜拜,有空见。”

萧铮看着姜韵离开,抬手松了松领带,眉间紧蹙,总感觉娇娇和他疏远了许多,可能是因为自己才回来,两个人太久没有见了吧,以后多见见就好了。

姜韵回到包间,杜嘉娉也吃好了。

“嘉嘉,我遇到萧铮了。”

“萧铮……你见到他了啊,那你什么感觉啊?”杜嘉娉脸上的笑容没绷住。

“没感觉啊,很多年没见了,没有想到还挺帅的,比以前更成熟了。”

姜韵随意笑了笑,眼神中可见对萧铮并不热烈,甚至不如谈到黎寄风时候的眼神,更别说孟琛权了。

杜嘉娉舒了口气,她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也许萧铮也和她一样一厢情愿呢。

“走了嘉嘉,晚上少吃点,不能再吃了,”姜韵捏了捏杜嘉娉的肩膀,“再吃就成猪了。”

“好了好了,走吧。”杜嘉娉这样一想,心情也好了许多。

两人手挽手出了火锅店,往楼下去。

“我之前去大学办一个活动,认识的一个大一朋友在这里开了一家服装店,带你去看看,她喜欢设计旗袍,才满十八岁,但是设计的旗袍都很有特色,过几天中秋了,你要不要买一件,现在订做来不及了,看看店里有没有合适的。”

“这么年轻就在这里开了店,那得多厉害啊。”这里的物价对姜韵来说还好,但是对许多人来说不可,一个月的房租都几十万,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子,在姜韵的印象里还伸手问家里要钱呢。

“是很厉害的一个女孩子,不是常市人,这个服装店是她和她男朋友合作开的,她男朋友好像也不是常市人。”

说着话的时间,两人就到了地方,姜韵一出来电梯就觉得熟悉,之前她来过,而且不止一次。

孟琛权给孟诚晋开的服装店就是在这一层,随着那家店越来越近,姜韵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不会这么凑巧吧?

杜嘉娉可没有见过孟诚晋,所以对孟诚晋不熟,而姜韵也不知道孟诚晋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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