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5)

作者:宛城惊鸿

他回来的时候,在家里玩了半年多,终于在我大三的时候,去念了有关于他家产业的学校。他家很有钱。他常常对我说,这是他的资源,他就是靠家里,他有这个资本。

“我有这个资本,我为什么不要,我可以走得更高!”

“其他人的想法重要吗?这些是我有的,我注定把他们踩在脚下。”

他20岁了,可他依然那么自信,社会和学校,家庭和朋友和爱人,没有一个事情可以挫挫他的傲气。他的傲气愈渐浓烈,他的自信,显得他这个人魅力极佳,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会被他默默吸引,就连没见过面的网友也会把他当作好朋友。他不在乎吗?他不在乎,可就算这样,别人还是对他好,对他说的话服气,为他的新梗捧腹大笑。尽管,我觉得并不好笑。

我眼中,时常会有他的好,这是占了大多数,时常会有他的不好,只是很少会想起。他在国外的时候,和一个女孩合租了。女孩一间,他和另外一个男生一间。

女孩会去他的房间找他,会说你有女朋友了,真可惜。他会调酒给他喝,她会叫他给她打蟑螂,他会说她做的饭很好吃。后来,我的饭也做地很好吃,可他从来没这样夸过我。

在他心中,我依旧是那个不会做饭的少女,我依旧是不会洗碗,不会收拾房间,不会打扫卫生,不会洗衣服的那个女朋友。他从没想过,这些事,也有他的一份。

他常说:“妻贤母良,家立业成。”

他作为一个男人,赚钱就好了,女人是他背后成功的基石,他不想回家看到一个空荡荡的家,他不想看到一个乱糟糟的家。我知道,在他的心里,他的母亲永远是他对老婆的标准。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给他温馨的家,香甜的饭菜,整洁的房间。

我不是,我的桌子永远是乱的,我的桌下一张写着“注、泊”的卡片躺了三个月,我没捡起来。我常低头去看它,觉得这就是我的未来,注定漂泊,一世无依。

我从来不是他心目中的那个老婆,甚至,离得很远。人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杆秤,我知道,他爱我,可有很多东西,比他爱我更重要。这些东西,正是我缺少的。

曾经,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要干什么,我喜欢什么,毕业之后,我要找什么样的工作。脑子一片混乱,我不知道。

人都道:“一个女人不再纠缠你了,她就不爱你了。”

在一起的第六年,我毕业了,也同居了。

同居的第三天,我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想成为的人。可这个时候我也发现自己难以呼吸,四肢五骸被泥浆定地死死的,我睁开眼睛,一片黑暗。我很害怕,想看到光明,看到希望,可以呼吸。终于,我抓住了什么,露出了眼睛和鼻子。原来,光明与黑暗,彩色与黑色,一纸之隔,相差甚远。

我知道,我不能如此,我要爬出来,把自己的灵魂,自己的人格,重新塞回自己身体里。我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再让别人左右你,做自己。

我还是爱他的。这个时候。只是,我不再对这段感情投入那样深了。

她的母亲,常常告诉我,把他照顾好,这是就是最大的任务。女人主内,男主外。你不用出去工作,他赚的钱,你们花不完。

“你不要一天到晚想着做什么新时代女生,要创业,要做出什么一番成就来。你去做卅,可能不嘛。”他常这样说。

曾经的我,觉得这也不错,有钱,有时间。

可看到光明的人,不会再眷念黑暗。爬出泥沼的痛,如抽筋剥皮。可即便身毁魂灭,在我看到光的那刻,我知道,我要。

我曾浑浑噩噩,一无是处。我可以做个没有梦想,只会鸣唱的金丝雀,住金色的笼子,吃最好的食粮。

可我,有了想做的事。你若阻我,我便不容。

我没有那样爱他了,不再纠缠他了。

深情的门关上,男人就慌了。他告诉过我,他就是不爱那些主动找他的女生,骨子里的不屑。你若爱他,他便不爱你。

得不到的红玫瑰,比在手的白玫瑰要艳丽得多。

“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

这是男人的本性,他们是豺狼,是猎豹,他们追逐猎物,吃你血肉,饮你骨髓。

你不爱他了,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危机感。喜欢掌控全局的男人,发现你有了自己的想法。他会慌张,他会用他所有的方法来将你重新掌握。

可金丝雀有了自己的想法后,也不会想被关在金色笼子里。最美的鸣唱,要让所有人都听见才更有价值。

侥幸逃脱的鹿,在日后会跑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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