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荀同人)【双荀】知何似(21)

作者:傻洋姜 阅读记录

痴人做够了味,而后的一整个秋天,他开始慢慢愚钝,直到立冬当日。

立冬的傍晚他没急着回家,留下来陪老花匠吃饭,老花匠吃白面,他吃烤红薯。上海始终比别的地方更体面,更摩登,无论怎样的底层,也再没人吃过野菜糊糊那样的猪食。老花匠招呼他吃面,荀攸不吃——他不允许自己过得太好。至少在吃穿上,荀攸不允许自己去享受。

他要荀彧知道,自己一生是未亡人,一生都在祭奠。

门悄摸儿的响了两声,师徒二人都吓了一遭,荀攸放下红薯,看了看老花匠。老花匠也把筷子搁下看了看他,叹了口气道:“你待着,我去开门。”

夜深风紧,又是立冬的时节,按理不应该再有人叨扰,短短十几秒,荀攸心里已经刮过无数可怖的风声。

在进入农场前,他很少害怕什么,小时候姆妈讲的鬼故事不怕,兄弟会里那些吓人的鬼怪把戏他也不怕,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从不为了鬼而生怵。是农场教会了他害怕。

害怕不是瞬间而来的战栗或悚然,而是持久的,黏滞性的恐吓。它们躲在任何地方,用力地猫起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弹出来挠他一爪的遍体鳞伤。

十平米的房间,还旺着炉火,荀攸浑身发冷。

老花匠带着一身寒霜推开房门:“孩子,快,你太太来了。”

荀攸一愣,进退两难。

他站起身来,原想说“不必了”,可她却静幽幽地从老花匠身后站出了半边身子:“公达。”

在他看见她脸的那一刻,几乎窒息得背过气去。

女人分许多种,浅薄的白纸,或是静水深流,张文绣是后者。至今荀攸仍能回忆起他们的快乐,歌剧院,图书馆,圆形阶梯教室,没有一处不曾完满高雅。他在自己的二十岁疯狂地迷恋她,像迷恋王尔德的夜莺,迷恋她的矜贵与清啼。所以他想不到,终有那么一天,她会来啼他的血。

张文绣还在望着他,她今夜描了眉,匀过了胭脂。家里的胭脂已经见底,还买不起第二盒,因而一直如履薄冰地用着,毕竟她把今晚当成一场可堪胜利的战役。

她努力把苦涩塞进自己的面皮里,塞得发胀,塞得满当——谁忍心责怪一位孤身养育儿女的妇人呢?何况她有比所有人更光辉的往昔。短短三年内,生活从浮云跌落,她与凡人一起陷入泥沼。

苦恨不再陈列开来,她微微敛了眉眼,只愿求荀攸的原谅。老花匠眼疾手快地进屋把碗端起来:“我走,你们小俩口好好谈。”

荀攸招呼她坐,木质的油乎乎的小矮凳子,她颇为逃避地看了一眼后很快坐下。荀攸不开口,她没办法,只好又叫,像十八岁的时候,她在新泽西的翠绿草地上叫他:“公达。”

“你怎么来了?”

她眨着眼睛,眼里还在怪他:这么久了,为什么不回家?荀攸迟迟生暮起来,他不是刻薄的人,便说不出刻薄的话,可命运却毫不留情地刻薄了他。

我能回家吗?我还有家吗?那是我的家吗?

你有资格,和我提起“家”这个字眼吗?

张文绣是该委屈,一个斯文貌美的独身女人,为了在暴烈中存活,她舍下过清白的本。可她也剔透,此刻不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说,只隔着一双粗织的手套握住荀攸的指尖:“都过去了,他们说了,既往不咎。”

“回家吧,孩子们想你。”

荀攸何曾见过她这么卑躬屈膝的脸皮。

张文绣的辛苦是可以想象的,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究竟受了多少委屈,都像展览品一样嵌在她的皱纹里。她曾经是多么娇俏的少女,朝夕变故间光芒尽失,不可谓不无辜。荀攸对她的爱怜又从心里渗了出来,若在从前,他还爱她,像爱夜莺那样爱的时候,这点爱怜便足以让他原谅。

夫妻之间,必要耳昏目盲才能安度余生。

她仍然无辜且殷切地望着他,荀攸却慢慢阖上了眼——可惜她不知道,那生死交托的滋味,他已经尝过了。

第十七章

但荀攸没有继续倔强,他从来也不是一个十分倔强的人。有些事情他在心里拿过了主意,却不至于放在面子上说,至少为了孩子,他愿意回去。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孩子们一天一个样,从他离开到回来一年有余,儿女已经与大不相同。他们生硬地叫他爸爸,荀攸也生硬地回应着他们。

谁也不知道紧跟而来的十年浩劫,只是觉得一切正在变好,霾散尽,又是青天白日。全世界只有荀攸的霾永远散不开,张文绣出离愤怒了,她不要这样一个惘然若失的丈夫。

这件事荀攸一直羞于提起,却很难绕开,事情发生在两年后的某个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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