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大清药丸)+番外(402)

作者:南方赤火 阅读记录

林玉婵笑一笑,不打算跟老专家争。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现在是蒸汽时代,第一次工业革命已近尾声。传统的“中庸”、“模糊”迟早被淘汰。

黄老头舔舔手指,又抓了另一团棉花。不料手上还有石榴汁,洁白的棉铃一下染红小半。

黄老头暴躁地一甩手:“没事给我吃石榴干什么!没看到我在验货么!”

小孙女习惯性缩头,细声辩解:“我……”

嗒的一声,林玉婵举卡尺,架住了黄老头的巴掌。

黄老头眉毛竖起,“你……”

“老人家,”林玉婵克制情绪,冷淡地一笑,“我今日来,是想请您参与,重启花衣公所。其中琐事,我会派人协助。您若答应,以后就是新花衣公所第一任理事,我可以按月酌情给予补贴。您拿了这钱,再去自营生意,往来无禁忌。这里是定金,银元十块,您先收着。”

亮闪闪的银元数出来,摆在空陶碗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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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传统的行业公所,都是由商人自发牵头组织,官府那里通个名,只要不犯法,就可以组织活动。当然不能搞事太大——譬如,平时通一通商业行情,谁谁有矛盾了请人化解一下,逢年过节安排个聚会,请个戏班子乐一乐,这都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

当然也有维护费用。一般是公所成员分摊。

林玉婵打算重启花衣公所,一开始的费用当然全由博雅捐赠。不过公所开张初期,成员零落,跟她那个“天足互助会”异曲同工,维护成本也高不到哪去。花点小钱,租个门面就差不多。

然后再启用义兴的网络,慢慢壮大,吸引优质商家,争取让花衣公所能够自给自足,做点实事。

这是她的计划。

只是相关法律规定,要注册行业公所,必须由至少五家商户共同申请。林玉婵按图索骥,小刀会清单上的老人,五个里只找到一个。

另外四家她只能自己想办法:博雅算一家;义兴船运承运内陆多省份的棉花,也勉强算合格的一家,苏敏官答应到时出个面,友情凑数;另外,林玉婵遍访花衣街,几乎敲门询问了所有棉花商人,但人家看到她一个黄毛小丫头,开口就是恢复那个已经死透了的“花衣公所”,有人客气婉拒,有人直接关门。

好说歹说,只拉到两家半死不活的小商铺。

第五个就是黄老头。老爷子破产之前,也是花衣街有名有姓的棉花商人,又是旧花衣公所的成员,资质上完全可以胜任,成为新花衣公所的创始成员之一。

况且,黄老头因为眼盲,这才事业荒废。如今他恢复健康,应该不介意给自己找点事干。

果然,她看到,黄老头用他复明了的眼睛,仔细观察那些银元上的纹理,脸上肌肉抖动。

因为眼疾,他连钱钞都辨不清。家里抄得不剩一文钱,自然无法再从商,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开始是靠儿媳纺纱织布,儿媳去世,再靠孙女出门乞讨,卖点花果洋火,勉强度日。

三日前,在一片黑暗之中,他听到房门响,进来一个声音清脆的小囡。他还揍了孙女一巴掌,骂她随便放生人进门。

然后……就仿佛做梦一样,睡了一觉,眼睛重新能看到桌床火灶,仿佛回到了十年前。

他那些被病痛埋葬了的事业心,好似山林野火,一下子全都复燃了。

黄老头沉吟片刻,说:“姑娘,你是我再生恩人,我理应给你做牛做马,不过……只因我还有家小要养,还请姑娘开恩赏点饭钱。我……我不要补贴,我要抽成。”

林玉婵:“如今棉花行情被洋商把持,花衣公所未必赚钱,只是给华商一个找公平的去处而已。”

黄老头显出不以为然的神色。这年头做生意,拼的是脑子里的坏水儿,是背后势力,哪有什么公平可讲?

不过这林姑娘显然是冤大头。她愿意出钱资助花衣公所,正好给他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各取所需嘛。

小黄姑娘愣愣地听着两个人谈话,一个字都听不懂。忽然探头看了看外面天色,回身抄起地上竹篮,就要出门。

林玉婵马上问:“等等,你一个小孩去哪?”

黄老头不耐烦,挥手让孙女出去:“菜场上捡点菜!不然中午吃什么?姑娘别管她!”

林玉婵拉住小女孩,起身关门。

“有了花衣公所的收入,你孙女就不用天天去菜场捡剩菜,遭人欺负白眼。我明天会派一个姓赵的经理过来,带您去县城完成注册。这是合约,您不签,我找别人。”

老专家虽然水平过硬,但对这个照顾自己的亲孙女,态度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是个护工保姆,也不能说打就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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