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大清药丸)+番外(658)

作者:南方赤火 阅读记录

“动用法律武器拿回嫁妆”,是现阶段郜德文能做的、最有利于自己的事。也是林玉婵想要拿回自己的投资,最快捷的方法。

林玉婵点点头:“如果你肯跟你丈夫撕破脸……”

“是他先跟我撕破脸的。”郜德文沉下脸,浓眉大眼的五官一齐阴沉下来,“是他先抢了我的钱。这几日他天天往回家带礼物,做小伏低跟我道歉,就是不肯还一两银子。我再不信他的话了。”

“你想好了?”

“想好了。”

“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郜德文苦笑。她已经辜负了一次林姑娘的信任,眼下林玉婵对她存疑,也怪不得。

她习惯性地张口发誓:“以天父天兄……”

话说一半,看到林玉婵那有些好笑的眼神,才想起来,天父天兄早被剿了。

郜德文一拍桌子,“我现在已经搬去别院另住,你们随时过来。需要我如何配合?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我都可以做。”

林玉婵忙道:“别说那么悲壮。我想想……”

她回忆着从康普顿先生的法律咨询书中看到的细节,一样样列:“嗯,我需要你的身份证明、家族资料、婚帖细节、嫁妆过户的任何人证物证,家庭资财证明……有些可能需要你在府里仔细找找,避着人,尤其别让你老公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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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两个字说起来简单,然而其中的学问足够填满一个黑洞。“律师”在西方社会是一个安逸而体面的职业,他们毕生研读一两样法条,然后就能吃一辈子。

然而这门学问,眼下并不对女性开放。

康普顿小姐识文断字,能读懂一些基本的法律文件,不代表她就会打官司。

“也许我能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女律师。”康普顿小姐雄心勃勃地策划,“自学成才,一战成名,战胜那些科班出身的律师老爷……”

林玉婵无奈,帮她递钢笔,“又不做记者了?”

“……”

租界里没有专门的婚姻律师,只有几个不定期营业的法律咨询事务所,是工部局法庭里的专业人士兼职赚外快用的。

他们不接待女客户。

只能靠自力更生。好在康普顿小姐闺蜜繁多,稍微旁敲侧击,就探听出无数八卦,从中一点点分析出有用的信息。

林玉婵找钥匙,打开小洋楼二楼的客房。容闳早年曾在香港研习法律,虽然未果,但也有不少关于英美法系的藏书和笔记。林玉婵寻思,自己紧急借用一下,容闳应该不会怪罪。

康普顿小姐惊喜地尖叫一声,好像鱼儿看到大海,扑进去埋首书海,半天不出来。

这么临时抱佛脚地补了一整天的课,两个外行总算弄清楚,在租界该怎么打官司。

首先,上海租界里存在两种司法体系:工部局法庭——也就是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是审中国人的,或者在华人与洋人闹矛盾的时候,负责拉偏架。

如果纠纷双方都是英国侨民,那就需要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门(Her Majesty’s Supreme Court for China and Japan)提出诉讼——这是设立于公共租界的英国法院,根据《南京条约》和《日英修好通商条约》,同时对中日两国行使治外法权。

所以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旅居日本和朝鲜的英国侨民,带着穿着奇异的当地仆从,为了打个官司,风尘仆仆地渡海而来,到上海租界递状子。

有些国家在大清没有领馆和法院,比如丹麦、比利时,普鲁士……他们的侨民也会借用这个法庭打官司。

由于英国国民在大清统一拥有领事裁判权,这个“大英按察使司衙门”完全按照英国法律运行,里面的法官天天戴假发,华人不得入内。

康普顿小姐靠在容闳的书桌上,忽然想起一个坑:“德文的国籍……”

林玉婵埋首书堆,头也不抬,答:“大清没有国籍法。按照公序良俗和英国法律,都是妻随夫籍。她在结婚的同时就自动加入英籍,不用特意办手续……不过倒是提醒我,得让她尽快办一份正式的身份文件。”

如果打官司的两个英国人,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门没有获得满意的结果,还可以上诉至英国本土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这是英国海外领地、皇家属地和部分独立英联邦国家的终审法庭。

“巴特勒太太的丈夫曾被他的洋行无端解雇,他不同意离职,最后官司打回英国,花了三个月,”康普顿小姐从她有限的淑女生涯里搜刮素材,“星期三我会去拜访她,套问一些细节。不过我猜,仅仅一个嫁妆纠纷应该不至于闹到女王陛下面前。而且终审法院花销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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