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科举文男配(100)

作者:明照万里 阅读记录

蔺洵随手把笔放好,“出价是不必了,这不过练手自作,难登大雅之堂,再者还借用了老板的面孔,你如果喜欢,就赠予你吧。”

老板的心情宛如坐过山车,先是降的低低,然后猛冲到高处,最后才落到实处。这副画是他的了!?他真的很难相信一文钱不花就拿到一副惊世之作!但老板脑子转的何其快,一下子就想明白其中道理。

只要人还在,这么一手技艺就不会丢,还会随着时间不断精进,到时候还怕赚不到钱吗?他要做

的就是不断宣扬今日之事,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幅画,让画师的名气不断提高。既已想通其中关窍,老板就把画作挂在大门口,派出自己儿子向过往的人群讲述刚才的事,加上适才围观的群众作证,更加有说服力。

蔺洵已经从画作上挪开目光,开始浏览起诗集,除开特别有名的诗人,诗集都是作者自印后赠给亲朋好友,叫好又叫座的诗集几乎没有。

在挪到话本上,他随手拿了一本《杨花集》,在老板欲言又止的眼神中开始看起来。

故事讲的是一位姓杨的书生,从小苦读诗书,期盼高中后衣锦还乡,会试在即于是赶到京城去,错过宿头于是借住在某间破败的寺庙里,结果半夜突然传来脚步声.....故事开篇先是写于双亲年迈垂老自己也无力奉养的懊恼,然后是寺庙里听到脚步声的惊恐,蔺洵正觉得写的不错时,画风一变,落魄书生在寺庙偶遇官家小姐,两人就在寺庙里胡天胡地起来,用词香艳难言,令人血脉喷张。

蔺洵:???我有很多问号!

他跳过这一章节,发现下一章是书生又在客栈里偶遇店家女儿,偶遇小尼姑,偶尔大家闺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中难以抉择时,终于书生高中,于是全部都收入宅院。

蔺洵合拢书本,感觉自己眼睛贬值一半。

老板吭哧吭哧地:“这是目前卖的最好的话本.....公子,这还有续篇呐,回头我给您送去?”万万没想到,公子居然喜欢看这种书,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蔺洵拒绝三连,“现在的话本,都是这样的?”

老板觑着左右无人,想着以后还跟这位公子好好合作,于是把实话说了出来:“现在买的起书的能有几人呐,总要认字才能看书对吧?这就筛掉一波,而舍得买书的公子哥真要想找美人,直接就去秦楼楚馆,还看什么书?只有穷书生才买这个。”而书中带着艳琴情节,正是贴合他们的心情。

蔺洵大概懂了为什么,他陷入思维误区,忘记封建时代识字的才是少数,果然图书管理员功德无量。

也幸好他来了一趟笔墨店,不然也抓不准这时代的人喜欢什么东西。

“老板,把你这儿的,除开这一类的其他话本都找出来,我买了。”蔺洵嫌弃的拎起那本《杨花集》,特意丢出来,然后指着书架说。

“好嘞!”生意上门,老板立刻把话本挑出来,打包放进匣子里,送到马车上。

蔺洵记住书名,继续去逛下一个店。他发现下一个店的书画水平比上一个还不如,就没有再看画的事,挑了上一家没有的话本就走,如此辗转,抱了一箱子的话本回去。

他把话本统统放在书房,一本本的看起来,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欢迎。

发生在他书房的事,不过一炷香时间就被禀告出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声,“随他去吧,一个病秧子能干什么。”不是她说,再有才华有如何?走两步就气喘吁吁,注定没办法得到上头重用,而握在手里的权利才是真的。

蔺洵还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里的样本后,发现大同小异,雷同的情节到处都是。有些倒不像《杨花集》那么露骨,但打擦边球也是难免的,或者说人类会本能对情,仇,权这三方面的东西感兴趣,而如果要写一个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写艳情,狗血八卦也是人类的最爱。越是被人理所当然的东西,反转时越会惊掉眼球。

蔺洵想了想,决定先写一个故事来试水,跟画作做个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一样更能提高事业值。

而要够狗血够新奇的故事....重生这类就很不错。这世上最让人难过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护住亲人,我本可以拥有爱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该有多好?

至于重生这个主题就不能写的太过露骨,蔺洵只虚虚说是神佛庇佑,让主角或者灵光一现的画面,给她示警。这种画面如果不够细心的人很容易忽略过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换了性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换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丧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时父亲死于赈灾途中,命途坎坷,最后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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