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科举文男配(101)

作者:明照万里 阅读记录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后,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时,奶嬷嬷含笑踏进屋请她去饮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为这里是梦中,她逐渐遗忘后来的事情,真心实意的以为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亲将要去寺庙上香时,她心脏猛跳脸色发白,母亲担心她就留了下来。

刚刚写到这里,蔺洵数了数字数,已经足够近三万字,他就愉快的当起断章狗,把故事停在此处,勾的人心痒痒。

没办法,这些时日除开码字,他还会趁着日头晴朗出去走走活动气血,旧血不去新血不来,久坐不动身体怎么好的起来?也不指望这身体能骑马打仗,至少不能气喘吁吁吧?一连十几日坚持下来,他觉得身体好多了,呼吸间也不再急促,更不会半夜惊醒。

带着自己的手稿,蔺洵再次去了上次那家笔墨店,做生不如做熟,他还觉得跟那老板挺有默契的。

老板看着他带着手稿而来要刊印,心里还嘀咕怕不是曲高和寡?他知道很多书生的调调,自以为才学出众技惊四座,叫人一见就惊掉眼球。但话本属于通俗文学,越是简单好读越是受欢迎,最好贩夫走卒都能明白,那才算的上一本好书。

不过接过底稿后,老板在心里打定主意,他才不会多嘴得罪财神爷,等刊印后售卖不出,财神爷自己就回过味来。再说财神爷十分富裕,说不定自印自赠呢!

老板早年读过几年书,屡试不第后才接手家里的店铺,他鉴赏能力不错,不然也不能把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他看开头,喔,是个官宦小姐的故事,可千万别写什么私奔啊后花园谈情,他害怕愤怒的小姐们砸了他的店。

之前的话本老是爱写这些,书生们倒是痛快了,可偶尔过来买话本的小姐们气的撕了书扔到他面前,这不是平白编排她们清白嘛!

作者有话要说:红楼们有段贾母关于后花园才子私会小姐的话特别有意思,在第五十四回 。

第五十四章 平妻之子(四)

老板深谙做生意技巧和客户针对方针,吃亏之后就再也不会对小姐们推荐这类书。

话题扯远,老板把注意力集中到手稿上,慢慢读起来。开篇就是女主明珠和嬷嬷说话,期盼亲娘回家,结果却等来噩耗,母亲丧生于山贼之手。女主只觉得天地无光星辰黯淡,人生似乎没有了意义。可噩耗似乎没打算放过这家人,打击接二连三的来,地狱之下还有地狱。失去所有亲人后,女主只能选择出家。

麻蛋,老板悄悄骂了一句,这都是什么狗屁文章,怎么就...怎么就这么催泪!让他不禁想起自己早逝的母亲,这其中的慕濡之情是共通的。他微微侧身借着端茶杯的机会擦掉眼角的泪痕。

等看到出家时,老板压抑住嗓子里的喑哑说:“这书写的好是好,可大家可能不爱看。”悲剧的确更打动人心,可全是悲剧谁会自己找不痛快?生活本来就够苦了,舒服一点不好吗?

蔺洵按住他:“你再接着往下看。”马上就要到情节翻转,怎么能不看?

“好吧。”人都死光光,连奶嬷嬷都没了,还看个屁啊?除非神仙施法让她们复活。老板勉强压下心里的吐槽,继续接着情节看。明珠,也就是女主落发出家,在护国寺里一过就是五十年,从青春正好到白发苍苍,耗尽所有的年华,终于在佛前圆寂,她收养了许多孤儿都来送她,哭声连成一片。

然后明珠眼睛一睁,再次回到年少时。

老板:???还有这种操作?

他迫不及待的读下去,而蔺洵全程在观察他的反应,以此来判断这个情节是不是成功,他设置对应的情节点,就是为了让读者情绪先抬高,再坠低,最后峰回路转拨云见日,在女主重获新生时带入女主的心情,为她的遭遇而共情。显然老板的反应都在他预料之中,证明大部分人都喜欢这样的情节设定。

老板现在已经为女主的重生而兴奋,迫不及待等着看明珠怎么大杀四方,而女主也确实先教训了家中刁奴,那刁奴曾经在明珠父亲去世时卷了余财逃跑,现在再来一次,明珠敏锐的发现刁奴在账本上做了手脚,抢回属于自家的财产。

老板嘴角都要笑歪,正等着继续看时,咦?咦咦咦?怎么已经到最后一页了?后续呢?

“还有后续吗?”

“当然还有后续,在脑子里。”蔺洵指了指脑子,开玩笑说。看老板那架势,已经恨不得摇晃他,让他把存稿吐出来。

蔺洵:木有存稿,木有存稿,只能靠裸更维持生活的样子。

“这话本真的不错。”老板平定情绪,带着生意人的眼光来判断,“如果能刊印出来,肯定会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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