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241)

楚溪客心里挺难受的,如果刚刚他没有忘记放苜蓿草,小家伙是不是已经选择了柳条筐?或者,他现在走过去把小白兔抓起来可以吗?

他知道,以这只小兔子的脚力,八成逃不掉,但是楚溪客不想这样做。他还是希望像牧民们那样,让小兔子自由选择。

正失落,就见刚刚离开的小白兔又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棵苜蓿草!

不是一整棵,而是只有一根叶子,看样子像是从其他筐子里捡过来的。

然后,楚溪客就眼睁睁看着小白兔努力叼着苜蓿草,小心翼翼地放进了柳条筐,然后嗖地一下跳了进去。

跳完之后就安心地团成了一个球,还开心地晃了晃耳朵,好像在说:“我也是有筐子的小兔叽了,还是装有苜蓿草的筐子哦!”

楚溪客差点泪奔,他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为什么遇到的小生灵都这么可爱!

这下,他再也不犹豫,满心欢喜地托起柳条筐,带去约定好的聚餐地点,向家人们介绍这个新成员了。

***

秋日的最后一次野餐,地点选在了北瓜试验田。

“它叫‘小灰叽’,以后就是咱们家的新成员了!你们看,它脑袋上也有一片灰毛,是不是和桑桑、二桑的有点像?这就是注定的缘分啊!”

楚溪客托着柳条筐,一一把家人们介绍给新成员:“这是阿爹,家庭地位最高的人类;这是东曦兄,你的小筐子就是他编的;这个个头最高,板着脸的男人……不重要。”

贺兰康一巴掌拍在楚溪客后脑勺,然后一本正经地戳了戳小兔子的脑门:“我是大爹。”

楚溪客笑嘻嘻地揉了揉脑袋,继续介绍了云娘子一家和云字辈四人组。

大家都很郑重地跟小兔子打了招呼,云浮还送了小兔子一个漂亮的首饰做礼物。

楚溪客代为收下了,转头带着小兔子和动物家人们打招呼去了。

小黑兔看到同类也不怎么感兴趣的样子。记仇鸭则是脸色臭臭地嘎了一声。

还是桑桑最友好,用爪子轻轻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代表接受了。

桑桑接受了,二桑也就接受了,二桑接受了,家里的其他带毛的、不带毛的就都接受了……不接受也不行啊,谁让二桑打遍平川无敌手呢!

于是,楚溪客就放心地把小白兔交给桑桑照顾,然后愉快地准备午餐去了。

既然是在北瓜试验田,自然要吃一顿“北瓜宴”了!

楚溪客其实不确定北瓜除了做疙瘩汤外还有什么吃法,因此他便仿照南瓜的做法,收拾了几道家常菜。

第一道,白灼北瓜花拌豆嘴儿。

滴上香油和米醋,就是极清口开胃的凉菜了。

第二道,北瓜糯米排骨。

北瓜仿照橘子瓣的模样,切成一个个长条,均匀地铺在锅底。再把排骨焯水,炒出糖色,然后用泡发的糯米包裹后,放在北瓜上。

最后放上漫过米饭的水,大火烧开之后,转成中火,不紧不慢地炖上两刻钟,香味就出来了。

这道菜的精妙之处就在于,糯米吸收了排骨的油脂,排骨渗入了米香,底下还有软糯清甜的北瓜,三层滋味彼此融合,回味无穷。

每次吃好吃的,云字辈四人组都是最佳捧场王。

云崖:“小郎君,我必须跟你道歉!你知道我是纯吃肉的哈,看着你往排骨上裹糯米的时候还觉得暴殄天物来着,没想到这么好吃呜呜呜!”

云浮:“好吃就该哈哈哈,你呜呜呜是几个意思?”

云崖:“好吃哭了,没听过吗?”

云浮:“抱歉,还真没听说过。”

云崖:“那你现在知道了。”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就跟说对口相声似的,直把旁人的八分“吃兴”勾到十分。

结果,主食还没上桌,一锅北瓜糯米排骨都快见底了。

好在,楚溪客预感到这道菜会很受欢迎,因此用大铁锅做了满满一锅,每个人都吃了个心满意足。

这时候,肚子已经有五成饱了。

楚溪客于是准备了解腻又养胃的北瓜粟米粥,还有奶香北瓜派。

奶香北瓜派是用自制烤箱烤的,没想到成品十分争气,宣软可口,透着浓浓的奶香,比之前的榴莲千层受欢迎多了!

吃完饭,还有楚溪客精心准备的小零食——北瓜酸奶QQ糖!

这个主要是用来讨好姜纾的。

姜纾喜欢吃甜食,偏偏又好面子不肯自己买,就少不得楚溪客亲自做一些,让他开心一下啦!

姜纾确实挺高兴的,难得有了画画的兴致,把画案往北瓜园一摆,园中的小猫小鸭小兔子,还有忙忙碌碌的小鹿崽,就都被他记录在画卷中了。

钟离东曦帮姜纾调色的时候,发现他十分爱惜的那个砚台缺了一个角,想来是搬来长安的时候磕掉的。

钟离东曦跟楚溪客说了。

楚溪客小声说:“阿爹的生辰就在冬月,不如我们亲手做一个砚台送给他……就是吧,不知道现在请人去找合适的石料来不来得及。”

钟离东曦也是这个意思,还进一步想好了对策:“记得你摘柿子的那个山头吗?有一种碧中带紫的石料,做成砚台想来不错。”

楚溪客眼睛一亮,扬声道:“阿爹,我想和东曦兄去山上玩一会儿,很快就回来啊!”

此话一出,其余人比他眼睛还亮。

楚溪客呆了呆:“有什么不对吗?”

云霄笑呵呵地说:“头一回,小郎君和殿下去玩,发现了盐湖;第二回 ,小郎君和殿下去玩,发现了煤矿;这一次,不知道还有什么宝贝在前面等着。”

楚溪客哭笑不得,哪有那么巧哦!

第152章

事情证明, 就是这么巧。

楚溪客找到的那片石山,不是普通的花岗岩或石灰岩,而是一种可以用来做工艺品的“水成岩”。

楚溪客最初发现那个山崖, 是他和钟离东曦第一次去贺兰山的时候。

那片山头多数被岩石覆盖,偶尔长出一两棵树, 已经可以被誉为“树坚强”了。偏偏让楚溪客这个幸运崽在这片光秃秃的石崖上发现了一颗柿子树!

不是现代长圆柿子的那种, 而是长条形的野柿子,虽是野生的品种,却很是甜美多汁,果肉中还藏着厚厚的“舌头”。

楚溪客猜测那应该是柿子的种子, 圆圆一片,吃起来脆脆的, 桑桑很喜欢。楚溪客每次和桑桑分着吃同一个柿子的时候,都是桑桑吃“舌头”, 他吃柿子皮和里面的汤汁。

是的,楚溪客会把柿子皮都吃掉, 一点儿都舍不得浪费。

现在虽然已经成了平川王,这个习惯也没改。

山涧中有泉水, 楚溪客颠颠地跑过去把柿子洗干净,自己啃掉上面的果皮, 然后托着递给钟离东曦。

“里面有‘舌头’, 又甜又脆,快尝尝!”

钟离东曦毫不嫌弃地吃了一个,然后把剩下的推给他:“鹿崽也尝尝。”

楚溪客咧开嘴笑起来,虽然桑桑很爱他, 但还是会把“舌头”都吃掉, 并不知道他也喜欢吃。他的东曦兄啊, 是第一个把“舌头”让给他的人!

楚溪客美滋滋地又摘了十个柿子给家人带回去,剩下的就留给山里的野猫、小鸟、小松鼠了。

他爬上爬下摘柿子的时候,钟离东曦就选好了一块原石。不过,他没有直接开采,而是等着楚溪客。

这是两个人说好的,楚溪客负责把石头凿下来带回去,再由钟离东曦雕刻成砚台,这样一来就算是夫夫两个共同送给姜纾的生辰贺礼了。

“夫夫两个”这个词被楚溪客说出来的时候,钟离东曦的心情看起来很不错呢!

只是,真正开采起来,出了一点点小意外。

原本钟离东曦选了最合适的一块,但楚溪客这个没见过市面的小贪心鬼,看这块觉得像碧玉,看那块又觉得像紫水晶,于是吭哧吭哧凿了好几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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