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她成为魔尊(164)

作者:谢意 阅读记录

王如是:“醒悟不嫌晚,至少你没丢了房子。”

某女士:“你们机灵,没有成亲生孩子,免于受罪。我刚才看了我的神秘礼物,忽然想起小时候我喜欢木工,爹娘说女人不应该喜欢玩木头。现在别人管不了我,我要重拾兴趣。”

看完某女士的经历,对比自己,女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黑夜寂静,她离开自救版,进了论坛书房,接着上次的进度学习。

在丈夫儿子都睡了以后,她拿到积分,在论坛商城买了吃的。细嚼慢咽食物,她庆幸自己过去没积分买东西,否则东西送了丈夫儿子,今夜她没有吃的,肯定会饿肚子。

一早,客栈的钟响了七下。

女人进客栈,没有见到老板,伙计们各忙各的。

她去后院看动物,被一只大尾巴的小东西碰了碰,它放下嘴里衔的牌子,仰起头看她。

“洗澡?”女人捡起涂了颜色的牌子。

小东西点点头。

“跟我来。”女人撸起了衣袖,带小东西去洗温水澡,洗完澡再给它把毛发弄干。

早在宋凤来招人时,她就来客栈做工了,活儿干了不知多少遍,闭眼也能做。

论坛传闻说老板是吃人的坏妖怪,跑了几个胆子小的。

她虽然也怕,但没跑。

一来工钱丰厚,二来老板是女的,对她没有色相上的企图,三来她找不到更好的活,别家不是活儿多且累,便是不要女人干活。

论坛里的庞慧君说,钱财、权势大多在男人手里,女人无权无钱,即便找到工作,也是钱少事多,普通男人不愿干的。

可不,论坛固然人多,工作机会却少,有钱有权的成员更是少。

这世道男子为尊,规矩是男子定的。

女子读书习武,难道能跟男人争?女人觉得争不过,懒得读书习武,只把论坛当成一个随便大家说话的怪地方。

闲话不提,第一批动物女人和别的雇工照顾得细心细致,后来它们被送走。老板说它们去训练,以后会回到野外,她们不会再见到它们。

新的动物来客栈,不娇气不讲究,不用准备食物或处理屎尿,只需洗澡、磨指甲、刷牙……女人干得乐在其中。

丈夫儿子讨厌有毛的动物,她不能养猫狗,看到别人养,心痒在所难免。来到客栈里干活,趁着动物高兴,摸它两把过过瘾是行的。

忙到了中午,吃过饭,老板说:“我打算前往燕州,你们谁跟我去?”

燕州挨着边界,年年有外敌来犯,年年有人逃来青州,即使干旱得无法耕种的青州没比燕州好多少。

女人想起干旱前还算富贵的婆家娘家,心中难受,暗骂了一句作孽的青州魔王,害得她今时做仆妇的活。拂去滋生的忿怨,她问:“跟你去燕州,我也是照顾动物?”

老板点头。

女人不想回家面对丈夫儿子,往下询问:“吃饭住宿呢?”

老板:“客栈解决。”

“那我跟你去燕州。”女人浑然忘了她之前在论坛劝说别人不要跟商队去燕州赚钱,心里想的全是燕州的羊肉、羊毛、广阔草原和繁多的牛羊乳制品。

“去就回家准备包袱行李,今夜在客栈里找个房间住下,不必回家。”老板说道。

回了家,女人才惊觉,老板是吃人的妖怪,万一跟着老板走,被她吃掉……心急火燎地,女人打开论坛,发现宋凤来替老板发布一条招聘广告,方放下心来。

有论坛作保,老板应该不会随便吃人。

在女人看不到的论坛大厅,八号妖王说:“青州的局势稳定下来了,我决定去燕州。龙首山在那里,学宫也在那里,我从前只听闻没见过,想长点见识,免得别人讥笑我是井底之蛙。”

九号(夏无双)分享一条情报:“三年一度的考仙官在今年立夏开始,考场设在各州府城,我们占领的青州除外。”

四号(刘如宝):“战神在天庭都过得不痛快,仙官岂能痛快?考了仙官上天,怕不是为奴作婢被使唤。五号,你说过想去学宫读书,何时你出发?”

七号(贼窝三当家):“我在燕州,离学宫和龙首山远,离边境也远,离青州挺近……”

看到四号的关心,五号程时晋深吸一口气,说:“我娘让我考仙官,说上天做神仙好过千里迢迢地去学宫,反正考不上仙官也能去考学宫,不如试一试。”

帘外雨潺潺,她掰着手指上的倒刺,拿小剪刀剪掉,心中茫然。

论坛内的九位成员各有本事,不提一号、二号等极厉害的,贱籍出身的三号魏醒掌控了猛虎帮,农家女四号、贼窝里的七号先后晋升先天境界,十号更是早早就晋升了。

唯独她,修为差劲,月考拿不到头名。至今做出的唯一进步是走出闺阁,成为一名不参与战斗的玄衣卫,遇到性命之危,竟然连在论坛求助都赶不及。若非九号来得飞快,且实力高强,她会死在炼丹炉里。

她太平庸,能加入学习论坛仿佛是管理者随便拿来凑整数的。

第128章 程时晋

将小剪刀放好, 程时晋发了一会儿呆,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从前买的未看完的话本。今天她休沐,不必去罗异司工作。

坊间流行的闲书很多, 她不喜欢俗套的才子佳人,喜欢神鬼精怪, 但讨她喜欢的话本很少。像她手上这本, 她觉得故事好看,书局却说卖得不好。

她还记得些许内容, 主角是狐妖和人的女儿, 因为身世吃了很多苦, 最终遇到良人……

只是,重看话本, 程时晋发现她找不回第一次看的心情了。

女主角的狐妖生母跟有妇之夫来往,那男人还是一个三十来岁的老东西。

程时晋心想, 这种男人怎会得到狐妖喜欢?既然狐妖本性贪欢, 找干干净净的少年男子难道不好吗?

不,女人如果按照男人的方式寻求欢愉,不一定能得到,还有不小的可能怀孕、染上花柳病之类的恶疾。

皱着脸,程时晋看了一眼话本的价钱,心疼了。

忍着不喜欢,她想把话本看完,结果越看心情越糟糕, 直接把话本撕了扔掉。

静坐片刻, 程时晋驱散脑海中的杂念, 认真地思考。

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个世界, 她是不太喜欢的, 可是她找不到努力的目标。

无意中瞥见垃圾篓里的话本,程时晋有些出神,不如从话本开始努力?她不喜欢别人的故事,为何不写自己喜欢的故事?

思维转了转,程时晋的情绪不复消沉,飞快地磨墨、洗笔,在纸上写下一个故事。

人们喜欢看女妖女鬼对穷书生一见钟情,送金送银资助穷书生科举,想方设法让穷书生考中状元。她第一次看这种故事还挺喜欢的,多看几次便觉得腻歪了,再看一次,便忍不住琢磨——

穷书生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女妖女鬼把他当成主人一样讨好呢?女妖女鬼那么厉害,为何面对穷书生时自称“贱婢、贱妾”?

程时晋写穷书生破庙遇到美丽女妖自荐枕席,得意洋洋,转眼间女妖把他吃了。

可她写完后审视故事,觉得俗,而且美丽女妖跟男人惧怕的鬼新娘一个样,却没有鬼新娘吓人。

少顷,程时晋对故事进行了改动。

女妖把穷书生吃得只剩下一张皮囊,然后她钻进书生皮囊里,认识他的同学,天天看着他们流口水,完全不读书,为此闹出了不少笑话。

没多久,女妖腻了旧皮囊,决定换一张俊俏的。

为了避免引起罗异司的关注,她穿着旧皮囊上吊,结果被救下,她又拿刀子捅自己,成功地“死”了。躺进棺材的第一天,她抛弃旧皮囊,美滋滋地换上新皮囊,用新身份混迹人间。

由于她足够小心,罗异司一直没有发现不妥,就算发现也会被她悄悄干掉。

不过女妖做书生的时日久了,就算对读书毫无兴趣,也沾了点墨水。她不喜欢书生们讲的道德仁义,跟他们辩,总是被辩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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