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鸟时日(20)

作者:Autumnmt 阅读记录

他的教导近在耳畔,像是融化的巧克力岩浆一样沿着耳道缓缓流进珀西的心脏,他照着埃德加说的那样行走舞步,前进,侧步,礼让,后退,每一步走向都来自他的脊背温柔的轻抚,他念着拍子,而珀西甚至像一个真正的淑女一样踮起了脚尖。他有些紧张,总以为自己会踩到埃德加。相比较他表兄显得自然很多,他的目光全然在他身上,丝毫不担心珀西会将他们拽去相反的方向。

他们的舞步越来越快,仿佛乐队在无形中加快了演奏,珀西没察觉一切已经发生了变化,双脚比头脑更快一步记住了动作,他甚至在埃德加抬起手的时候自然而然地转了一个圈,埃德加又紧接着将他拉回怀里。他们跳了好几支舞,又进入了另一场酣畅淋漓中,两个人像是珀西摆在床头的一只芭蕾舞八音盒,发条拧紧,相拥着就可以一直舞至世界尽头。

“上帝,我希望这个夏天不会结束,酒永不尽,我们可以一直跳舞,拥有的都是重逢。”

最后舞曲结束,埃德加后撤一步深深行了个鞠躬礼,珀西也随着他的样子屈膝还礼,他笑得停不下来,最后只能倒进埃德加的怀里,用双臂环绕着他,他有些累了,望进埃德加的眼里,他的眼神依然熠熠迷人。

珀西闭上眼,感觉爱火快将他燃烧成灰烬,他的嘴唇被温柔亲吻,感觉就像是夜莺的尾羽轻拂面颊。那一刻他没能睁开眼,像往常一样凝视他的情人和兄长,他知道自己正在流泪。

第7章

那些真正的,印象深刻的舞会,只会有一次。它或者教人们永葆激情难舍难分,又或者带来难以抚平的伤痕,这对于年轻的修斯兄弟来说,是一种如鸦片酒般的奇怪混合体。

他们在舞会还未开始之前就认识了孟弗西斯还有布朗宁兄妹,他们都来自纽约。孟弗西斯是一名年轻的演员,逢人就声称自己的家族曾在欧洲大陆的某个小王国拥有领土和统治权,尽管他本人看起来不太像一个贵族。他有一根被烟油熏得焦黄的手指,用他本人的话来说,这是进行艺术性思考时留下的烙印。他说自己在纽约出版过三部诗集,爱情,忧郁,与痛苦。据艾什梅恩太太在当地的社交圈的评价,表示没有人曾经见过这些诗集,连一页纸也没有。

在见到凯瑟琳·布朗宁第一面时孟弗西斯就试图用蹩脚的双行雅韵诗来引起她的注意,“水中花,石上月,阿芙洛狄忒在你眼睑已经沉眠。”他狭长的面孔和经过表演技巧折磨的五官组合出一种矫饰的忧郁。所幸凯瑟琳是一位端庄且具有审美能力的女性,冒犯和取悦在她脸上往往总显示成一副不温不火表情。她算不上是标准意义的美人,黑发深眸,直视什么东西时双眼仿佛悬在苍白海面上的月,她的眼下有一片零星雀斑,唇角甚至还未褪尽稚毛。

“这将是位优秀的妻子。”艾什梅恩太太不止一次在他们面前提及,“喜欢用天鹅绒布装饰家具,却也知道麻布的好处,她教育孩子很有一套,只瞧瞧她那个玩世不恭的哥哥现在的模样就可以知道,如果没有她,布朗宁在欧洲的祖业就会是一抔黄土。”

珀西喜欢私底下称孟弗西斯做疯子,无论怎样他挺喜欢他,好过应付布朗宁兄妹时需要的谨慎风度,这一点上埃德加·修斯是个中老手,而且谁都能看得出詹姆斯·布朗宁,老实而谨慎的商人,对他抱有的异常热烈的好感——猜想这大多和他在东海岸上往来的贸易有关。

艾什梅恩太太邀请所有人去日落村庄外的原野骑马——离舞会只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珀西带上了他的速写本,上面只有最初用铅笔打下的寥寥轮廓,一个雏形,他还没决定自己最终要画什么。他不喜欢马术运动,更多时候只是跟在社交队伍的尾巴后面,他的表兄骑着一匹灰颜色的马,保持着挺直的骑姿踱步在前,即使是在马背上,他表现得也像是个在眺望远方灯塔的水手一样。

他们在广阔的平原上纵马随行,金色的阳光束完整地铺陈在绿茵茵的草地上,空气中满是香草的芳香,印度洋环绕在他们脚下的巨大岩石岛畔轻柔呢喃。珀西的马走得很缓,这年轻的小家伙总是对路边的野蘑菇和鼠尾草感兴趣,珀西每每要牵动缰绳将它引回正确的路线上,往来几次他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放手让马儿自由探索。

远处埃德加和布朗宁兄妹已经走远,凯瑟琳今天穿了一套石青色的骑装,松绿石做成的纽扣,深色的发卷用带蕾丝的金饰束起,露出一截象牙般光洁的后颈。她的马和埃德加齐头并进,兄长与艾什梅恩太太跟随在后,他的水手不知道说了什么,惹得娇矜的千金小姐垂首含笑,丰满的颈肉挨挤出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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