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的伤(8)

陆维诚照例坐在老婆身边,在老婆喝完汤後,为她盛上半碗饭。

“今天做什麽了?”

“码字。”

陆唐芳芳咬下老公喂到嘴边的鱼肉,然後夹起一块鸡肉喂给老公。陆不破假装没看见地低头猛吃。

“瓶颈解开了?”

“下午和小破孩儿聊了聊,好些了。”

“想不出来就别勉强。要不要出去散散心?”

“我考虑考虑。最近出版社催得紧。”

“那就让他们等。不要累坏了。”

“嗯。”

陆不破边吃边感叹,这对夫妻都结婚十九年了,还是这麽恩爱,真不知老妈有什麽魅力。不过老爸长得虽然不怎麽样,但却是绝对的疼妻子,这也是老妈为什麽会甘心在家做煮饭婆的原因吧。和妻子恩爱了十几分锺,陆维诚这才想到了儿子。

“小仔,钱够不够花?”

正七想八想的陆不破抬头:“够,足够。”

“最近有比赛吗?”

“下个月。”

“好,我会陪你妈咪去看。”

“谢谢爸。”笑笑,陆不破继续低头专心吃饭。只是“陪”老妈啊,唉,他这个老爸。

想到一件事,陆不破咽下嘴里的红烧肉。“爸,Jona的演唱会,我朋友要看,给我三张票。”

“好,明天我让秘书拿给你。”陆维诚如摸小狗般摸摸儿子的脑袋,“钱不够花记得和爹地说。”

“嗯。”陆不破很纳闷:为什麽老爸每次见他都要问他钱够不够花,难道他脸上写著“我很败家”四个字?

晚饭过後就是老爸和老妈甜蜜的时间了,陆不破当然不会去打扰,电灯泡可不是那麽好做的。缩在自己的房间里苦学中文,一边吃老妈给他买的垃圾食品──薯片。虽然老爸老妈常常恩爱地忽视他,但他却享受著其他人很难拥有的自由和父母别样的疼爱。父母不会对他有太多的要求,只要求他每天快快乐乐,在懂得做人的这一前提下,做他自己想做的任何一件事,除了开车。

三年前,“他”在朋友的怂恿下,没有驾照的“他”私自开车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结果上路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出了严重的车祸。醒来时,他已经在床上昏迷了一年。成为植物人的“他”竟然苏醒了过来,他清楚地记得睁开眼时扑到他身上嚎啕大哭的女神。

刚醒来的他浑浑噩噩,分不清自己在哪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将近半年。在这半年里,他弄清了自己的身份,见识了父母对他的疼爱,还有朋友对他的关心。他,在经历了死亡之後,以另一种身份活了下来,活在他死亡的年代里,唯一不同的是,他从纽约来到了香港。用老妈的俗称,那就是他──穿越了。段华成为了陆不破。

在他彻底恢复神智後,他发誓要忘掉过去重新生活。他不再是段华,他是陆不破,是老妈的小破孩儿,是老爸的小仔。虽然以另一种身份活著会面临许多的苦难,但世界上能有几个人有他如此幸福的人生?他辉煌过、痛苦过、挣扎过、放弃过、又重生过。他不仅又有了一对爱他的父母,一个完整的家,还有一个让他能够重新开始的人生。

不破不立,他叫陆不破,今年十八岁,是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虽然对这副身体的原主人感到抱歉,对爱他的父母感到抱歉。但他感激陆不破,感激他给了他一次重新生活的机会。让他可以只做自己,可以有机会弥补段华曾经的遗憾。只是偶尔想起这两年来磕磕碰碰假装自己是“陆不破”的日子,还会让他忍不住大笑,即便是现在,他也仍在努力学习去做十八岁的“陆不破”,学习父母熟悉的那个“陆不破”。这是他对陆唐芳芳女士和陆维诚先生仅能做的补偿,他不会让他们失去唯一儿子。

不过好在“陆不破”有写日记的习惯,让他能尽快掌握自己的新身份。从那十几本厚厚的日记中,他发现他和陆不破有著许多相似的地方。性格相似,一些喜好也相似。段华不喜欢喝牛奶,陆不破也不喜欢;段华喜欢打篮球,陆不破也喜欢;段华喜欢吃胡萝卜,陆不破也喜欢……段华的车技一般,陆不破可以说是超烂,而且陆不破比段华帅多了,还比段华高了十公分,这一点他绝对赚到了。也许上帝也看他太可怜,所以让他重生在了一个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身上,让他不必隐瞒地那麽痛苦,也不必再为了某个人暗自伤神。

不破,不立,他喜欢,他感激。只是偶尔会对自己装嫩的言行有点恶心,不过吐啊吐啊的,他也就习惯了。他现在是陆不破,一个十八岁,刚刚步入港大计算机系的无忧少年。瘦是瘦了点,但他会长肥的。嗯,顺带一提,早知他会穿越到香港,当初就该用心学中文,这样他也不必每天晚上躲起来恶补。再次庆幸,因为陆唐芳芳女士打死不学粤语,所以“陆不破”在家是和母亲一样说国语,不然在他清醒的那一天他就露馅了。为此,段华不止一次感叹自己的天才,才一年他就把粤语说得极为熟练了,天才果然去到哪里都是天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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