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光实色(24)

爷替状元爷收了尸,埋骨郊外青山之中,他将状元爷和他原配的夫人葬在一起。他说,来世但愿有缘,与你同穴而栖。

回到京城,爷把我和庞姨叫到跟前,给了我们些银子,他说,这院子我已经卖了,盘缠不多,你们留着。等我找到他的孩子,将他们救出来,若将来有了,再补给你们。

与其三个人各自饿死,还不如挤一块儿,好歹暖和。庞姨怎么也不肯走,我也执意要留下来。爷不说话,半晌长长叹了口气,他说,以后跟着我,也没好日子过了。

几天过后,来收院子的人却改变了主意,说买房的银子照付,但不急着用地方,让爷先住着也无妨。这时候还肯通融的,当然是容庆王爷插了手。他终是不忍心看着爷流落街头,况且这么大的案子,爷却没被牵连进去,也是王爷奔走庇护着!

我们不住别人的屋,您用不用,我们都是要搬出去的,爷不容商量。

他一身瘦骨,两袖清风,说得铿锵有力。

我们租了间屋,和好几家人挤在一个院子里。准备出发前,我们得打听出来,状元爷的家眷被发配哪里,负责监押的又是和许人也。这一路过去,得打点足了,人家才不至于虐待欺负他们。

到处都要花银子,到处都要求关系。冬天又到了,爷在那破烂不堪的小院长病不起。我和庞姨都急坏了。就在我们求天不应,求地不灵的时候,曹爷来了。

庞姨认识曹爷,他是以前爷的「爹」。爷是他带大,并让他的「悦君堂」在京城红火过几年,爷从良的时候,和他闹翻过,他曾经不想放人。爷当时红得顶尖,让他少赚了多少银子?

我和庞姨都有点明白他此次的来意,无非是想再把爷劝回去。他的「悦君堂」自从少了爷,似乎生意不怎么样了。可是,我们都没想到,他手里握了那么诱人的筹码。

他弄到了状元爷仅剩的儿子。边关之路艰险,本就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受得了的苦。加上孩子年幼,除了老大,几个小的都病死了。曹爷也是花费了许多心思,将那孩子掉了包。他的条件很简单,只要爷答应回去。

我如今又老又病,回去又能如何?爷半靠在炕上,满面病容。

你是状元爷睡过的,总有人愿意出高价码,享受一下状元爷的男人。曹爷的话,如刀似剑。

爷退无可退,别无选择。让我看看那个孩子,他淡淡地说道。

几天后,曹爷领了个孩子过来,六七岁的年纪,张了双漂亮逼人的凤眼。他站在门口,倔强地端着肩膀的风骨,竟和他父亲神似。爷下了炕,轻轻走过去,慢慢地,将他抱在怀里。

我们搬离拥挤破旧的大杂院,回到车水马龙的胡同里,「悦君堂」的门敞开着,就在眼前,那么高大神武,挡住外头的风雨,也挡住阳光。

爷似乎轻微地叹了气,抬腿迈了进去。

《杀手指南》作者:墓园

他曾经看过很多杀手。冷酷的,杀人不眨眼的杀手;冷静的,技艺高超的杀手;机械的,非人类的杀手;杀人后会不由自主流泪的杀手;以及品位过时爱看金凯利电影的,和植物说话的杀手。等等等等。

杀手是个多么酷又多么有前途的职业呀,杀人自有黄金屋,杀人自有颜如玉。

于是他也开始幻想成为一个杀手。

杀手得是英俊的吧,他们有漆黑如子夜的发,健美的身体和冷冽的眼睛。他也满头黑发,但那些头发带着羊毛般微微的自然卷儿。他轮廓柔和,皮肤因为营养良好而白皙粉嫩。如果摘下他脸上那副用来摆酷的墨镜,你会发现那下面其实是一双近视五百度的眼睛,即使对镜练习多次,却还是只有食草动物般温柔无害的眼神。

杀手总是穿黑色的风衣,这样杀人过后,他们的衣角就会在带着血腥气的风中飞扬起来,那情景残酷而带着罪恶的美。可他怕冷也怕热,于是严寒时穿着厚厚羽绒服抱着热水袋目光呆滞坐在火炉边,酷热时把小背心卷到胸部,手持竹扇拼命摇晃,全无杀手形象。

成功的杀手都用枪。因为高效率、干脆利落又方便摆pose。你可以在杀手面前耍十套降龙十八掌和佛山无影脚,但一颗子弹飞来,一切都成那浮云。

他也有一支枪,这支枪原本不是他的,而是父亲某次出差美国时买来作为纪念品的。他偷偷藏起来已经很久了,直到父亲放弃了对它的寻找。

成功的杀手都冷血。但他们必然是身心受创在前,或是国仇家恨在身,纯粹的杀人狂是稀有品种,之前有多狂死得就有多惨。

他也想冷血。可惜总做不到。对象是中年男人,他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象是中年女人则相起母亲——依此类推全人类都有他某个亲戚的影子。而不巧得是,他又正好拥有一个实在温馨的家庭。—个想成为杀手的人,没有不堪回首的过往,没有变态狂倾向,可见不过是看多了杀手电影,从而对这个神秘的职业产生了向往。从少年时代开始,他就在幻想着自己一袭黑衣,神情冷酷,孤独地穿梭于天地间的样子,俨然一个悲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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