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112)

作者:江四野 阅读记录

狗狗也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敞开肚皮,人同样如此,只有在信任的人面前,才敢露出最脆弱的部分。

秦煜反应极快,一只手顿时捏住时初的双颊,强硬将食指挤进他口腔中,从他的牙齿下拯救了即将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舌头。

时初用力咬牙的动作在秦煜手指进来时就紧急松了劲,最后落在他手指上,只是轻轻浅浅的一口,像瘙痒般。

即使这样,他还是怕把秦煜咬疼了,舌头立马跟上,在浅浅一道咬痕上舐舔了一下。

舌头柔软,刮在秦煜皮肤上却让他感觉又痒又疼。

秦煜一把将他的头按在自己怀里:“想哭就哭,憋着干什么?一点都不丢脸,泪腺长来就是给人用的。”

时初依然没有声音,他整个人在当下显得无比安静和温顺,秦煜只是很快感到自己胸口的衣服湿了一片。

在信任的人面前,这不叫示弱,不代表自己低人一等。害怕也好,担心也好,哭也罢,爱也罢,都是人之常情,很正常的情绪表达,没什么的。

不管是时静还是向德光,从没让时初体会过这种感受,所以他比别人更晚一点才懂得了这个道理。

屋内的警察很快将向德光拷上,大概是时初的话起了作用,他也没有反抗。

还需要时初到警察局配合做笔录,带头的警察朝秦煜比了个手势,问他什么时候好。

秦煜挥挥手,示意他们马上就下去。

那位警察留下两个人看着他们,带着其他人走了。

过了会儿时初才瓮声瓮气地开口问:“为什么他们不管我?”

“领头的警察是我朋友,只是给了点时间,一会儿你还要去警局做笔录。”秦煜说着,撩开时初的衣服下摆看了眼。衣服腹部处也有血迹,但只有一点,腹部有一道口子,但很浅,血已经自己止住了。

他稍微放了心,再将时初的手拉到自己面前看了看伤口。手掌处的刀痕比腹部深很多,不过幸好就如时初所说,没有伤到重要血管,过了这么久,血已经不再怎么流了。

时初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站直身,低头用另一只手整理衣服,还嘟哝着为自己辩解一句:“我伤的左手,右手没事,不耽误做事。”

秦煜瞥他一眼:“那我再夸你两句?是谁说不会有事的?”

时初张了张口,想说句什么,但他往后看了眼,两名警察还站在他们身后,不错视线地看着他们。毕竟还没有做笔录,时初此刻还不能算是彻底的受害者,两位警察敬业地紧盯着他。

他只好先闭上了嘴。

在秦煜的再三要求之下,时初要先去最近的医院简单包扎之后再去做笔录。

两位警察一位开车,另一位坐在后座,眼睛如同探照灯一样在他们身上扫视。

气氛有些尴尬,时初有很多话想说,此时此刻都不是开口的时机。他能看出来秦煜也憋着很多问题要问,只是碍于警察在场没有提出来。

车内一时安静,开出去了几分钟,时初突然四处张望,语气急切:“我的包呢?在这里吗?”

刚才在屋内被一个肖想已久的,秦煜的拥抱乱了心绪,他竟然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拿包。

“这儿呢,正好,你数一下钱有没有少。”开车的警察说了一句,侧身从副驾拿了时初的背包扔给他,“数完别乱动啊,把钱再放回去,这包一会儿也要带去警局当证物。”

接过包,时初松了口气。

这里装着今天最重要的东西。

他没有去管包内被那些警察捡起又胡乱塞进去的现金,而是拉开了侧面的一道拉链——那里还有一个隐藏的空间,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里面有一个长方形的纸盒。

他将纸盒拿出来,打开了盒盖,动作小心翼翼。

旁边的警察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生怕他拿出什么和案件相关的东西。

但没有。

盒盖移开,警察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是一枝鲜花,奶白的花瓣,中心带着一丝丝浅绿,安静地躺在盒子中。

大概是在盒内的时间有些长,花瓣边缘萎下去了一些,虽然不显眼,可这让时初沮丧了起来。

他动作很轻,拿出这枝花,可惜地在花瓣边缘摸了摸,然后将它郑重地递到秦煜面前:“送给你。”

“这是……什么?”秦煜问话的时候习惯看着人的眼睛,他声音极轻,视线在花上停留两秒,又移到了时初脸上。

现在时初的脸称不上干净。伤口、污痕、干涸的泪痕以及不知什么时候蹭上的血迹在他脸上纵横交错。

如果送花一定要与约会和浪漫场景做衬,那么眼下怎么看都绝不是合适时机。

时初脸上带着这些痕迹,头发凌乱,手上身上都染了鲜血,可他此刻手拿鲜花,眼神明亮,眼里没有任何复杂情绪,仅仅是看着秦煜,就像看着世界上最珍视的人。

他说:“洋桔梗,今天刚开的花。我想送给你。”

其实对时初而言,血与泪都无足轻重,仇恨和对峙亦可抛之脑后。比起这些,他更在乎送秦煜的鲜花有没有枯萎。

因为苦难和悲痛不值一提,你给予的鲜活亮色才更应被铭记。

秦煜看着他,一时间寂静无言。

良久,他才说,不是嫌花华而不实吗?

这话听着耳熟,时初迅速定位到曾经的某一天自己在赵易安面前说过这种话,他恨恨地心想,赵易安这人怎么这么爱告状。

然而面对秦煜,他真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本来是这么觉得,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送花,不好打理,容易枯萎……直到今天早晨,起床看见阳台的花开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许多古人爱给花写诗,见证一个生命在眼前绽放,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洋桔梗花期大概在四十天左右,可这是开花的第一天。我觉得我好像突然懂了送花的意义,无关什么目的,也没有道理,就只是想把世间美好的事物送给最重要的人。”

秦煜心脏颤动,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一枝花。

他注视着这朵花,思维却飘到了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彼时他还在球场挥洒汗水,刚投进一个球,转头就看见林荫道上一个人从那里经过。

独自背着个沉重的相机,低着头专注地走路,世间一切热闹都与他无关,寂寥又孤傲。

那一刻,他的心脏也如这般颤动。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无数个日夜飞逝而过,而过去与现在在此时此刻交织重叠在一起,他体会到时光迁移而过后身体深处留下的同频共振。

年少时的心动如同烈阳灼热直接,而现在这心动像积攒了浓重水汽的云团,在这一秒终于降下倾盆大雨。

时初刚才因为花瓣枯萎而沮丧的心情在秦煜接过花之后顷刻间转换为欣喜,可随之他又郁郁道:“本来有一颗种子,才刚长出小苗,可惜被弄坏了。幸好我当初为了更好地观察洋桔梗的生长情况,还去培育基地买了几盆已经长出来的花苗,那个开花时间短,这朵花就是花苗长出来的,如果种子没……”

“时初。”秦煜打断了他,“如果我是你,这些话我就留到后面再说。”

忽然被打断,时初还没反应过来,他愣愣地说:“那现在干什么?”

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第89章

这一天过得实在兵荒马乱。

时初从早晨背着包出门到晚上坐在警局,期间的经历称不上跌宕起伏,却也耗费了不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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