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千黛可屯(9)

而足足有八年时间没有族长在的弘吉剌部,亏得有一位既精明又忠心的总管霍骆金主持一切族务!否则,搞不好这个弘吉剌部早就被某某部给吃了也说不定。就算族长纳岑回来了,也只不过是由著霍骆金带他到处巡视一下,好让纳岑明了族里的现况而已。

想当然耳,纳岑很快就了解到他根本没什麽好操心的,往後也只要像过去那八年一样,把一切都丢给霍骆金去烦恼即可。至於他呢!只需要处理一件事就够了。

「老王大部分的可屯们,我都另外安排好她们的生活了。」霍骆金终於报告到最後一项。「除非纳岑王也有意收继她们做……」

「不必!」纳岑忙道:「她们年纪也大了,就让她们平平静静的过完馀生吧!」

「是。那还剩下三位,再加上斡陈王的八位,总共有十一位。」

「我……」纳岑皱起眉。「一定要全都收了她们吗?」

霍骆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了。「事实上,真正还安分地等待纳岑王回来的只有两位,其他九位都陆陆续约因捺不住寂寞而暗中和男人勾搭上了。」

纳岑冷笑一声。「叫她们滚出我的斡儿朵,然後就交给你了,该怎麽处置就怎麽处置,不必再问我。」

「是,那剩下那两位呢?」

纳岑沉吟片刻。

「就收了她们吧!不过,我现在都会住在千黛妃那儿,所以你叫人好好整理一下千黛妃隔壁那座斡儿朵给斡罗岑住,免得他老是到处打游击。再过去那座才给那两位可屯和她们的孩子住,她们有斡陈的孩子了吧?」

「两男一女。」霍骆金回道。

纳岑点点头。「那其他可屯呢?」

「老王的其他庶子都已分了些财产各自独立去了,女孩子也都嫁了,至於斡陈王的其他可屯则有两男五女,我建议交给老王的可屯们照顾。」

「就照你说的去安排吧!」纳岑毫不考虑地说。「还有其他问题吗?」

「有,最重要的一件,」霍骆金很严肃地瞪著纳岑。「千黛妃不会再逃了吧?」

纳岑愣了一下,继而仰头大笑。「行了、行了,我不会怪你的,以後千黛妃的问题交给我自己处理就好。老实告诉你吧!霍骆金,虽然她是我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蒙著眼随便挑上的王妃,我们实际相处也不过十多天而已,然而,不只这八年来我从未忘记过她,甚至如今的每一天,我都感觉得到自己是越来越宝贝她了喔!」

「看得出来,不过以千黛妃的个性和容貌而言,很难找得出不想宝贝她的男人吧?」

霍骆金很老实地说:「虽然族人们被她瞒骗了那麽多年,可一旦知道千黛妃原来是那麽标致的姑娘,性子又比谁都善良勤劳,而且从不摆架子,就没有人想到要去抱怨她或者责怪她,甚至很高兴她是我们的大妃。也许她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什麽力量,只是傻傻的和大家一起生活、工作,但事实上,大家对她的喜爱也是弘吉剌部很重要的向心力之一喔!」

「我明白。」纳岑拍拍霍骆金的肩头。「所以呢!她是我的问题,无论如何,我不想让其他男人有机会觊觎她,明白吗?」

霍骆金眨了眨眼。「那麽,请千黛妃打扮回以前的样子如何?」

纳岑呆了呆,旋即不敢领教地猛摇头。「天哪!别提醒我!虽然我不是很在意女人的外貌,可那副德行也实在太……太……」

「恐怖?」霍骆金好意的提供一点形容词。

「差不多了!」纳岑喃喃道,随即回身向後转。「不行,我得去警告她一下,千万别再弄成那副样子了,吓著我不打紧,要是吓坏斡罗岑的话,就够她後悔的了!」

吓坏斡罗岑?

霍骆金不由得窃笑不已。

如果纳岑王知道斡罗岑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把千黛妃化妆成各种各样的畸形人,不晓得他会不会把斡罗岑抓起来狠狠地抽一顿屁股?

第三章从五月到九月初,是草原上最美的季节,遍地油绿,野花盛开,家畜由瘦弱转而肥壮,这也是它们繁殖生养的好季节。

而八月更是秋高气爽,牛羊肥壮,战马尤其精力充沛。同时,在农业地区,这也是稼禾方熟,人们必须在野外工作的时候。所以自古以来,游牧民族的战士总是趁秋高马肥的季节,袭击农业国家的边陲,掳取他们需要的食粮、物质,和「子女玉帛」满载而归。

因此,这也是草原民族举行「招福」的季节,也就是招徕福气和丰盛的意思。通常是用一支箭,那箭越古老越好,在它的上端系上哈达及各色的绸条,由家主或子嗣持著这支箭到穹庐外,自左向右的一边摇转,一边不断的说「聚来!聚来!」,有点类似汉人的牵魂那样,这时,畜群也必须集中在这里,之後并举行马锺之宴,大家边唱边喝,尽量的喝,直到喝醉为止。

跟著,蒙古各部落族长会聚在一起举行忽勒台大会,除了制定法规和决定部族重大事件之外,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蒙语娱乐、游艺的意思),内容主要是射箭、博克和赛马比赛。

每逢此时,牧民们便会穿上崭新的服装,骑著马、赶著勒勒车,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在绿茵草地上搭起穹庐,熬茶煮肉,整个草原炊烟袅袅,人欢马叫,一片欢腾。

纳岑是弘吉剌部族长,他当然要去,而且他决定要带著千黛和斡罗岑一块儿去参加这场五至七天的盛会。

此刻,纳岑和霍骆金正在做出发前的最後巡视,而斡罗岑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後头。

至於千黛,她早就坐上黑车帐舆(黑色篷车,车上置室,可坐可卧,多为女人乘用)了。

要是以前,她宁愿骑马,可这会儿她并不想冒险,因为,如果她没有弄错的话,恐怕她又怀孕了。

一想到这儿,她就觉得万分窝囊!

那个粗鲁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搞得她哭天喊地的,教她恨得想立刻逃得远远的,再也不愿见到那个混蛋了,可没想到她还没逃出半步,就先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天哪!

居然让她怀了一个陌生人的孩子,老天爷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一点也不好玩,好吧!至少这个孩子真的很不错,人要懂得感恩,日子才会快乐,所以,就姑且算是老天爷特地赐给她的好了。

可是,老天爷也实在太爱恶作剧了,就在她十六年呕心计画、八年辛苦养成之後,以为终於可以顺利逃脱魔域!拥抱自由的那一刹那,却当面被那个混蛋逮个正著!

这算什麽?玩捉鬼游戏吗?接下来是不是轮到她做鬼了?

好、好、好,就算是老天爷刻意要她留下来好好地认识一下那个混蛋,斟酌看看是不是能让宝贝儿子不用与他的额赤格两地分隔,大家皆大欢喜一下好了。

可为什麽就在她刚刚发现那个混蛋好像并不是太霸道,也没有那麽可恶,虽然他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但也满体贴的,甚至有时候也会表现出一点温柔来吊人胄口,也就是说,她开始认为那个混蛋男人好像并不是那麽混蛋,她似乎可以慎重考虑接受他的时候,她居然又怀孕了?

这摆明了老天根本不给她选择的机会嘛!

更过分的是,算算他回来也才三个多月而已,儿子的心就被他轻而易举地偷去了一半,也不过就是马技超炫,箭术更精,博克也没有人能赢得过他而已嘛!这有什麽了不起的?

她也会啊,虽然她的马术不过尔尔,箭术也是马马虎虎,博克就更别提了,可她至少是「会」

了嘛!为什麽就没见儿子用那种崇拜的眼光看过她?也不想想他是喝谁的奶长大的,又是谁教他写字念书的?她不是也很了不起吗?就这麽几天功夫,他就全忘光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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