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梦想(Channel A I)(11)

「因为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问:「你可以娶我吗?」

他呆在那里。

「不要离开我。」她说。

她在他眼裏看到了一种无法言表的爱,她放心了。她拉开了他的外套,他把她抱到床上。她扯开了那条床单,骑着他驰进了永恒的国度;那里,遗忘了背叛与谎言,只有原谅和原谅。

她知道他终於离开那个女人了。他现在是完全属於她的,再没有甚么事情可以把他们分开。

一天,她在书店里遇到余志希。

「很久不见了。」他说。

「嗯。」

沉默了一阵之後,她终於说:

「我结婚了。」

「恭喜你。」余志希说。

「要去喝杯咖啡吗?旁边有一家Starbucks。」他问。

「不了。」她说。

余志希尴尬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微笑着说:「我也没有。」

那个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余志希呢?那个爱情的缺口,已经永远修补了。

当她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报应又来了。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陈澄域说好了大概十二点钟回来。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她打电话到办公室给他,他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有没有想念我?」她问。

陈澄域笑着说:「当然没有。」

「真的没有?」

「嗯。」

「哼,那么,你不要回来。」

「你不想见到我吗?」

「不想。」

「但我想见你。」他说。

她笑了:「但我不想见你。」

过了十二点钟,陈澄域还没有回来,他老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她拧开了收音机,她每晚也听夏心桔的节目。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在节目襄用钢琴弹Dan Fogclbcrg的《Longer》 ,悠长动听。

两点钟了,陈澄域为甚么还没有回来呢?然後,她听到了电台新闻报告。陈澄域的车子失事冲下海里。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双手抖颤。她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可是,上帝竟然惩罚她两次。一次的背叛,还有一次的永别。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因为她把从波特贝露道买的玫瑰带了回来?陈澄域说,那是个不该带走的记念。她带走了,记念变成诅咒。

她曾经想过她和陈澄域也许会分开;那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也爱上了别人。

她只是没有想到是死亡把他们永远分开了。而她跟他说的最後一句话竟然是:我不想见你。她多么恨她自己?

现在,她读着他的日记,泪流满面。她在一本旧的日记里发现这一篇:

我爱她比我自己所以为的多太多了。明知道她爱上别人,我却一直装着不知道,甚至没有勇气去揭穿她的谎言。

当她在另—个城市里,她是睡在另—个男人的身旁吧?

很想放弃了,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却又只想原谅和忘记。

等着她觉悟,等着她回来我身边,天知道那些日子有多么难熬。

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谎言无懈可击;原来,只是他假装不知道。他後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也是报复吧?

上帝有多么的残忍?它不是惩罚她两次;当她找到这本日记,便是第三次的惩罚,也是最重的—次。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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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裏,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後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裏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後,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後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裏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後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後,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後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裏坐下来之後。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後,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後,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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